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朝華轉頭看了看慕遠,見他一臉自信的模樣,不由得點頭道:“行!注意著點兒。”
“放心吧!”慕遠應了一聲,邁步跨過警戒線,直接走進了店裏。
張穀表情怪異,居然同意了小慕進去,那剛才劉所你搖頭是什麽意思?
我到底是進還是不進?
他張嘴想問,可看劉朝華都還站在門口,便將到嘴的話又咽了回去。
那西裝男看了看劉朝華,猶豫了一下,伸手指了指慕遠,到一半又縮了回來,問道:“領導,剛才那人……”
劉朝華道:“他是我們所裏的警察,案偵高手。”
西裝男立刻就放心了。
案偵高手好啊!辦案能力越強,追回贓物的可能性就越高。
不過西裝男內心還有點小疑惑,這麽年輕的小警察,還是派出所的,能厲害到哪兒去?
要說市局、省廳的刑偵專家,他說不定當場就拜服了,可派出所的專家……怎麽聽都不太靠譜。
這就好比自己去了一診所,店內的二十歲小年輕說自己是神醫一樣。
“算了,高不高手先不說了,隻要不把現場破壞了就行。”西裝男內心糾結地想著。
再看看店內已經被整理得差不多的櫃台,西裝男發現了一個很尷尬的情況,似乎這小年輕就算要破壞現場,也沒多少空間給他發揮了。
甚至在他內心深處,居然還希望慕遠能再破壞一些,這樣也能對自己剛才傻缺的行為有一定的掩蓋效果。
“你是這裏的老板?”無所事事的劉朝華轉頭問道。
西裝男愣了愣,連忙說道:“我是店長,不過我也有股份,但不是最大的股東。”
“額,你叫什麽名字?”
“張天喜。”
劉朝華不意外然地閉了嘴,這還添喜啊?叫天愁算了。
不幾分鍾,一輛刑偵大隊的現場勘查車停在了路邊,幾位帶著頭套、手套,全副武裝的警察從裏麵走了出來,開始整理各種裝備。
同時,有兩位穿著便衣的人從車上走了下來,徑直走向劉朝華。
其中一人走到劉朝華身邊,正容問道;“劉所,情況如何?”
“朱隊,原來是你值班啊?”劉朝華一副了然的模樣。
朱隊表情一苦,道:“劉所,你這是啥表情啊?你必須得解釋解釋。”
“呃!字麵上的意思。”劉朝華道,“貌似上次我們轄區那起殺人案,也是你值班吧?”
朱隊臉皮跳了幾下,道:“這能怪我嗎?案子就這樣發了。……別扯遠了,這案子,現在什麽情況?”
劉朝華朝裏麵努了努嘴,道:“嫌疑人破壞很嚴重,不過這位張店長很認真負責,現在已經打掃得差不多了。”
朱隊一臉懵逼地看了看一臉尷尬的張天喜,然後又看了看店內。
你是嫌疑人請來的救兵嗎?
不過朱隊也知道,這種受害人主動破壞現場的情況在各類案件中並不少見,別看一個個在網上當鍵盤俠時,全都是案偵專家,知道保護現場是天經地義的事情,可真要事到臨頭,還能穩住的人,卻是少之又少。
忽然,朱隊雙眼一瞪,他看到一個穿著休閑裝的年輕人從一角落裏走了出來,不像是店裏的員工,也不像是……警察。
“這是……”朱隊狐疑地看向劉朝華。
畢竟警戒線是派出所拉的,裏麵居然還有人,這自然需要一個解釋。
劉朝華淡然說道:“他是我們所裏的慕遠。”
“哪個慕遠?”朱隊先是一愣,接著驚愕地問道,“那個慕遠?”
劉朝華很自然地點了點頭。
朱隊臉上的表情甚是精彩,有些哭笑不得地道:“劉所,慕遠辦案能力強我承認,可這是現勘……”
“他也鑽研過現勘。”劉朝華道,“他自己說的。”
朱隊看了看已經準備妥當,準備進場的幾位刑偵技術人員,內心安定了一些。
轉頭說道:“劉所,不是我說你,線索追蹤、案情研判,可以靠看書鑽研,可以靠人生閱曆,甚至可以靠天賦,但現勘這種事情,沒有一定的專業培養、沒有實際操作經驗,是玩不精的。”
這時,幾位刑偵技術人員拉開警戒帶往裏麵走,慕遠卻從裏麵出來了。
“幾位,這裏麵沒什麽可看的,腳印什麽的都被破壞完了。而且對方作案的時候帶了手套,櫃台上沒有留下任何指紋。”慕遠道,“隻有空調出風口角落裏有一枚潛伏指紋,你們把它提取回去,看看能不能確定嫌疑人身份。”
一番話聽得在場眾人一愣一愣的,哪怕是對慕遠頗有信心的劉朝華,此刻也覺得慕遠是在吹牛逼了。
你就這樣簡單的轉悠了一圈,就能把現場所有的東西摸透?現勘真要這麽簡單,每一個刑偵大隊也就用不著成立刑偵技術室了,分局也就不需要每年花幾十上百萬、甚至數百萬地采購刑偵技術裝備了。
朱隊看了看慕遠,以一副過來人的口吻道:“慕遠,對現場的勘查要仔細!往往一些線索就隱藏在最不起眼的角落。這是無數警察總結出來的經驗。”
慕遠抿嘴一笑,道:“謝謝!我知道。”
說完,也不管朱隊是何想法,便對劉朝華道:“劉所,從現場的痕跡來看,作案人員應該是3-5人,作案的時間應該是在淩晨3點左右,距離現在已經6個小時了。我建議立刻調取以案發現場為中心,向城外駛離的車輛數據。”
劉朝華問道:“你覺得嫌疑人已經離開了西華市?”
