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起來,吸血鬼比人類更容易覺醒異能,天賦也更強。
所以吸血鬼天生就很高傲,根本看不起人類,他們覺得人類都太脆弱了,如同獵物。
但是今天,幾大吸血鬼高手感覺自己的三觀被顛覆。
“這家夥是什麽怪物啊?!”當看到古斯塔夫、黑金剛洛克以及自己接連出手無功後,奧爾森俏臉兒之上顏色已變,驚呼出來。
她那道足以切割鋼鐵的火線,打在餘越身上,就如同石沉大海,無聲無息。
見到餘越在三大血族強者的圍攻之下安然無恙,眾人都是臉色難看,就連陰魂高思也前所未有地目光凝重起來。
眼前這個華夏青年,絕對不是如表麵這般人畜無害,絕對是他們平生僅見之強者。
餘柚、黑貓昆昆,甚至薑柔都似已習慣餘越的強大,就很淡定地站在一旁圍觀,隻有妮娜,已經呆若木雞。
血火、狼群、陰影、黑人金剛、如蛇一般兼具格鬥術與刺殺術於一身的高手,簡直如同好萊塢大片一般。
但更恐怖的是站在中間、被眾人圍攻卻風輕雲淡的餘越,連這麽多怪物都奈何不了他,他豈不是最大的怪物?!
饒是如此,古斯塔夫也仍然充滿信心,就算餘越再強又如何,世上有幾個人能夠對抗五大血族高手聯手?扳著指頭就能數得過來,至尊法師丹吉瑞斯一個,大羅刹宗宗主一個……
他不相信,餘越能達到至尊法師和大羅刹宗宗主那樣的高度、強度,如果他真有那麽逆天,又怎會籍籍無名?
而且,剛才隻是三個人出手,沃夫和高思還在袖手,最關鍵的,是高思。
轟隆——
突然之間,一聲巨響,大地震顫!
竟是黑金剛洛克造成的,他一邊瘋狂跺著腳,一邊發出陣陣恐怖的嘶吼聲。
他猛地把背心撕成粉碎,誇張的兩胸胸肌誇張地抖動,渾身黑鐵疙瘩般一團一團的肌肉也在蹦蹦跳跳,額頭上青筋暴突,眼瞳完全被血絲布滿,最終如同魔獸般咆哮著。
“大塊頭發瘋了……”奧爾森驚道,隨即雙眼之中的猩紅之意愈發濃烈,如血如火。
她以左手指甲劃破右手掌心,幾滴鮮紅的血液滴落,落在雪地上,白雪瞬間融化,地麵起火,即便沒有可燃物。
她站在火焰之中,如同烈焰女王!
古斯塔夫也動了,這一次,他丟下三棱軍刺,掏出了他最不屑使用的武器——槍。
身為格鬥家,他非常排斥使用熱武器,但身為殺手,他又很清楚,槍械的效率有多高,就算是頂尖格鬥大師被一個普通人用槍打中也有可能去見上帝。
何況,他拿的,是鎂國史密斯?韋森公司的m500轉輪手槍。
m500轉輪手槍號稱世界上威力最大的手槍,擁有12.7毫米的大口徑,能夠發射。50馬格努姆大威力手槍彈,由於子彈太大,一般的轉輪手槍彈膛能裝六發彈,而它隻能裝下五發!
它所發射的子彈的槍口動能,是大名鼎鼎的。50口徑“沙漠之鷹”的一倍!3517焦耳,已經達到了大威力步槍彈的動能!殺傷威力完全可以用嚇人來形容,稱其為“手炮”一點也不過分!
