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3章
您有一隻竹馬等待查收 作者:夏知辰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行了,還不起來,”淩逸風見他發愣,怕他真的認真在思考這個問題的可行性,趕緊把他推開了,“我換完衣服去看我兒子。” 作者有話要說: 我還是更新了qaq快誇我!☆、第90章淩逸風穿好衣服, 回到了陽台,任由齊重山從後麵把他摟在了懷裏。他發現齊重山隻要有條件就喜歡抱著他不鬆手,不知道是不是因為自己之前的兩次不告而別把他嚇怕了,潛意識裏就想把自己扣在身邊。這也表現在了別的方麵, 比如說, 幾乎什麽事齊重山都可以由著他的性子來, 隻有失聯這種事不行。這反而體現出了齊重山的毫無底線——隻要他還在就好,其他的想怎樣就怎樣吧。淩逸風一邊這樣想著,一邊很自然地靠齊重山懷裏,低頭看著花盆裏的嫩芽。他隔著空氣小心翼翼地點了點, 壓根不敢碰那脆弱的葉子:“這是什麽啊?”“本來想讓你自己觀察的。”齊重山抬起一隻手,摁了摁旁邊的泥土, 感受著濕潤度,“薄荷。” “我也是後來才知道薄荷的花語是‘願和你再次相逢’。”齊重山摟著淩逸風,話語間的氣息噴灑在他的脖頸,在他的皮膚上泛起一陣酥麻, “撩嗎。”“還成,”淩逸風仰頭靠在他肩膀上,“但我怎麽記得我以前看過的說法是,薄荷的花語是‘請再愛我一次’。”“其實也差不多,”齊重山笑了笑, “願和你再次相逢……重逢時請再愛我一次。”“大早上的夜來非,”淩逸風樂了,拿胳膊肘頂了他一下, “愛你愛你一直愛你,白天跟你說了再見回家看到薄荷就比以前更愛你。”“你怎麽也這麽酸啊。”齊重山笑道。“說什麽呢?”淩逸風瞪了他一眼。“愛你。”齊重山立刻改口道,“永遠愛你。”十幾歲的人最喜歡拿誓言做浪漫,哪怕想得再長遠,也總愛妄言一輩子。什麽都不懂。卻什麽都敢做。還有大把的時間可以揮霍。也正是因為如此。才會讓人覺得,年輕真好。正午的陽光穿過玻璃窗,溫柔地落在初生的葉子上。“薄荷的生命力很頑強,”從陽台離開前,齊重山開口道,“如果你種在院子裏,能長出一院子來;種在花盆裏,哪怕枯萎了,隻要有根在,保持澆水,到了來年開春就又可以長出一叢叢的薄荷,茂盛得跟吊蘭似的。”“以後要是我們自己買了房子,就把它移栽到院子裏吧,”淩逸風頓了頓說,“買房還帶院子,目標是不是有點宏偉。”“農村三層小洋樓差不多,”齊重山樂了,“歸隱田園吧。”“不過也說不準,養小孩兒很費錢的,我們倆沒小孩兒,”齊重山想了想又說,“指不定能攢夠呢。”“哎……你過來一下,”淩逸風想到了什麽,掙開他轉身往屋內跑,“我拿個紙筆。”齊重山不知道他要做什麽,但還是老老實實地跟了過去。“你知道時光慢遞嗎,”淩逸風一邊翻找,一邊說,“類似於給未來的自己寫一封信。”“聽說過,”齊重山說,“你想去玩嗎?”“不,”淩逸風說,“我們現在寫,找個地方藏起來,最好是搬家的時候一定會清理到的,這樣可以一並帶走。”“藏多久?”齊重山問。“十年?”淩逸風想了想說。“不會丟嗎?”“真丟了就算了吧,沒緣,”淩逸風說,“給它套個信封,提醒自己不要亂拆也別忘了它。”齊重山接過筆,剛準備寫,筆頓了頓,突然開口道:“我們給對方寫吧。”“給對方寫一封信嗎?”淩逸風說,“可以啊。”齊重山點了點頭,抬筆開始寫。一時間隻剩紙筆的沙沙聲。淩逸風很快就寫完了,抬頭看的時候,才發現齊重山寫得比他還快。正很仔細地摁著頁邊,把它捋平。“哎,是不是也挺無聊的,覺得沒什麽東西寫。”淩逸風低頭把紙折起來,放進信封裏。“十年後就不這麽覺得了吧,”齊重山說,“你現在隨隨便便就能忘的事……十年後指不定也覺得很美好。”淩逸風不知道為什麽想起了十年前的淩逸塵和齊銘。“是啊。”他輕聲應道。————容易被忘記的日子流水一般逝去,等淩逸風反應過來的時候,他早就摘下了圍巾和口罩,薄荷的枝葉也全部舒展開了,一派春天特有的生機勃勃的景象。淩逸風自從能夠適應氣溫之後,就開始安安分分地上體育課,隻是別人都是搶籃球場搶乒乓球台搶羽毛球網,隻有他一個人在四百米一圈的操場上一跑就是七八圈,跑完了就去單杠那兒練引體向上,很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