“做了這麽大一個案子,離開才是最正常的。”慕遠說道。
朱隊卻不是很認可,道:“整個西華市上千萬人,藏在城內安全性同樣很高,嫌疑人何必離開?而且,萬一對方抱著最危險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的想法呢?你這樣將偵查方向定在出城車輛上,恐怕不太妥當吧?”
朱隊這樣說,已經是非常客氣了。
要不是看在慕遠之前幫刑大破獲過幾個案子,確實有些能力,而且局領導對慕遠也非常重視的情況下,他估計就直接讓對方閉嘴了——沒看劉副所長都沒發言嗎?你一派出所輔警在這裏瞎指揮什麽?
慕遠很自然地笑笑,道:“一個案子在未破之前,可以有多種可能,大家朝著各個方向偵查就是了。任何人都可以質疑別人的觀點,不過我還是堅持我的想法。”
朱隊看了看慕遠,也沒再多說什麽。
畢竟……與一位不會參與到案件偵辦過程中的人爭論怎麽去開展偵查工作,這明顯是一種不理智的行為。
這就好比國足從來都隻管踢自己的球,不管球迷任何的瞎嗶嗶……
emmmm,雖然這個比喻有些不太妥當,但意思大抵是這個意思了。
朱隊是這個態度,那幾位刑偵技術人員也是同樣的態度——他們提著各種裝備進場了。
“劉所,要不……借我一輛車,我想嚐試一下能不能把案子給破了。”慕遠看著劉朝華,很是誠懇地說道。
劉朝華想都沒想就道:“借車是不可能的。”
朱隊笑眯眯地看了看劉朝華,看來劉副所長還是很敞亮嘛。
他對慕遠那番話確實有著小小的不滿,什麽叫嚐試一下能不能把案子給破了?你能把案子破了,那我們在這裏幹嘛?玩兒過家家嗎?
還有,他認為慕遠似乎還沒搞明白一件事情,這件案子是刑大的!不是你說辦就能辦的。
然而,劉朝華下一句卻讓朱隊有種吃了蒼蠅的感覺:“不過……我可以派人給你開車。”
“謝謝劉所!其實……我可以自己開車的。”
“我知道!”劉朝華翻了個白眼,道,“你開車不僅能跑,還能飛。”
“呃,那隻是個意外。”
……
慕遠就這樣走了,現場是怎樣一個情況,用不著他來關心。
至於他發現的那枚指紋,他並不擔心。
這幾位刑偵技術人員,慕遠還是很信任的。自己已經提醒過那空調出風口處有一枚潛伏指紋,就算他們並不完全相信自己的話,在搜索到空調出風口時,也會更加注意一些,這就足夠了。
至於這些人會在地上、櫃台上、門上做多少無用功,他還真管不了。
這也是搞技術的人的通病,隻相信自己親自檢查過的……
就像醫生一樣,永遠隻相信自己檢查的結果。
這次協助慕遠的還是毛宇。
畢竟之前有過配合,過程還比較愉快,劉所自然就又把他派了出來。
另一方麵,劉所也有刻意培養之意。
現在慕遠的辦案能力可是有目共睹,而他又不可能一直呆在派出所,讓毛宇這個案偵中隊的民警跟著慕遠,多少能學到一些東西不是?
慕遠並沒有選擇立即追蹤,哪怕他已經用他那鼻子鎖定了嫌疑人的氣息,但他並不覺得自己憑著鼻子就能鎖定這群人的行蹤。
剛剛在案發現場,慕遠不僅依靠之前的痕跡檢驗技術和剛獲得的大師級指紋觀測技術對現場進行了詳細的勘查,並發現了那枚指紋,同時還用了整整十三秒的時光回溯符時間。
之所以用了這麽長的時間,是因為他正好聽到了對方的一段對話,既然聽到了,就要聽完整不是?
