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國師的追妻日常 卷三 作者:桃子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他那個從族兄那接手過來的妻妾,一得知此事,竟然名不改色的卷了包袱,連夜帶了李謙之那個三歲的孩子,前往趙郡避禍去了。
而孔美嫻,更是消失得無影無蹤。此前李子期和十八娘沒了蹤跡,鬆州府軍一直在沿路搜尋,也無人管她這檔子事。
等反應過來的時候,已經人去樓空了。
十八娘再次見到孔美嫻的時候,已經是三日之後。
她並沒有為李謙之戴孝穿白衣,反倒是火紅大妝,看起來有一種前所未有的壯烈。
「十八娘,謝謝你幫我。真好,如今我心中已無牽掛,終於能夠睡一個安穩覺了。」
她說著抿了一口茶,轉了轉茶蓋子,笑道:「我還是喜歡你這裏的茶,幹幹淨淨的。」
十八娘沒有接話,南枝又與孔美嫻添了茶。
「我第一次見到李謙之的時候,是姑母一家子人上長安,想求祖父替李謙之的父親在國子監裏謀個差事。那時候他還不過是個小孩兒,一雙眼睛黑白分明,滴溜溜的轉著,顯得十分機敏。」
「我才第一眼見了,便覺得他十分有趣。姑母那時候便有給我二人結娃娃親的意思。我心中甚是歡喜,而祖父卻是不同意。他那時候隻說,老夫閱人無數,這李謙之雖然聰慧,卻目光遊離並不清正,非君子。」
十八娘點了點頭,孔美嫻的祖父是國子監祭酒,在大楚朝是響當當的大儒。他說的話,想來是有依據的。
隻可惜,陷入情愛的人,是聽不得真話的。就像是當初的沈琴。
「我當然不信。三歲看老?真是太荒唐了。他是一個很會說話的人,我曾經以為,我在他心中當真是最美好的女子。可是後來,他回趙郡祭祖,勾搭上了族中寡嫂,考了探花,又看上了你阿姐。」
「他同我說,他與你阿姐被人陷害,有了肌膚之親。你的父兄,個個凶惡如鬼厲,範陽沈氏家大業大,他不敢違逆,所以隻能娶了。可恨我鬼迷了心竅,繼續對他深信不疑。」
「十八娘,你說我當初怎麽那麽傻?我本是孔氏貴女,不說王公貴胄,隨便尋一個家財萬貫的世家子,都是輕輕鬆鬆的事兒。這是我最後一次來尋你了,我已經決定要去鬆州附近的一家道觀裏頭,做女冠了,師父說我挺有道性。」
十八娘看了看她,笑道:「你覺得好就好。隻不過你沒有孩子,寡婦再嫁也並非難事。」
孔美嫻搖了搖頭,「算了吧,萬一又遇到一個中山狼呢?再說了,我孔家遵循儒家禮教,怎能有二嫁女?祖父若是知道了,肯定會一條白綾勒死我的。就此別過,我身無長物,隻有這些東西,算是報答你救我出火海。」
說完,孔美嫻便腳步從容的離開了。
十八娘看著她的背影,不由得有些莫名的起了絲絲敬意。
這是一個敢愛敢恨,也看得清楚前路的人。她心悅李謙之,不過是少女時期犯下的一個錯誤罷了,隻是一個錯誤,付出的代價便是一生。
士之耽兮,猶可脫也,女之耽兮,不可脫也。
十八娘打開她留下的包袱一看,裏頭赫然是李謙之與吐蕃王叔的往來書信,談的都是如何進攻鬆州之事。
此前吐蕃王之所以能輕鬆攻破鬆州城,掠奪無盡財富,竟然是與李謙之裏應外合的。
十八娘看著看著,眉頭越皺越深,在其中的一封信中,竟然提到了長安城中的好幾個大人物。
沒有想到,這些人竟然也與吐蕃有了牽扯。難怪,難怪當初吐蕃能夠直接打到長安,血流成河。
十八娘猛的一拍桌子,這些國之蛀蟲。
等冷靜下來一想,她還是先將這書信收了起來,如今拿出來,他們並不在長安,很容易就讓人糊弄了過去,還不如等待最好的時候,給人以致命一擊。
等十八娘的腳好了一些,距離他們回來已經過去十日了。李子期則又是一條好漢。
鬆州城的大門口,府軍們穿著嶄新的鐵甲,手握斬馬刀。寫著李字的大旗,在上空飄揚。
李子期站在城樓之上,端起手中的酒碗,一飲而盡。然後將那碗往地上一砸。
「兄弟們,吐蕃狗殺到我長安,今日我們就殺去邏些,揚我大楚國威。」
城樓之下的三千將士,端起酒碗,一飲而盡,三千隻酒碗同時砸在地上,發出巨大的響聲。
「出征!」
豈曰無衣?與子同袍。王於興師,修我戈矛。與子同仇!
