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夠了。」他笑著接下飯碗,看著她為他忙碌張羅,感覺溫馨而歡喜。


    他熱愛美食,也會自己下廚,這些都是平凡的菜色,但因為是出自她手,看起來就格外美味,光是嗅著溫暖的菜香,他就陶醉。


    與她這麽窩在一起,一起吃簡單的午餐,望著她笑盈盈的眼睛,他忽然有種兩人已是夫妻的感覺,這想法來得突兀,卻令他感到愉快。


    他馬上動筷捧場,瞄準高麗菜,一筷下去,送入口中,臉色微變。


    「好吃嗎?」熊沂蓓很期待的望著他。


    「嗯,吃起來……很健康。」他竭力不讓表情出現異狀。


    啊,這高麗菜……令他深深體會到「味同嚼蠟」的真諦,味道怎麽淡成這樣?而且好像沒煮熟。「你忘了放鹽嗎?」


    「當然有啊,沒放太多,現代人的口味都太重了,吃清淡點比較好。」她舀一匙蚵仔炒豆腐到他碗裏。「這個比較鹹,比較下飯。」


    他吃了,差點把蚵仔噴出來。好腥啊!他艱難的吞咽下去,熊沂蓓注意到他臉色古怪。


    「不好吃嗎?」她納悶的嚐菜。「還不錯啊。」跟她平日煮的差不多。


    「你……常下廚嗎?」不是他挑嘴,非美食不吃,平心而論,她煮的跟「不錯」很有距離,離「難吃」比較近。


    她搖頭。「平常忙寫稿,都去外麵買現成的吃,有空才會自己煮,以前交男友,我也會為他們做飯,不過他們吃過一、兩次就會阻止我,不讓我煮,說舍不得我辛苦。」


    忽然覺得在他麵前談過去不太好,她解釋道:「你不要吃醋喔,那些都過去了啦,以後我隻煮菜給你吃。」還討好的對他甜甜一笑。


    他一點都不吃醋,他很羨慕已經脫離苦海的「先烈」們,他完全了解他們為何阻止她。


    看來她是很好養的那種人,什麽都吃,才會嚐不出自己的手藝好壞,可現在她正期盼的看著他,他若不吃,豈不傷她的心?


    他牙一咬,埋頭猛吃。


    「等等吃完飯,你先回去吧,我下午還要寫稿,晚上再一起吃飯。對了,我最近碰到怪事,有讀者寄信給我,可是……」熊沂蓓一麵吃一麵說,忽然發現男友吃飯的速度像打仗,他一口菜就配掉半碗飯,瞬間就碗底朝天,然後放下碗筷,顯然沒有再來一碗的欲望。


    她癟嘴。「你不喜歡我做的菜?」


    太明顯了,桌上的菜幾乎原封未動。


    「呃,有點不合胃口……」他婉轉的解釋。


    「不合也要吃啊!」她將筷子往桌上一拍。「小說裏,不管女主角做菜多難吃,男主角都會吃光光,這是男主角的基本技能欸!」


    「我覺得這個情節太假了。」


    「哪裏假?這情節是很有深度的,女主角用心做菜,即使她的手藝這麽爛,男主角依然把菜吃光,因為他品嚐的不隻是菜肴的好壞,而是女主角的愛啊!」她一臉夢幻向往,用力強調。「你懂嗎?這是‘愛’,‘愛’啊!你不覺得這個情節讓人非常感動嗎?」


    他隻覺得胃痛,哄她:「對不起,我真的吃不下,我也舍不得你這麽辛苦,弄得全身油煙味,下回我們出門吃,你不必在廚房裏忙碌……」


    「吼,你有沒有聽懂?重點不是我的辛苦,是你要吃我做的菜,男主角都是這樣的!」


    他快沒轍了。「即使男主角覺得他的味蕾被謀殺,他也非吃不可嗎?」


    「當然啊!男主角沒有味蕾沒關係,沒有女主角的愛絕對不行!」


    「……好吧。」他輸了,被她說服,要是他吃她做的菜意義有這麽重大,他願意忍耐這一回。


    他苦著臉,重新拿起碗筷,準備讓他的味蕾再下一回地獄。


    她卻按住他的手,笑了。「算了啦,我是跟你開玩笑的,你不想吃就別勉強。」看他很認真的傷腦筋,很老實的配合,好可愛啊。


    辛苦下廚的成果不受歡迎,她難免有點難過,但小說歸小說,夢幻的情節無法在現實中實現,她不會鑽牛角尖,認為他無法為她忍受不喜歡的食物,就是不愛她,每個人口味不同嘛。


    他鬆口氣。「可是,剩這麽多菜,怎麽辦?」


    「我自己慢慢吃,吃不完留著當下一餐。我煮飯給你吃,是因為以為這樣做會讓你高興,要是你不吃會比較開心,那就別吃吧,在旁邊陪我就好。」她摸摸他的臉,微笑道:「剛才嚇到你了哦?我隻是跟你鬧著玩啦。」