“放心吧!”慕遠應了一聲,邁步跨過警戒線,直接走進了店裏。
張穀表情怪異,居然同意了小慕進去,那剛才劉所你搖頭是什麽意思?
我到底是進還是不進?
他張嘴想問,可看劉朝華都還站在門口,便將到嘴的話又咽了回去。
那西裝男看了看劉朝華,猶豫了一下,伸手指了指慕遠,到一半又縮了回來,問道:“領導,剛才那人……”
劉朝華道:“他是我們所裏的警察,案偵高手。”
西裝男立刻就放心了。
案偵高手好啊!辦案能力越強,追回贓物的可能性就越高。
不過西裝男內心還有點小疑惑,這麽年輕的小警察,還是派出所的,能厲害到哪兒去?
要說市局、省廳的刑偵專家,他說不定當場就拜服了,可派出所的專家……怎麽聽都不太靠譜。
這就好比自己去了一診所,店內的二十歲小年輕說自己是神醫一樣。
“算了,高不高手先不說了,隻要不把現場破壞了就行。”西裝男內心糾結地想著。
再看看店內已經被整理得差不多的櫃台,西裝男發現了一個很尷尬的情況,似乎這小年輕就算要破壞現場,也沒多少空間給他發揮了。
甚至在他內心深處,居然還希望慕遠能再破壞一些,這樣也能對自己剛才傻缺的行為有一定的掩蓋效果。
“你是這裏的老板?”無所事事的劉朝華轉頭問道。
西裝男愣了愣,連忙說道:“我是店長,不過我也有股份,但不是最大的股東。”
“額,你叫什麽名字?”
“張天喜。”
劉朝華不意外然地閉了嘴,這還添喜啊?叫天愁算了。
不幾分鍾,一輛刑偵大隊的現場勘查車停在了路邊,幾位帶著頭套、手套,全副武裝的警察從裏麵走了出來,開始整理各種裝備。
同時,有兩位穿著便衣的人從車上走了下來,徑直走向劉朝華。
其中一人走到劉朝華身邊,正容問道;“劉所,情況如何?”
“朱隊,原來是你值班啊?”劉朝華一副了然的模樣。
朱隊表情一苦,道:“劉所,你這是啥表情啊?你必須得解釋解釋。”
“呃!字麵上的意思。”劉朝華道,“貌似上次我們轄區那起殺人案,也是你值班吧?”
朱隊臉皮跳了幾下,道:“這能怪我嗎?案子就這樣發了。……別扯遠了,這案子,現在什麽情況?”
劉朝華朝裏麵努了努嘴,道:“嫌疑人破壞很嚴重,不過這位張店長很認真負責,現在已經打掃得差不多了。”
朱隊一臉懵逼地看了看一臉尷尬的張天喜,然後又看了看店內。
你是嫌疑人請來的救兵嗎?
不過朱隊也知道,這種受害人主動破壞現場的情況在各類案件中並不少見,別看一個個在網上當鍵盤俠時,全都是案偵專家,知道保護現場是天經地義的事情,可真要事到臨頭,還能穩住的人,卻是少之又少。
忽然,朱隊雙眼一瞪,他看到一個穿著休閑裝的年輕人從一角落裏走了出來,不像是店裏的員工,也不像是……警察。
“這是……”朱隊狐疑地看向劉朝華。
畢竟警戒線是派出所拉的,裏麵居然還有人,這自然需要一個解釋。
劉朝華淡然說道:“他是我們所裏的慕遠。”
“哪個慕遠?”朱隊先是一愣,接著驚愕地問道,“那個慕遠?”
劉朝華很自然地點了點頭。
朱隊臉上的表情甚是精彩,有些哭笑不得地道:“劉所,慕遠辦案能力強我承認,可這是現勘……”
“他也鑽研過現勘。”劉朝華道,“他自己說的。”
朱隊看了看已經準備妥當,準備進場的幾位刑偵技術人員,內心安定了一些。
轉頭說道:“劉所,不是我說你,線索追蹤、案情研判,可以靠看書鑽研,可以靠人生閱曆,甚至可以靠天賦,但現勘這種事情,沒有一定的專業培養、沒有實際操作經驗,是玩不精的。”
這時,幾位刑偵技術人員拉開警戒帶往裏麵走,慕遠卻從裏麵出來了。
“幾位,這裏麵沒什麽可看的,腳印什麽的都被破壞完了。而且對方作案的時候帶了手套,櫃台上沒有留下任何指紋。”慕遠道,“隻有空調出風口角落裏有一枚潛伏指紋,你們把它提取回去,看看能不能確定嫌疑人身份。”
一番話聽得在場眾人一愣一愣的,哪怕是對慕遠頗有信心的劉朝華,此刻也覺得慕遠是在吹牛逼了。
你就這樣簡單的轉悠了一圈,就能把現場所有的東西摸透?現勘真要這麽簡單,每一個刑偵大隊也就用不著成立刑偵技術室了,分局也就不需要每年花幾十上百萬、甚至數百萬地采購刑偵技術裝備了。
朱隊看了看慕遠,以一副過來人的口吻道:“慕遠,對現場的勘查要仔細!往往一些線索就隱藏在最不起眼的角落。這是無數警察總結出來的經驗。”
慕遠抿嘴一笑,道:“謝謝!我知道。”
說完,也不管朱隊是何想法,便對劉朝華道:“劉所,從現場的痕跡來看,作案人員應該是3-5人,作案的時間應該是在淩晨3點左右,距離現在已經6個小時了。我建議立刻調取以案發現場為中心,向城外駛離的車輛數據。”
劉朝華問道:“你覺得嫌疑人已經離開了西華市?”
