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遠一愣,劉哥臉上的笑容怎麽看怎麽覺得詭異。


    沒安好心啊!


    不過有案子研究,那是好事,總比等人報案強吧?


    雖然能被劉副所長拿出來研究的案子恐怕不是那麽容易破,但自己可是有係統的人,賊強!


    “劉哥,什麽案子?”


    “一件盜竊案,偷了一台電腦。上月底發的案。”


    慕遠的心頓時沉入穀底。


    今天都3月17了,你上月底的案子,我拿來幹嘛?玩幹瞪眼?


    自己擁有的四種手段,在時間上就直接把最強大的警犬手段和時間回溯手段給廢了。剩下的高級痕跡檢驗技術,都過去大半個月了,現場還有痕跡留給自己檢驗?忽悠鬼吧?


    至於大師級心理畫像技術,雖然經過這些天的實踐,不管是哪一個案子,這項技術都能給自己提供不小的幫助。但就這樣一件普通的盜竊案,想要憑借這大師級心理畫像技術破案,那隻能說有這個想法的人還沒睡醒。


    慕遠腦子一轉,笑道:“劉哥,現在電腦也不值錢,再加上折舊,估計都不夠刑事立案標準了,沒多大意思。要不你給我件比較有趣的案子?”


    劉哥好懸沒有把桌子上的案卷砸過去,這特麽的哪有有意思的案子啊?辦了十多年的案,看到案子都想吐了。要不是每接到一個案子,他都被受害者無辜的眼神、憤怒的情緒所驅使,估計他都不想辦案了。


    忽然,劉哥眼神一動,道:“你要說有趣的案子,還真有一件。你看看這份案卷。”


    說著,劉哥便從桌子下的抽屜裏取出了一本案卷,遞了過來。


    慕遠接過一看,案卷是用牛皮紙簡單地夾著的,封麵上寫著“楊麗瓊財物被詐騙案”


    他眉頭頓時一皺,詐騙案?對自己可是不太友好的。


    慕遠倒也沒有忙著詢問,案卷都在自己手上,有什麽可問的?慢慢翻唄。


    十多分鍾後,慕遠合上案卷。


    “劉哥,這女的腦子有坑吧?”


    “不!她應該是腦子的坑太少。”


    慕遠:o((⊙﹏⊙))o


    “你初中生物沒學過嗎?人的大腦溝回越多,就越聰明。”


    慕遠頓時目瞪狗呆!尼瑪,看來自己以前對腦子有坑這句話理解有問題啊!


    “好了,先不討論這坑不坑的問題。這案子你有什麽看法?”


    慕遠癟了癟嘴:“我很想說這女人是咎由自取,但又有些不政治正確。”


    劉所淡然一笑,道:“就詐騙案而言,其實很多受害人都是咎由自取的。雖然詐騙分子手段層出不窮,但隻要被詐騙人自己不起貪心,很多詐騙手段就沒了用武之地。隻可惜道理很多人都懂,但真正能做到的卻沒有多少,這也是這些年電信詐騙一直高發的最主要原因之一。雖然現在你手上的這個案子不是電信詐騙,但其本質,還是受害者想通過不正當途徑達到自己的目的,你說是咎由自取,也勉強說得過去。不過不管怎麽說,我們作為警察,案子還是得辦,這是我們的職責。”


    慕遠點了點頭。


    “這是上周報的案?”慕遠重新翻開卷宗,“根據受害者的描述,她在3月8號的時候還與嫌疑人見過麵。後來對方就失蹤了。”


    “對。”劉所道,“我們現在掌握的信息,嫌疑人在實施詐騙的過程中,有幾個人曾與他有過聯係。這也是我們目前主要的偵查方向,如果能夠找到這些人,破案的幾率還是蠻大的。”


    慕遠似乎陷入了沉思。


    半晌之後,慕遠說道:“劉哥,這案子交給我來辦吧。”


    “有把握?”


    “辦完後才知道。”


    “需不需要有人配合?”


