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輛別克車,正以一種不正常的速度行駛在不正常的車流中。


    雖然已經過了晚高峰,但作為一省會城市,常態化交通擁堵也是它身份的象征。


    楊新軍駕車,眼觀六路耳聽八方,盡量見縫插針。


    慕遠則一副懶洋洋地樣子靠在副駕駛上——剛才吃得太多,有點撐。


    “小慕,你別看熊大隊一副笑眯眯的樣子,這家夥壞得很,別聽他的。”


    慕遠點了點頭,有些敷衍。


    楊新軍狐疑地問道:“你真想到禁毒大隊去?”


    慕遠搖頭,苦笑道:“沒打算去,至少暫時沒這想法。我老爸本來就反對我當警察,要是再讓他知道去了禁毒大隊,估計要斷絕父子關係了。”


    “……”


    “不過涉毒案件還是要辦的,隻要不讓我爸知道就行了。”慕遠笑的像是一隻狐狸。


    楊新軍轉頭瞄了一眼慕遠,什麽話都沒說。


    可是慕遠卻在那眼神下感到一陣發寒,總覺得這位所長像揍自己。


    這肯定是錯覺,他又打不過我!


    ……


    楊所覺得這個話題太沉重,他總是很容易從慕遠說話的言語、表情上聯想到自己的兒子。


    萬一以後自己的兒子也這樣,那可咋整?


    太揪心了,他決定換了個話題。


    “小慕,你打算怎麽走?”


    慕遠沉默了幾秒,道:“先去最開始發現嫌疑車輛的地方吧。”


    楊新軍也沒多問,一腳油門下去,車輛從原來的每小時十公裏的速度變成了二十公裏。


    趁著空檔,慕遠仔細地查看著手中的資料。


    上麵清楚地羅列了數十個監控探頭拍攝到的畫麵,還包括通過時間、行駛方向等。


    他試圖從中分析出一些東西。


    然而,這些資料確實太過於單一,他又對這群毒販一無所知,自然也就無法得出有價值的結論。


    差不多花了一個小時,楊所駕車來到了嫌疑車輛最早出現的地方——位於城北的北門大橋。


    這不是常規意義上的水上橋梁,而是立交橋,四通八達的那種。


    當然,作為交通樞紐,立交橋上也從來不缺少監控探頭。


    慕遠先到這裏,是想看看在對應的時間節點中,高廷軍是否已經出現在那輛車上。


    找到對應的監控探頭的地點,車緩緩停在路邊。


    這裏是立交橋上的一處彎道上,車速相對較緩。


    眼下已經是晚上8點多,加之這裏已經是三環以外,車輛相對較少,哪怕他們的車停在立交橋上,倒也不至於引起擁堵。


    慕遠徑直下車,在路邊站立了七八秒,便又一頭紮進了副駕駛。


    “楊所,麻煩你沿著對方早上的行車軌跡走一圈,特別是有停車可能的路段,我想下車仔細看看。”


    楊所:w(°o°)w,這就可以了?你發現了什麽?我怎麽完全看不懂?


