這掙錢成了習慣,若是掙不到了,心裏就有些發急。


    福妞忽然問道:「那黃瓜可以醃著吃,蘿卜呢?白菜呢?」


    這齊昭倒是沒有試過,想了想便道:「應當也成吧?等地裏的蘿卜長出來之後,咱們試試。」


    蘿卜種下去,一兩個月便能吃了,脆脆的生蘿卜吃起來有些辣也有些甜,齊昭跟福妞一起把蘿卜切成片,也按照醃黃瓜的法子裝到壇子裏去醃製,胃口倒是還真的不錯!


    這下子家裏便又有了繼續掙錢的法子那便是賣醃蘿卜。


    不知不覺,半年過去,衛氏數了數存下來的銀子,竟然有差不多兩百兩了!


    兜裏有東西,心裏便不慌,她高興地很。


    這一高興,衛氏煮飯也好吃,頓頓都有肉,這般吃著福妞就覺得自己又胖了。


    其實胳膊腿也還是細的,但就是覺得衣裳緊了,尤其是胸前,緊繃著很不舒服,福妞悄悄地用布勒起來,可還是覺得鼓鼓的,時常不自在。


    還好,似乎也沒有什麽人看她,福妞漸漸的才習慣下來。


    可她那張臉,卻叫人難以忽視。


    女孩兒越大,嬌媚之色便越是顯山露水,因為他們時常去鎮上,便認識了不少人,這一回過去碰著了在鎮上開糧鋪的沈大娘。


    沈大娘笑眯眯地遞給衛氏一塊布:「馬上冬日了,送你一塊布,你給福妞做多件衣裳穿穿。」


    衛氏一怔,趕緊推:「哎呀這可不能收,這太貴重了!」


    沈大娘笑吟吟地看著衛氏:「你送了我那麽多次黃瓜蘿卜,我都未曾給過你謝禮,你千萬得收下,何況……咱們日後還長遠著呢!」


    這沈大娘的兒子在鎮上讀書,是個秀才,長得端端正正,衛氏見過幾次是個不錯的孩子。


    沈大娘意思其實很明顯了,就是想結親。


    這在旁人看來是很不錯的了,鎮上的秀才,能看得上鄉裏的姑娘,誰不趕緊地就接下來那塊布?


    加之沈大娘塞得很親熱,衛氏最終也收下了。


    齊昭就在旁邊瞧著,他沒說話,隻低頭忙碌。


    福妞越來越大,隻會有越來越多的人盯上她,他必須想個法子。


    過了今年,他們就十三歲了,如今這時候王府裏正是那人橫行霸道的時候,他若是輕易回去無權無勢,隻會再次被加害,甚至還會連累福妞。


    他如今隻能隱忍躲藏在這個小地方了。


    但是,隻要能多掙些銀子,日子便會越來越好。


    齊昭正想事情,衛氏忽然問了句:「小五,你也是讀書人,可曾聽說過這個沈大娘的兒子是個什麽樣的人?」


    見她這樣問自己,齊昭便答:「嬸兒,小五與他不熟,倒是上回去買筆墨瞧見過,他因為老板多算了一文錢與老板吵了一架。」


    衛氏一怔,立即在心裏把那個人否定了,第二日找機會把那快布還給了沈大娘,隻說實在是貴重,不能收。


    沈大娘自然也明白衛氏的意思,隻得遺憾歎息。


    天氣說冷便冷了,衛氏又數了數銀子,給齊昭與福妞一人做了一套襖子。


    但今年冬日淒冷無比,才剛入冬,就冷的讓人受不住。


    普通的襖子似乎都不夠暖和了,齊昭是小子倒是熱氣騰騰,福妞是姑娘家體質弱,怎的都捂不熱手。


    十一月初王有正提出來又要上山一次,齊昭便跟了上去,同去的還有村裏的幾個男人。


    福妞憂心忡忡,她爹是打獵的老手倒也罷了,齊昭可從未去過。


    臨去之前,福妞給他們一人縫了一隻錦囊,如今她會寫字了,便寫上了許多祝福的字樣。


    齊昭隨著王有正他們上山,原本王有正是讓他在後頭跟著的,意思需要幫忙的時候幫一下,但誰也沒有想到,齊昭眼力極好,他舉著一把自製的弓箭,幾乎是百步穿楊!


    王有正震驚地望著他:「你何時練就的?」


    齊昭也覺得奇怪,這是自己上輩子回到京城之後苦練而成的本事,怎的如今就會了?


    但他隻是淡然說道:「也隻是湊巧了。」


    但這湊巧連著許多次,實在是讓人震驚!


    一路下來,齊昭用弓箭打下來十來隻野雞,還有貂,兔子,裝滿了籮筐。


    同去的幾人都羨慕得不行。


    齊昭心裏想,這貂拿回去給福妞做衣裳裏子,想必會暖和許多。


    背著那麽多獵物回去,齊昭倒是不覺得累,他真心覺得自己身子已經盡數恢複好了。


    王有正發覺齊昭走路特別地快,身負重物也腳步輕快,不由得感歎還是年輕好啊!


    兩人才走到山腳下與其他幾人分開,齊昭忽然開口了:「王叔,您想過搬去鎮上嗎?」

章節目錄

閱讀記錄

洪福齊天 上所有內容均來自互聯網,uu小說網隻為原作者淺亦的小說進行宣傳。歡迎各位書友支持淺亦並收藏洪福齊天 上最新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