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開始】


    晌午的時候,趙宴平、戴昌與李嚴在府衙卷宗庫房碰了頭。


    趙宴平、戴昌那邊找到了一條線索,李嚴也整理好了發生在後麵四起焚屍案前後的荊州百姓報失名單。其實去年左少卿蔡岐已經整理好了這份資料,李嚴再稍微整理了下,將所有失蹤百姓及其家人住址都重新謄寫到了一個冊子上,一共列出了十六戶百姓。


    死了四個人,兩男兩女,每具焦屍都有三到五戶人家前來辨認、覺得身高相似卻難以確定。


    這十六戶百姓,有的住在荊州城內,有的住在附近的村鎮,趙宴平安排戴昌、李嚴分別去查,特別要旁敲側擊打聽清楚,每戶人家失蹤的那個人是否有過虐待婦女的行為,虐待又分很多種,動手打,言語抨擊,總之一定要查得清清楚楚。家人口中問不出來就去問街坊,一戶也不能落下。


    戴昌、李嚴已經根據現有的線索猜到每個死者可能都牽涉到虐待婦女的劣習了,明白其中利害,吃完飯立即神情嚴肅地出發了。


    趙宴平與陸知府打聲招呼,讓陸知府派官兵去看著鄭勇,不許鄭勇離開官府的視線之內,更不能出城。


    陸知府問他:「這是為何?」


    趙宴平道:「現在還不好說,以防萬一罷。」


    荊州與京城遠隔兩千裏,陸知府並不知道趙宴平拜了盧太公為師,也不知道趙宴平有個妹妹進了宣王府,他隻把趙宴平當成了一個官職不高架子卻不小的七品小官。不過,無論官職高低,凡是大理寺派出來查重案的官員權力都不小,故陸知府還是按照趙宴平的意思,派了官兵去守著鄭家。


    趙宴平騎馬出城,前往鄭勇前妻倪氏的娘家。


    倪家住在縣城不遠的一個村子裏,趙宴平進村後與人打聽,很快就找到了倪家。


    卷宗裏並沒有提及倪家什麽,趙宴平從村人口中得知倪氏其實是倪家撿的棄兒。倪家很窮,倪氏的養母是個寡婦,帶著一個瘸腿的兒子倪順,養母收養倪氏是把她當童養媳看,倪氏十四歲的時候就與倪順睡一個屋了。


    然而倪氏似乎不會生養,兩人同房多年倪氏的肚子都沒有動靜,養母便通過媒人的撮合,將倪氏嫁給了縣城裏的鄭勇,再用鄭勇給的聘禮給倪順張羅了一個新媳婦方氏。方氏知道倪氏與倪順的關係後,極其不喜倪氏,每次倪氏回娘家,方氏都要夾槍帶棒辱罵一番,時間一長,倪氏就不在回來了。


    如今倪氏的養母已經去世,倪順、方氏都四十多歲了,膝下有個二十一歲的兒子,一個十六歲的女兒。


    趙宴平上前叩門,方氏來開的,等趙宴平自報了身份,方氏立即抱怨起來,說官府已經來過幾趟了,去年也有個大理寺的人找她們,可倪氏都死了十幾年了,她們親眼看著倪氏下葬的,自家與倪氏早斷了關係,怎麽可能為了一個情分淡薄的養女再去報複鄭勇一家?


    趙宴平這才得知,原來蔡琦也懷疑過倪家這邊有報複鄭勇的動機。


    但因為倪順是個瘸子,倪氏死時養兄的侄子才三歲,姑侄倆可能都沒見過麵,這侄子不可能為了毫無感情的姑母去殺害鄭勇的兒子。而且,第一起焚屍案發生時,倪家侄子才十四歲,這麽大的孩子,怎麽可能心思縝密的連著完成三起焚屍案?


    蔡琦以及前任辦案官員定是排除了倪家這邊的作案嫌疑,才沒在案宗上提及倪家。


    方氏很不歡迎趙宴平。


    但趙宴平自有他想問的,無視方氏的冷眼,趙宴平走進院子,問瘸腿的倪順道:「當年倪氏落水自盡,屍身是怎麽找到的?」


    畢竟是一起生活了多年的養妹,兩人還有過幾年夫妻情分,提及倪氏的死,倪順很是痛苦:「都怪我,鄭勇就是個混蛋,天天打她,她過不下去了回來求我幫忙,我,我不但沒幫,還勸她認命……後來,鄭勇突然跑來,說她離家出走了,問我們有沒有看見,我找遍了她能去的所有地方,都沒找到,後來,鄭勇從下遊的河裏將人撈了回來,據說人都沒樣了,草草下了葬。」


    趙宴平看著他問:「據說?你們沒親眼去認屍?」


    倪順瞄了眼站在不遠處的方氏,低下頭道:「沒去,人都死了,再去看有什麽用。」


    方氏突然插話道:「看個屁,她個掃把星,活著的時候光吃我們家的米了,死了還要給我們添堵,她死了解脫了,人家鄭勇不幹,過來跟我們討要當年給的聘禮,不給他就動手搶,我們家這情況,瘸的瘸弱的弱小的小,誰能攔著他?我……」


    趙宴平冷聲問:「他搶了你們東西,所以你恨他,他兒子也有可能是你殺死的?」


    方氏臉色大變,嚇都要嚇死了,再也不敢放肆,跪在地上千保證萬保證自己從未殺過人放過火。


    趙宴平料她也沒有那個膽子。


    方氏老實了,趙宴平繼續問倪順:「你最後一次見倪氏是什麽時候,她可有跟你說過什麽?」


    倪順歪著腦袋回憶,緩緩地道:「好像,是我兒子過周歲的時候,她來送鞋襪,怕家裏因為她吵起來,她把東西塞給我就走了,沒說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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