豈曰無衣……
響亮的戰歌像是一陣龍卷風,席卷了整個吐蕃大地。十八娘騎在馬上,感覺到了一種前所未有的英雄氣概。
在那一瞬間,將不是將,士不是士,而是一柄犀利的矛,不管前路有甚阻擋,都將一往無前的勇氣。
憋屈的大楚鬆州府軍,終於在有生之年,踏上了吐蕃的土地,要一雪前恥,重振榮光。
承和十三年七月,大楚鬆洲刺史李子期,率三千府軍從中路進發,為先鋒軍。芳州徐常春從右翼出發,輔攻邏些。原州程知節為後路軍,承接其上。
而孔美嫻,更是消失得無影無蹤。此前李子期和十八娘沒了蹤跡,鬆州府軍一直在沿路搜尋,也無人管她這檔子事。
等反應過來的時候,已經人去樓空了。
十八娘再次見到孔美嫻的時候,已經是三日之後。
她並沒有為李謙之戴孝穿白衣,反倒是火紅大妝,看起來有一種前所未有的壯烈。
「十八娘,謝謝你幫我。真好,如今我心中已無牽掛,終於能夠睡一個安穩覺了。」
她說著抿了一口茶,轉了轉茶蓋子,笑道:「我還是喜歡你這裏的茶,幹幹淨淨的。」
十八娘沒有接話,南枝又與孔美嫻添了茶。
「我第一次見到李謙之的時候,是姑母一家子人上長安,想求祖父替李謙之的父親在國子監裏謀個差事。那時候他還不過是個小孩兒,一雙眼睛黑白分明,滴溜溜的轉著,顯得十分機敏。」
「我才第一眼見了,便覺得他十分有趣。姑母那時候便有給我二人結娃娃親的意思。我心中甚是歡喜,而祖父卻是不同意。他那時候隻說,老夫閱人無數,這李謙之雖然聰慧,卻目光遊離並不清正,非君子。」
十八娘點了點頭,孔美嫻的祖父是國子監祭酒,在大楚朝是響當當的大儒。他說的話,想來是有依據的。
隻可惜,陷入情愛的人,是聽不得真話的。就像是當初的沈琴。
「我當然不信。三歲看老?真是太荒唐了。他是一個很會說話的人,我曾經以為,我在他心中當真是最美好的女子。可是後來,他回趙郡祭祖,勾搭上了族中寡嫂,考了探花,又看上了你阿姐。」
「他同我說,他與你阿姐被人陷害,有了肌膚之親。你的父兄,個個凶惡如鬼厲,範陽沈氏家大業大,他不敢違逆,所以隻能娶了。可恨我鬼迷了心竅,繼續對他深信不疑。」
「十八娘,你說我當初怎麽那麽傻?我本是孔氏貴女,不說王公貴胄,隨便尋一個家財萬貫的世家子,都是輕輕鬆鬆的事兒。這是我最後一次來尋你了,我已經決定要去鬆州附近的一家道觀裏頭,做女冠了,師父說我挺有道性。」
十八娘看了看她,笑道:「你覺得好就好。隻不過你沒有孩子,寡婦再嫁也並非難事。」
孔美嫻搖了搖頭,「算了吧,萬一又遇到一個中山狼呢?再說了,我孔家遵循儒家禮教,怎能有二嫁女?祖父若是知道了,肯定會一條白綾勒死我的。就此別過,我身無長物,隻有這些東西,算是報答你救我出火海。」
說完,孔美嫻便腳步從容的離開了。
十八娘看著她的背影,不由得有些莫名的起了絲絲敬意。
這是一個敢愛敢恨,也看得清楚前路的人。她心悅李謙之,不過是少女時期犯下的一個錯誤罷了,隻是一個錯誤,付出的代價便是一生。
士之耽兮,猶可脫也,女之耽兮,不可脫也。
十八娘打開她留下的包袱一看,裏頭赫然是李謙之與吐蕃王叔的往來書信,談的都是如何進攻鬆州之事。
此前吐蕃王之所以能輕鬆攻破鬆州城,掠奪無盡財富,竟然是與李謙之裏應外合的。
十八娘看著看著,眉頭越皺越深,在其中的一封信中,竟然提到了長安城中的好幾個大人物。
沒有想到,這些人竟然也與吐蕃有了牽扯。難怪,難怪當初吐蕃能夠直接打到長安,血流成河。
十八娘猛的一拍桌子,這些國之蛀蟲。
等冷靜下來一想,她還是先將這書信收了起來,如今拿出來,他們並不在長安,很容易就讓人糊弄了過去,還不如等待最好的時候,給人以致命一擊。
等十八娘的腳好了一些,距離他們回來已經過去十日了。李子期則又是一條好漢。
鬆州城的大門口,府軍們穿著嶄新的鐵甲,手握斬馬刀。寫著李字的大旗,在上空飄揚。
李子期站在城樓之上,端起手中的酒碗,一飲而盡。然後將那碗往地上一砸。
「兄弟們,吐蕃狗殺到我長安,今日我們就殺去邏些,揚我大楚國威。」
城樓之下的三千將士,端起酒碗,一飲而盡,三千隻酒碗同時砸在地上,發出巨大的響聲。
「出征!」
豈曰無衣?與子同袍。王於興師,修我戈矛。與子同仇!
豈曰無衣……
響亮的戰歌像是一陣龍卷風,席卷了整個吐蕃大地。十八娘騎在馬上,感覺到了一種前所未有的英雄氣概。
在那一瞬間,將不是將,士不是士,而是一柄犀利的矛,不管前路有甚阻擋,都將一往無前的勇氣。
憋屈的大楚鬆州府軍,終於在有生之年,踏上了吐蕃的土地,要一雪前恥,重振榮光。
承和十三年七月,大楚鬆洲刺史李子期,率三千府軍從中路進發,為先鋒軍。芳州徐常春從右翼出發,輔攻邏些。原州程知節為後路軍,承接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