    “暫時不需要……呃,如果能有輛車就更好了,沒有也沒關係,我可以打車。”


    “還是給你找輛車吧,打車不方便。”劉所起身,“你等著。”


    ……


    所長辦公室。


    楊新軍正在審閱一份材料,內勤小陳剛剛交過來的,現在小陳就坐在楊所的對麵,等著他的修改意見。


    內容是以青龍街所加強寵物犬隻管理為重點的工作簡報……


    畢竟電視都報了,內宣也得跟上不是?派出所能宣傳的東西不多,自然要把握每一次機會。


    在楊所看的同時,小陳說道:“楊所,小慕到我們所的這一周,我們就寫了五篇信息,全被分局采用了。而且這些信息都是實打實的案例,不像其他所編撰的所謂經驗材料。如果一直這樣,我們年底的信息編撰工作絕對在全局名列前茅。”


    其實對於內勤而言,最痛苦的不是寫材料,而是要無中生有地編材料……


    楊所眼皮抬了抬,道:“你以為我不想把小慕留下?這可不僅僅是材料的問題,案件數、打擊數都能拉升一大截。雖不敢說碾壓刑大,超過其他派出所還是沒有任何問題的。可關鍵是小慕這小子太牛了,要不是他自己不願意,估計現在都去市局刑偵支隊上班了。”


    小陳頓時就震驚了。


    他可不知道昨晚發生的事情,一般涉毒案件,都是涉密的,在未偵破之前,不會向外透露半句,這一點楊新軍這個所長還是很有原則的。


    小陳一句靈魂拷問:“他為何不想去市局?”


    “我怎麽知道?”楊所也很崩潰,“不過他自己說是因為在派出所能抓更多的人。”


    小陳:┗(▔,▔)┛


    理由很強大,他無言以對。


    忽然,小陳心頭一動,道:“所長,既然小慕是因為這個而留在派出所的,那我們完全可以滿足他的要求嘛。這樣就算等他以後考警成功,也可以勸他到所裏來上班……”


    “你想多了。”楊所一句話懟過來,“不過剛才我已經給劉所長交代過了,讓他盡可能地把案子交給小慕。對於有能力的人,我們確實應該適當地加加擔子嘛。”


    小陳在心裏將楊所鄙視了一番,說了這麽多,還不是想將小慕留在自己所裏?


    不過小陳也明白,這種事情成功的可能性很渺茫,楊所說他想多了也是有道理的。


    正在這時,敲門聲混合著劉朝華的聲音從外麵傳來:“楊所!”


    楊所:“進來。”


    劉朝華推門而入:“楊所,小慕把上周報案的那個詐騙案接過去了。”


    “你覺得他能不能破?”


    劉朝華哭笑不得,道:“我咋知道?這案子是有一定的破案條件的,但同樣需要做大量工作。詐騙案,在偵查方麵,特別是證據固定上,本就是比較考驗能力的。不過……小慕這家夥,不能用常理判斷,他總能從我們意想不到的角度把案子給破了。反正這一周多時間裏,隻要是他經手的案子,就沒有破不了的。”


    這話雖然有誇大的成分,但卻無法掩蓋慕遠偵破能力超強的事實。


    “那就先讓他辦吧!不過……他現在還隻是輔警,你還是得找個民警配合他。在做事情時也能更方便一些。”


    劉朝華道:“人的問題他倒是沒要求什麽,隻是希望能給他找輛車。辦案嘛,東奔西走的,有輛車確實更方便一些。”


    楊所瞪大了眼,問道:“車?他自己開?”


    劉朝華有些不解楊所為何如此反應,解釋道:“他隻說給他找輛車,他……應該會開車吧。”


    楊所咬牙道:“找輛車沒問題,不過司機我們另外安排。讓這小子開車,我可不放心。”


    “為什麽?”劉朝華有些懵,楊所坐過慕遠開的車?


    “這小子能把車開別人屋頂上去,你說為什麽?”


    “呃……”


    好像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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