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這一天,鄭誌準備了半個多月。


    買斷看似乎是天方夜譚的事情,但也沒有想象中的這麽困難,歸根結底,還是利益問題在作祟。


    在中國足球曆史上,不是沒有球員自己給自己買斷的。


    當年的耿知強就是鄭誌的參考模本。


    當年的耿知強並不是什麽知名的球員,但他同樣在2000年左右入選過國奧隊,是和鄭誌同一批次的。


    入選過國奧隊的耿知強曾是青島足球的希望之星,不過隨後他的發展並不順,很難獲得上場機會。2001年時他就提出了轉會,但中能接手球隊後,耿知強留了下來。但他在接下來的一個賽季中依然很少上場,賽季後半段甚至沒有進入比賽大名單。在這種情況下,賽季結束後,耿知強再次提出轉會,中能給他掛出了20萬元的轉會費。


    本來耿知強的轉會目標是海利豐,但由於種種原因,此事未能成行。春節過後,耿知強與上海群英俱樂部取得聯係,群英隊助理教練的前海牛老將陳鋼與耿知強曾是隊友,對他的能力比較了解,在陳鋼的極力推薦下,群英俱樂部同意接收耿知強。不過,對於耿知強的轉會費,群英不願出,提出要免費得到他。這種情況下,中能俱樂部將耿知強的轉會費降到了5萬元。為了能繼續踢球,耿知強就自己掏錢贖身前往群英了……


    就這麽一個故事,當初鄭誌是一清二楚的。


    所以現在鄭誌隻不過是把這個方法套在了自己身上。


    鄭誌不求用5萬塊買斷自己,哪怕是20萬也願意,再哪怕多加點也沒有問題,前提是,他買斷了自己之後,不屬於任何一家俱樂部,這樣他就可以自由加盟任何一支球隊了。


    當然他現在的情況比較複雜,在產權不明晰的情況下,他必須兩頭都要買斷,他寧可兩邊砸錢。


    ※※※※


    回到了家裏,鄭誌把老爸重新拉到了客廳裏,然後很嚴肅的和他爸談起了這件事。


    鄭爸聽得目瞪口呆。


    “可是兒子,”


    “我們哪裏有那麽多錢?”


    “我至少要把咱們房子賣了才可以吧。”


    鄭爸有些問難了,可隻是猶豫了二十多秒後,他咬咬牙說,“如果這樣真的可以,那我就把房子賣了吧!”


    “爸,不用賣。”


    “錢我已經準備好了,咱們明早就先去體育局找領導談,談好了體育局的領導,我們再去創業隊找莊宜,我還請了個律師,他可以幫我們處理好這件事情。”


    “啥?你把錢準備好了?你去哪裏弄來那麽多錢?”鄭爸的眼珠子差點兒掉到了地上,幾十萬塊啊!第一反應就是鄭誌幹壞事了。


    “您先別緊張,我不偷不搶,錢是光明正大的。”鄭誌早就想好了怎麽解釋了。


    “事情是這樣的,有個老板願意借錢給我買斷,以後如果我踢出來了,要給他分成。他覺得投資我沒錯。另外,他想做我的經紀人。”


    “真的?誰這麽傻啊?”鄭爸一臉的狐疑,總覺得這個說法有點牽強,世上真的有這麽好又這麽傻的人?


    “這不是傻,他就像你一樣,對我充滿信心,不想我廢在這裏。”鄭誌笑笑,“好了,反正明天你就跟我走一趟就是了。因為我未滿18歲,必須得由你去簽字才行。”


    ※※※※


    次日,鄭誌帶著鄭爸出現在省體育局大門口,他所請的律師早已經在這裏等待他們。


    “曾律師,這位是我爸。”


    “爸,這位是曾律師。”


    曾律師消消瘦瘦,好像風一吹就會倒下,但一雙眼睛卻很銳利,一看就是很精幹。


    “其實十幾天前我就請曾律師來幫我處理這件事了,基本上沒什麽問題的話,今天就可以處理好一切。”


    曾律師禮貌地和鄭爸打了個招呼,然後把倆人拉到了偏僻處。


    “莊宜那邊沒什麽問題,他答應25萬可以放人,就是體育局這邊,可能還得打點一下。”


    “多少?”


    鄭智直言不諱問道。


    這年頭不打點一下,真的不好辦事……


    “5萬。”


    “給了。”鄭智不假思索的點了頭,右手輕輕拍了一下左腋下夾著的黑色皮包,“我其實早就準備好了,就知道會有這事兒。”


    “你想的真周到。”曾律師讚賞的點了點頭,心道這孩子真會做人啊,都不用提醒,這種人才能混不出來?


    “那就好辦了,爭取今天上午就解決了,合同我都已經打印好了,一式四份,兩邊都有。”


    “很好!”


    呀?合著叫我來,就隻是等著我來簽字畫押?鄭爸聽得一頭霧水,敢情這事兒已經處理的差不多了,就差送禮和簽字了!但這絕對是好事啊。


    他猜的沒錯,在體育局裏很快就有人出來接待了他們,但不是領導,隻是一個文員而已,買斷合同很快就簽了下來,至於錢是怎麽給出去的,那是曾律師的事兒了,鄭誌不會參合這事兒,權當從沒有發生過。


    走完了體育局這邊的程序,三人又打車往遼寧創業隊那邊趕,這邊的手續更利索,再次確認了合同準確無誤之後,雙方就簽字畫押了,簽合同的還是後台老板莊宜……


    走出創業隊的大門口,鄭誌的嘴裏突然蹦出了當年李易大帝說過的那句話。


    “天亮了!”


    那一瞬間,陽光是多麽的美好,空氣是多麽的清新……


    為了辦成這事兒,鄭誌一共花掉了56萬元,體育局那邊是30萬,創業那邊是25萬,還有1萬是給律師的,再算上給了嚴良1萬,實際上是花了57萬……


    不管以後體育局和創業的產權官司怎麽打,都和他無關了,因為他兩邊都花了錢,無論誰贏,他都不再屬於任何一方……


    我終於成了自由身啊!以後,就是海闊憑魚躍,天高任鳥飛了。


    鄭誌真想狂吼一聲,實在是太高興了。


    “爸,我們今晚要好好搓一頓!”


    “必須的,不過你是不是該把那個給你出錢的恩人也一起請?”


    “他,出國了,得好一段時間才能回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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