    他怔望著她淘氣的神情與體貼的微笑,她做飯是好意,他不吃也並非惡意,她了解,也不勉強他,很自然的包容彼此的差異,而他也很自然的更喜歡她了。他們都各讓一步,反而更加親密。


    他也微笑,摸摸她含笑的臉頰,忍不住想對她更好。「改天,換我下廚煮給你吃。我很會做菜。」他愛吃也愛煮,平日還要負責父親和自己的三餐,常開夥,早已練就好廚藝。


    「你現在是在刺激我嗎?」她白他一眼。


    「我是在計劃要好好疼你。」他捏捏她柔軟臉頰。「讓你見識見識,新好男人的手藝好到什麽地步。」


    「你又在自戀了。」她哈哈笑,繼續剛才的話題。「你記不記得我之前跟你說過,我收到很多讀者的信?發生怪事了,我寫的回信,全部被退回來了。」


    「為什麽?」他順口問,口氣有點心虛。


    「因為無法投遞。不止是一封,幾乎全部都無法投遞,通通被退回來,我還以為郵局效率這麽差,打電話去問,你知道郵局人員怎麽說嗎?」


    「怎麽說?」


    「她說地址都是假的!」她睜大眼,不可思議的說:「一般讀者希望收到作者的回信,都會寫上自己的住址,若是不想收到回信,不要寫就好啦,為何要寫假地址?而且一、兩個人這樣做就算了,十幾個讀者都這樣做,太奇怪了。」


    「嗯,是很奇怪,那你打算怎麽辦?要追查嗎?」他微冒冷汗。


    「查不到的,郵局小姐說,掛號信會要求寄件人留電話,才能找得到人,這些都是平信,無從查起。」她越想越覺得毛毛的。「到底是誰這樣做?會不會像電影上演的那種瘋狂粉絲,先是寄信給喜歡的作家,後來就是寄子彈或斷掉的手指……」


    他安慰她。「你收到的不都是普通的信件嗎?也許對方隻是好玩亂填的,或者不想讓人知道自己的住址,又被郵局要求要寫,就胡謅一個填上去,有太多可能的原因了。跟出版社說一聲吧,請他們往後收到寄給你的東西,都留意檢查一下,你自己也小心一點,但不要過度擔憂了。」


    「也隻好這樣想了。」她聳肩,看來釋懷多了。


    他這才鬆口氣,微笑道:「你吃飯吧,我去幫你削飯後水果。」


    結果他不但幫她削水果、替她洗碗,還為她按摩因為煮菜而勞累的雙肩,伺候得她渾身舒適才離開。


    送走他,熊沂蓓癱在沙發上休息,吃飽喝足,懶洋洋的。本打算奮發寫稿,現在卻不想動,腦子懶得找寫稿的靈感,倒是想他想得很起勁。


    曹季海、曹季海、曹季海……默默念著他的名字,嘴角彎起笑來。在一起才七天,感覺卻像七年,自然而親密,在一起的時光過得飛快,才分開十分鍾,就覺得想念了。


    不是打算發憤寫稿嗎?結果半晌都不想動,癱著想他。她懶洋洋的微笑著,從小茶幾下翻出紙盒,盒子裏裝的全是讀者來信。


    雖然他要她放寬心,但她無法不介意,十多封地址錯誤的信,太詭異了。後來編輯給她的那三十多封信,她利用郵局的郵政編碼查詢係統核對,發現郵政編碼都是亂寫的,那些地址一樣都不存在。


    偏偏這些信外觀都沒有可疑之處,她檢查數十遍了,信封和信紙都不同款式、字跡相異,郵票五花八門,她眯眸瞧郵戳,忽然發現,所有郵戳都是台北,即使是來自花蓮的信,郵戳同樣是台北——這意味著信件都是從台北寄出嗎?


    有線索了!


    她振奮地跑到光線充足的窗邊仔細比對,沒錯,所有地址錯誤的信件都蓋台北的郵戳,而且有四封信是同一個日期的戳章,另外三封信也是同一天。


    地址能胡亂寫,這些人總不可能約好同一時間把信丟進郵筒,這不是巧合,這些信不單純!倘若信是同時扔進郵筒……莫非是同一人寄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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