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的人不是很多,但如果在一個地方候著,倒也不需要等太久就會有人過來。


    慕遠僅僅動用了四次時光回溯符的機會,就抓到了一副畫麵。


    一副令慕遠憤怒而又鬆了口氣的畫麵。


    畫麵中,一個人已經倒下。


    他整個人撲倒在地上,看不清臉。


    但通過衣著,慕遠還是能夠確定這人便是被拋屍河裏的死者廖仁誌。


    此時,廖仁誌還在抽搐,但卻無法發出任何聲音。


    而凶手此刻正拿著刀返回車上。


    後麵的事情慕遠雖然沒有看到,但卻也能大致想到結果了。


    不外乎把屍體拖上車,再想辦法處理掉現場的血跡。


    廖仁誌倒下的地方不是在水泥路麵,而是路邊的草坪。雖然地上浸染了不少血跡,但要處理起來卻是非常輕鬆的。


    像這種偏僻的地方,隻要隨便遮掩一下,誰能找到這個殺人現場?


    對慕遠來說,發現這個現場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他確定了一件事情。


    這個凶手,殺人,並沒有明確的目標指向。


    慕遠做出這樣的判斷,主要是基於之前的一些蛛絲馬跡,但同時也與廖仁誌被殺的過程有關。


    慕遠非常確定一點,在凶手到達現場等待目標到廖仁誌出現的這段時間,沒有任何人從這裏經過。


    也就是說,廖仁誌是第一個到這裏的,然後就被凶手給殺死了。


    如果說凶手知道廖仁誌的行蹤,知道他會從這裏經過,這還勉強可以理解,但如果說凶手知道廖仁誌會第一個從這裏經過,那就扯淡了。


    廖仁誌被殺,完全是一個巧合。


    不管是廖仁誌、還是王仁誌、張仁誌,隻要這個時間點從這裏經過,都會成為凶手的手下亡魂。


    嗯……除非是像自己這種全世界最強壯的男人,不然想擋住那突如其來的一刀,太難了。


    找到了第二個凶殺現場,慕遠對整個案件的把握更細致了一些。


    不過他沒有就此打住,凶手的身份尚未確定,第三具屍體的凶殺現場還未找到,這些都要求慕遠繼續追蹤下去。


    看著還剩下不足五秒的時光回溯符使用時間,慕遠一陣蛋疼。


    原本還以為這時光回溯符還能堅持幾天呢,結果遇到了這麽一件案子……


    這四秒左右的時間看起來太磕饞了一些,慕遠咬了咬牙,直接花費100點俠義值又兌換了10分鍾的時間。


    然後,時光回溯繼續走起。


    說實話,對現在的慕遠來說,時光回溯所耗費俠義值已經不算什麽了,用起來也不是很心疼。


    要賺俠義值,用那些小案子或者容易破獲的大案子就行了,像這類複雜案件,不用時光回溯符用什麽?那玩意兒留著,能下崽嗎?


    下一畫麵中,如慕遠所猜想的那樣,凶手已經將廖仁誌的屍體拖上了車,並且將現場的血跡處理幹淨。


    再下一幅畫麵,車已經看到了一公裏之外,並且還在繼續往前開。


    這樣一路跟著,走了差不多十多公裏,慕遠終於看到了一副不一樣的畫麵。


    隻見凶手將車停在了一處懸崖邊上,人已經到了不遠處的一個草堆裏,正在撥弄著那堆幹草。


    慕遠眉頭微皺,將時間向後推了一分鍾……


    慕遠頓時一驚,他看到凶手從草堆裏拖出了一具屍體!


    雖然隻是短暫的一瞬,慕遠還是大致的看出了屍體的情況。


    讓慕遠震驚的是,這……與最後那具屍體截然不同。


    難道說,這個案子中,還有尚未發現的屍體?如果是這樣,那這案子便不是三起連環殺人案了,而是四起、甚至五起……


    想到這裏,慕遠忽然有種毛骨悚然之感。


    這特麽的就是一殺人狂魔啊!


    這樣的人,誰敢保證他不會再繼續作案?


    慕遠心中突然感到無比的緊迫,以前自己不知道也就罷了,如果在自己接手這個案子後,還讓這混蛋繼續犯案,慕遠過不了自己心中的那道坎。


    作為一位有理想、有誌氣的掛辶……神探,怎麽能容許這樣的事情發生呢?


    迅速擺正自己的心態,慕遠將注意力重新放回到這個案子上來。


    他再次使用了一次時光回溯符,確定這家夥已經將這具屍體弄上了車。


    從眼前的情況來看,這具屍體尚未完全僵硬,應該是沒死太久。


    當然,時間也不可能太短,畢竟他殺了人藏好屍體,然後再趕去殺死劉飛的地點,這中間也是需要花費一定時間的。


    慕遠很清楚自己當前的目標,就是找到凶手。


    這已經不僅僅是為了將其繩之以法了,更重要的是為了避免其再次行凶。


    可如何才能最快地找到凶手?這是個問題!