當然,這個大威力的手槍並非用於軍事用途,而是和沙漠之鷹的設計初衷一樣:用於狩獵大型獵物,一槍當場撂倒一頭老虎獅子之類的猛獸不在話下!
m500大口徑轉輪手槍全槍長457毫米,槍管長266毫米,全槍高165毫米;全槍不帶子彈的重量是2.32公斤,接近一隻輕型衝鋒槍的重量,握把為聚合物材料,無論從哪方麵來說,它的確算得上是手槍中的大炮了。
所以吸血鬼天生就很高傲,根本看不起人類,他們覺得人類都太脆弱了,如同獵物。
但是今天,幾大吸血鬼高手感覺自己的三觀被顛覆。
“這家夥是什麽怪物啊?!”當看到古斯塔夫、黑金剛洛克以及自己接連出手無功後,奧爾森俏臉兒之上顏色已變,驚呼出來。
她那道足以切割鋼鐵的火線,打在餘越身上,就如同石沉大海,無聲無息。
見到餘越在三大血族強者的圍攻之下安然無恙,眾人都是臉色難看,就連陰魂高思也前所未有地目光凝重起來。
眼前這個華夏青年,絕對不是如表麵這般人畜無害,絕對是他們平生僅見之強者。
餘柚、黑貓昆昆,甚至薑柔都似已習慣餘越的強大,就很淡定地站在一旁圍觀,隻有妮娜,已經呆若木雞。
血火、狼群、陰影、黑人金剛、如蛇一般兼具格鬥術與刺殺術於一身的高手,簡直如同好萊塢大片一般。
但更恐怖的是站在中間、被眾人圍攻卻風輕雲淡的餘越,連這麽多怪物都奈何不了他,他豈不是最大的怪物?!
饒是如此,古斯塔夫也仍然充滿信心,就算餘越再強又如何,世上有幾個人能夠對抗五大血族高手聯手?扳著指頭就能數得過來,至尊法師丹吉瑞斯一個,大羅刹宗宗主一個……
他不相信,餘越能達到至尊法師和大羅刹宗宗主那樣的高度、強度,如果他真有那麽逆天,又怎會籍籍無名?
而且,剛才隻是三個人出手,沃夫和高思還在袖手,最關鍵的,是高思。
轟隆——
突然之間,一聲巨響,大地震顫!
竟是黑金剛洛克造成的,他一邊瘋狂跺著腳,一邊發出陣陣恐怖的嘶吼聲。
他猛地把背心撕成粉碎,誇張的兩胸胸肌誇張地抖動,渾身黑鐵疙瘩般一團一團的肌肉也在蹦蹦跳跳,額頭上青筋暴突,眼瞳完全被血絲布滿,最終如同魔獸般咆哮著。
“大塊頭發瘋了……”奧爾森驚道,隨即雙眼之中的猩紅之意愈發濃烈,如血如火。
她以左手指甲劃破右手掌心,幾滴鮮紅的血液滴落,落在雪地上,白雪瞬間融化,地麵起火,即便沒有可燃物。
她站在火焰之中,如同烈焰女王!
古斯塔夫也動了,這一次,他丟下三棱軍刺,掏出了他最不屑使用的武器——槍。
身為格鬥家,他非常排斥使用熱武器,但身為殺手,他又很清楚,槍械的效率有多高,就算是頂尖格鬥大師被一個普通人用槍打中也有可能去見上帝。
何況,他拿的,是鎂國史密斯?韋森公司的m500轉輪手槍。
m500轉輪手槍號稱世界上威力最大的手槍,擁有12.7毫米的大口徑,能夠發射。50馬格努姆大威力手槍彈,由於子彈太大,一般的轉輪手槍彈膛能裝六發彈,而它隻能裝下五發!
它所發射的子彈的槍口動能,是大名鼎鼎的。50口徑“沙漠之鷹”的一倍!3517焦耳,已經達到了大威力步槍彈的動能!殺傷威力完全可以用嚇人來形容,稱其為“手炮”一點也不過分!
當然,這個大威力的手槍並非用於軍事用途,而是和沙漠之鷹的設計初衷一樣:用於狩獵大型獵物,一槍當場撂倒一頭老虎獅子之類的猛獸不在話下!
m500大口徑轉輪手槍全槍長457毫米,槍管長266毫米,全槍高165毫米;全槍不帶子彈的重量是2.32公斤,接近一隻輕型衝鋒槍的重量,握把為聚合物材料,無論從哪方麵來說,它的確算得上是手槍中的大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