“做了這麽大一個案子,離開才是最正常的。”慕遠說道。
朱隊卻不是很認可,道:“整個西華市上千萬人,藏在城內安全性同樣很高,嫌疑人何必離開?而且,萬一對方抱著最危險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的想法呢?你這樣將偵查方向定在出城車輛上,恐怕不太妥當吧?”
朱隊這樣說,已經是非常客氣了。
要不是看在慕遠之前幫刑大破獲過幾個案子,確實有些能力,而且局領導對慕遠也非常重視的情況下,他估計就直接讓對方閉嘴了——沒看劉副所長都沒發言嗎?你一派出所輔警在這裏瞎指揮什麽?
慕遠很自然地笑笑,道:“一個案子在未破之前,可以有多種可能,大家朝著各個方向偵查就是了。任何人都可以質疑別人的觀點,不過我還是堅持我的想法。”
朱隊看了看慕遠,也沒再多說什麽。
畢竟……與一位不會參與到案件偵辦過程中的人爭論怎麽去開展偵查工作,這明顯是一種不理智的行為。
這就好比國足從來都隻管踢自己的球,不管球迷任何的瞎嗶嗶……
emmmm,雖然這個比喻有些不太妥當,但意思大抵是這個意思了。
朱隊是這個態度,那幾位刑偵技術人員也是同樣的態度——他們提著各種裝備進場了。
“劉所,要不……借我一輛車,我想嚐試一下能不能把案子給破了。”慕遠看著劉朝華,很是誠懇地說道。
劉朝華想都沒想就道:“借車是不可能的。”
朱隊笑眯眯地看了看劉朝華,看來劉副所長還是很敞亮嘛。
他對慕遠那番話確實有著小小的不滿,什麽叫嚐試一下能不能把案子給破了?你能把案子破了,那我們在這裏幹嘛?玩兒過家家嗎?
還有,他認為慕遠似乎還沒搞明白一件事情,這件案子是刑大的!不是你說辦就能辦的。
然而,劉朝華下一句卻讓朱隊有種吃了蒼蠅的感覺:“不過……我可以派人給你開車。”
“謝謝劉所!其實……我可以自己開車的。”
“我知道!”劉朝華翻了個白眼,道,“你開車不僅能跑,還能飛。”
“呃,那隻是個意外。”
……
慕遠就這樣走了,現場是怎樣一個情況,用不著他來關心。
至於他發現的那枚指紋,他並不擔心。
這幾位刑偵技術人員,慕遠還是很信任的。自己已經提醒過那空調出風口處有一枚潛伏指紋,就算他們並不完全相信自己的話,在搜索到空調出風口時,也會更加注意一些,這就足夠了。
至於這些人會在地上、櫃台上、門上做多少無用功,他還真管不了。
這也是搞技術的人的通病,隻相信自己親自檢查過的……
就像醫生一樣,永遠隻相信自己檢查的結果。
這次協助慕遠的還是毛宇。
畢竟之前有過配合,過程還比較愉快,劉所自然就又把他派了出來。
另一方麵,劉所也有刻意培養之意。
現在慕遠的辦案能力可是有目共睹,而他又不可能一直呆在派出所,讓毛宇這個案偵中隊的民警跟著慕遠,多少能學到一些東西不是?
慕遠並沒有選擇立即追蹤,哪怕他已經用他那鼻子鎖定了嫌疑人的氣息,但他並不覺得自己憑著鼻子就能鎖定這群人的行蹤。
剛剛在案發現場,慕遠不僅依靠之前的痕跡檢驗技術和剛獲得的大師級指紋觀測技術對現場進行了詳細的勘查,並發現了那枚指紋,同時還用了整整十三秒的時光回溯符時間。
之所以用了這麽長的時間,是因為他正好聽到了對方的一段對話,既然聽到了,就要聽完整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