    雖然他一頭霧水,但卻是很幹脆地答應了。


    看不懂就看不懂吧,問了估計也還是不懂,他也沒有當刑偵大隊長的理想,自然沒必要把自己弄得像柯南一樣牛逼。


    慕遠微閉著眼睛,腦子卻是在飛快地轉動著。


    就在剛才,慕遠用了0.4秒的時間,確定了在嫌疑車輛在經過北門大橋時,高廷軍並未在車內。


    這至少確定了一件事情,高廷軍是在後麵某一路段上的車。


    既然有人上車,車自然就需要在路邊停靠。


    要判斷一輛車是否停靠,可以計算其經過兩端監控探頭的間隔時間來推測,當然這也僅僅是一種推測,準不準確誰也不敢打包票。


    可對慕遠而言,這卻是沒多大難度的,除了借助監控的視野,他還有鼻子。


    實在沒招了,他還有時光回溯符呢。


    這寶貝,絕對能讓犯罪分子無所遁形。


    一旦找到了高廷軍的上車地點,自然就可以循著氣味跟蹤過去,並最終查明其手中那些貨的來路。


    也唯有盯死了這批貨,才能最終揪出幕後的boss。


    車輛緩緩開動,打開車窗,將頭伸到外麵,任由微風吹拂著臉龐。


    雖然此刻擁堵情況已經極大好轉,但車還是慢悠悠地挪動著。


    至於原因,自是因為慕遠想試著嗅出空氣中殘留的氣息。


    對於普通人來說,哪怕是一位噴了最濃烈香水的女人,在空曠地帶走過後一兩分鍾,便什麽氣息都散盡了。


    哪怕是最厲害的警犬,也不敢說在這種大街上嗅出十多個小時前殘留的氣息。


    但慕遠可以!


    可以說,隻要還有氣息殘留在地上、空氣中,他都能嗅出來。


    隻不過這樣坐在車上,卻是有可能錯過一些東西。


    但嫌疑車輛早上在大街上足足晃悠了一個多小時,若是慕遠現在要步行走完這條路,估計得走到明天去。


    他雖然一心想要破案,但卻沒有自虐傾向。


    再說了,隻要車開慢點,與步行的區別也不是太大。


    隻是苦了楊所,他覺得自己剛才腦子瓦特了,居然想到要代替小胖子完成這項工作。


    這特麽是人幹的活兒嗎?


    空曠的大街上,一輛輛車呼嘯而過,哪怕是橘黃色的共享單車,自己也能看到坐墊上的小屁股一扭一扭地漸行漸遠。


    這種體驗,簡直讓人崩潰。


    楊所不經意地問道:“小慕,你會開車嗎?”


    “會,高中畢業就學會了。”慕遠回答的很認真。


    楊所頓時一喜,就要說些什麽,慕遠卻又有些幽怨地說道:“不過從未開過。”


    “為什麽?”楊所有些猶豫,這種駕照駕齡與實際駕齡完全不符的家夥,是馬路殺手的最大源頭。


    慕遠聳聳肩,道:“我拿了駕照後第一次開車,一不小心出了點事故,我爸就不準我再碰他的車了。”


    “什麽事故?”楊所好奇地問道。


    開車出事故很正常嘛,居然因為出了一次事故就不讓自己兒子再碰車,這確實有些過了。與其如此,還不如不學車呢。


    慕遠做了個深呼吸,道:“把車開別人房頂上去了。”


    楊所有些驚訝,問道:“是因為路比房子要高吧?”


    慕遠搖了搖頭,道:“房子的地麵與路麵差不多在同一水平上。之所以衝上去,是因為我方向盤扭了一下,路邊又正好有一個斜坡,就騰空了。”


    楊所:Σ(°△°|||)︴,騰空能騰到別人房頂上去?恐怕主要原因不是方向盤扭了一下吧?速度呢?


    沉默了幾秒鍾,楊所悠悠說道:“看來你爸不讓你開車是正確的選擇。”


    至於剛才內心那一點點偷懶的想法,早拋九霄雲外去了。


    慕遠吐了口氣,雙目無神地看著窗外。


    楊所倒是有些愧疚了,自己是不是不應該打擊他呢?畢竟還是個孩子!


    可再一想,不對啊!


    媽蛋,都特麽能開車上房頂了,再不打擊一下,他還不得飛天上去?這也是為他好。


    這樣想想,楊所心情頓時就愉快了,特別是再看到慕遠那有些抑鬱的表情,就更愉快了。


    “停車!”慕遠忽然驚呼一聲,正沉浸在愉快的心境中的楊新軍一腳刹車踩到底。


    幸好車速較慢,否則兩人的腦門可能就要與駕駛台親密接觸了。


    慕遠看了看楊所,無奈地搖了搖頭:這人駕駛習慣有問題,居然思想不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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