    在慕遠看來,現在可以分兩個途徑去找,一個是以這第四具屍體為標誌,找到凶手第一次拋屍的時間節點,然後反向追蹤,繼而確定其落腳點,這樣便能弄清其身份。


    第二種,則是順著時間線追查下去,直接找到他本人。


    這兩種方式各有優缺點。


    經過一番權衡,慕遠決定繼續順著時間線往後推。


    對於常人來說,帶著這樣幾具屍體,肯定不會回家或者回到自己的落腳點,但這人腦子不正常,思考問題的方式肯定不能用常理來推斷,說不定他還真會拖著三具屍體回家呢!


    繼續追蹤……


    這一刻,慕遠方才明白自己將小毛等級提升起來是多麽明智的選擇。


    要是這路程要自己開車去跑,哪怕以自己宗師級汽車駕駛技術水平,跑這種山路也得一個小時左右。


    畢竟,這是32公裏的直線距離,而不是路程……


    現在是趕著時間追蹤人,如果將時間耗在開車上,那簡直浪費。


    慕遠推測,凶手屬於靈蘭市本地人,這從他對這裏的道路熟悉程度就可看出端倪。


    畢竟,現在的農村道路,雖然都不是很寬,但路網之複雜,恐怕不比城裏差。城裏的路還可以找些標誌性建築來區分,這村道路就真不好分辨了。


    可根據慕遠對凶手行進路線判斷,他對這一帶的路非常熟悉。


    有了這個判斷,慕遠就有了一些底氣。


    畢竟要是這家夥是外地人,慕遠還真沒把握睡在床上就把人給找出來。


    至於說這家夥會不會逃出靈蘭市,慕遠根據這家夥一連串操作所表現出的心理特征判斷,他逃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在小毛的監視之下,凶手駕車的行進路線完全呈現在慕遠眼前。


    他沒有直接開車朝著遠離靈蘭市方向而去,也沒有接近靈蘭市,整體上說是從靈蘭市的東北角向西北角移動。


    這家夥開車可能會花很長時間,但慕遠現在追蹤卻是非常快捷的。


    從之前劉飛駕車從靈蘭市出來開始到凶手拉出第三具屍體,整個過程隻好持續了近三個小時,可對慕遠而言,卻隻用了幾分鍾就完成了追蹤。


    能有如此高的效率,小毛的速度可謂是功不可沒。


    而現在,凶手雖然駕著車飛奔於各鄉道、村道路,但小毛跟蹤起來卻還是一如既往的輕鬆。


    隻是兩分鍾時間,慕遠一路追蹤凶手的蹤跡,到了一處小山崗上。


    這處小山崗比較偏僻,而在山頂,卻有一戶農戶。


    這是一棟比較老舊的土坯房,牆上斑駁的痕跡訴說著它經曆的滄桑歲月。


    當然,這房子被維護得還算不錯,要是沒人打理,像這樣的房子,幾年時間就塌了。


    房子周圍的樹木長得非常茂盛,幾乎將這低矮的土坯房完全遮掩。


    小毛從高處瞅了一眼……


    它是看著劉飛那輛標誌508開到這兒停下的,甚至還看到凶手下了車。


    可現在,車明顯沒在這裏了,至於凶手本人在不在房間裏,還得進一步偵查才能知道。


    當下小毛在慕遠的控製之下迅速落在旁邊的一處空地上,然後瞬間變換成第一形態,一隻毛絲鼠賊眉鼠眼地左右瞅了瞅,然後迅速鑽進了牆角的一個老鼠洞裏。


    此時正值深夜,房子裏漆黑一片,再加上這是追查凶殺案,無形中就感受到了一股股陰森的氣息。


    深山、老宅、凶殺……


    不過慕遠頭比較鐵,還借助著小毛的視野欣賞著這土坯房不一樣的韻味。


    他是成立長大的孩子——縣城也是城不是?至少這種土坯房是沒住過的,好奇心自然是有的。


    “哇!這裏居然還有一個神龕,那上麵供的什麽?”


    房間裏不僅供了神龕,還點了香燭。


    慕遠渾不在意地掃了一眼,然後又去旁邊的幾間屋子瞅了瞅。


    沒有任何發現!


    別說是人了,連阿貓阿狗都沒有一隻。


    慕遠頓時皺起了眉頭。


    很顯然,這房子裏肯定住了人的,而且應該剛離開不久。


    畢竟香燭還燃著的,這東西總不能自燃吧?


    好吧,從科學的角度將,自燃也不是不可能的,但總得有人擺在這裏不是?


    現在問題出來了,人去哪兒了?


    這深根半夜的不睡覺,偷牛去了嗎?


    慕遠知道,偷牛肯定是不可能的。


    他懷著一丟丟的疑問,在房間裏使用了時光回溯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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