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來看鞋子。」他又由大精品袋的底層撈出那個鞋盒,獻寶一般的推到她麵前。


    若不是他一再強調是廠商送的,看他小心翼翼的樣子,她真的會以為那是他自己精心去挑選要來給她的。


    她看過電視,有集女明星在討論鞋子,那些名牌鞋動輒都要好幾萬,有些鞋一雙甚至超過十萬元,真不知道那些女明星是怎麽想的,買鞋的錢多到都可以去買房子了。


    修東恒對她的大方與關切早超出她預期的,他不可能隻是把她當成好一點的朋友在對待,他根本是把她當成「女朋友」一般的在寵著,她不是感覺不出來,也沒有那麽遲鈍。


    隻是,她真的該照單全收嗎?


    「又是roger.vivirer?!」她再度起了罪惡感,他對她太好了。


    「我和這牌子有長期合作關係。」他不喜歡又再次撒謊,卻是不得不。


    「很貴吧?」


    「這是「公關鞋」。」


    「公關鞋是什麽意思?」江彩櫻看著他半蹲跪下為她試鞋,不禁心跳加速,他是一個知名的男明星,可是在她麵前卻完全沒有架子,八卦周刊說私下的他難搞又機車,明明就沒有嘛。「也是免費嗎?」


    「對,也免費,三十七號……」他是在目測她腳小大的情況下買的,結果非常剛好,就像是特別為她訂做的。「完美。」


    她低頭看了看這雙黑色的方形飾扣皮鞋,配上那個黑色包包,簡直就是完美無缺,而她整個人的質感也馬上升級。


    「穿起來舒服嗎?」


    「舒服,而且很典雅大方。」


    「一分錢一分貨。」


    「你不是說是公關鞋?」她一聽便要馬上脫下來,好像鞋裏有針在紮她似的。


    「我是說,如果要花錢買的話。」他馬上圓過來,差一點點就穿幫了,「雖然這一雙鞋「要買的話」是不便宜,不過好鞋耐穿又舒服,很值得。」


    「這麽好的鞋,我……」


    「你白天上班穿吧。」他都替她想好了。


    這一次江彩櫻並沒有猶豫太久,因為廠商送他女鞋,他確實也不能隨便送人,而且在古老的習俗裏,送鞋是有要分手的意思,是指請對方「跟別人走」……他知道嗎?


    「我要付錢……」


    「彩櫻!」修東恒直起身,怕她又要拒絕。「就說是公關鞋了,而且又這麽合腳,連尺寸都不必換,你就開心收下吧,你們女人不是最喜歡鞋子和包包的嗎?不要再拒絕了。」


    「你一定不知道。」她微笑解釋。「有種說法是當男人送鞋給女人,那就表示那個男人想要跟女人分手,所以……雖然我們不是那種關係,但你送我公關鞋是表示我們連朋友都不必做了嗎?」


    修東恒當然不知道,因此倏地大驚,如果他知道這個典故,那麽打死他,他都不會送她鞋子,所以,他馬上朝她伸出了手,攤開掌心。


    「付我錢。」他急迫的說。


    「多少?」她有點擔心,她愛這雙鞋,這雙鞋就好像是灰姑娘的玻璃鞋,可是現實中這「玻璃鞋」的價格不菲她也明白。


    「一元。」他開出價碼。


    「一元?!」她的小嘴微張,真的聽到他是說「一元」嗎?


    「太貴嗎?可惜現在沒有五毛這種幣值了。」修東恒也愁眉苦臉的看她,「但我說什麽都一定要收你這一元,因為我絕不想和你分手。」


    和他相識以來,江彩櫻常常覺得自己好像活在夢裏一般,因為他是個大明星,而這個大明星卻又對她好得不像真的,他行程多、拍戲忙,可是卻一有空就陪著她、待在她身邊,即使他不在,也會安排自己的助理保護她,這樣的男人如果她再否認自己對他的感情,那她豈不是太鐵石心腸了?


    於是她從隨身的小零錢包裏拿出一個一元硬幣,此刻這一元硬幣感覺起來竟比一萬元更多、更珍貴。


    「我有給你錢哦。」她把這一元放到他攤開的手心上。「我付了。」此話一出,她才發現自己也不想和他分開。


    非常慎重、非常小心的,修東恒把這一元收到了口袋裏,彷佛這是什麽重要的收據一般。


    「謝謝你。」她站起身,意外又發現這雙鞋居然和她身上的牛仔褲與t恤搭出了另一番不同的風格,聲音頓時有點緊。「東恒,真的很謝謝你。」


    「謝謝廠商吧。」他有些心虛的揚起微笑。


    「謝謝你對我這麽好。」


    「小事。」此刻他是由衷的說道。


    「我真的很喜歡,以後如果我有錢了,我用的東西一定都買roger.vivirer的。」她向他承諾,好像自己以後一定能飛黃騰達。


    「如果你以後有錢了,隨便你想買哪家名牌都可以,roger.vivirer隻不過是……」他連忙打住,差一點說出那是某個已不在人世的女生,她生前最愛、最想擁有的東西。


    「你本來想說什麽?」她好奇的追問。


    「沒有。」他硬是轉開話題,「我和很多大品牌都有合作關係,如果你喜歡我可以幫你要到折扣。」


    江彩櫻這一會的心思也的確是放在鞋子上了,這雙鞋愈看愈順眼,可輕鬆也可典雅,不但能搭配長裙、洋裝、小禮服,也可以搭牛仔褲,如果又耐穿的話,那她一定要天天穿。


    她終於承認了,女人果真都會敗在衣服、皮包和鞋子上,再理性的女人也一樣。


    修東恒又過了一關,他好希望時光永遠停在這歡樂、愉快的瞬間,永遠不必麵對現實。


    結婚前,定期從洛杉磯飛來台北的齊芃茉,說什麽都要見一見聽說正和大明星在談戀愛的江彩櫻。


    江彩櫻為此好不容易跟公司請了半天的假,兩人約了喝下午茶,今天她穿著一件簡單的無袖洋裝,背著roger.vivirer的包包、穿上roger.vivirer的鞋子,看起來頗有名媛千金的味道,真的很不一樣。


    齊芃茉有點看傻了,以前她們當鄰居時,她看到的江彩櫻總是t恤、牛仔褲加球鞋,可能是和晚上方便兼差工作有關,她很少看到她做這麽淑女、優雅又高貴的打扮。


    「彩櫻,你變了哦。」齊芃茉哇哇叫,在洛杉磯長大、家境又不錯的她,自然熟識各家的名牌。「這是roger.vivirer的耶。」


    「免費的啦。」江彩櫻坐定之後解釋說。


    「免費?怎麽可能?」


    「公關品。」


    「公關品?」齊芃茉當然知道有這種東西,大明星幫名牌打廣告,名牌商也樂意讚助這些大明星們,大家各取所需、互蒙其利,隻是……怎麽是彩櫻在用這些公關品?


    「人家送我的,他說他用不到。」江彩櫻有些不好意思的說。


    「那麽衛奇諾說的是真的嘍?」齊芃茉很感興趣。「你真的和一個大明星在交往?」


    「隻是好朋友。」江彩櫻是這麽界定她和修東恒目前的關係。


    「「好朋友」是官方說法啦。」齊芃茉可是內行人。「你和他在談戀愛?我說的是台麵下。」


    「芃茉,我們真的就隻是好朋友。」江彩櫻仍是統一說法,她很怕往自己臉上貼金,更怕自己太自作多情,所以寧可保守一些。


    「連我都不能說?」齊芃茉的表情霎時有些受傷。


    「不是這樣的。」江彩櫻連忙否認。


    「那究竟是不是在談戀愛嘛?」


    因為這裏的下午茶不是自助式,所以她們不必起身,全由服務人員服務,此時侍者端來一個有三層托盤的餐架,上麵擺滿不同種類的甜食、小點心、水果、三明治和冰淇淋,並告訴兩人隨時會有人員視狀況來補充。


    被服務生打斷對話的江彩櫻,先吃了口鮭魚三明治,然後才幽幽的道來,「芃茉,人家是大明星,雖然他對我很有誠意也真的很好,可是……」她搖搖頭。「有時我還是不敢相信這是真的。所以當你問我們是不是在談戀愛時,我不敢跟你說是。」


    「所以你們沒有公開?」


    「怎麽可能公開?!」江彩櫻差一點被三明治噎到。「台灣的狗仔多恐怖,相信你也不想領教。」


    「那你們要一直這樣下去?」齊芃茉吃著馬卡龍,一邊不解的問。


    「目前是如此。」


    「你們都怎麽約會的?」齊芃茉很好奇。


    江彩櫻大概講了一下,其實她也不知道那算不算是約會,修東恒有空時會陪她一起關店,不然就是在便利商店陪她站櫃,保護她到下班。有時則到她家看dvd、球賽轉播或吃吃宵夜聊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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