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跡浸潤在人行道上,在烈日的照耀下已經早早地幹涸,呈現出黑褐色。


    周圍圍了一大圈人,指指點點地看著熱鬧。


    這也是國人的常態。


    隻要刀沒有直接砍向自己,那都是可以看熱鬧的。


    作為警察,對此不僅沒有意見,反而非常歡迎——若是大家全都一副各人自掃門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的心態,警察又到哪兒去找目擊證人呢?


    當然,這也有個前提。


    不要出現那種現實中的“鍵盤俠”。


    一同處警的馬宇正在外圍轉悠,希望能發現一些比較有價值的攝像頭。


    而作為轄區的業務主管部門——錦川區刑警大隊的民警們,則負責維持現場秩序、登記目擊證人,同時在周邊進行走訪。


    另外,在單位的監控室,還有人正在調取周圍監控,以期發現嫌疑目標。


    一個有可能救不過來的被害人,公安部門怎麽重視都不為過。


    現在這種狀態,幾乎是調動了所有能調動的力量。


    市局這邊不僅慕遠來了,二毛也跟著一起來了。


    現在二毛已經是全市的紅狗了,刑偵戰線上每一個人都認識。


    慕遠站在太陽底下倒還足夠淡定,可二毛就有點狼狽了,那一根狗舌頭就仿佛要掉下來了一般。


    對慕遠而言,這個案子沒什麽難度。


    甚至對錦川區刑大來說,這案子也是可以破的。


    之所以讓慕遠過來,隻是希望盡快將嫌疑人捉拿歸案。


    畢竟,要是錦川區來破這件案子,首先得鎖定嫌疑人的身份,然後分析研判嫌疑人的逃竄路線,待有了明確的目標後,再實施抓捕。


    如果這個過程中,嫌疑人的反偵察意識強一些,藏得夠深,辦案民警也會很抓狂。


    可慕遠不一樣,他根本不需要鎖定嫌疑人的身份,剛剛發生的案子,直接帶著二毛莽過去就行了。


    二毛負責裝模作樣、慕遠負責具體實施,分工明確。


    現在唯一讓慕遠比較糾結的,是自己要不要把節奏放慢一點,這樣說不定能把晚上請客吃飯這事兒給攪黃了。


    可最終,慕遠還是放棄了這個想法。


    自己也是當領導的人了,雖然隻是一個小領導,但對手下的這幫子人也不能太敷衍不是?


    反正,自己也隻是請一中隊的這些人,又不是整個重案大隊的,扛得住!


    打定主意的慕遠節奏快了許多,帶著二毛在現場溜達一圈之後,就直接追出去了。


    作案手法?作案動機?這些都不重要,隻要把人抓到手,全都可以審問出來的。


    根據被害人的受傷情況和現場目擊者們的描述來看,嫌疑人是用一把匕首直接捅在了被害人胸口位置。


    雖沒有直接刺穿心髒,但肝髒卻是受到了嚴重傷害。


    從某種程度上來說,這已經不能算是故意傷害了,而是故意殺人,畢竟對方這一刀是直奔致命要害去的。


    當然,最終到底應該如何定性,還得看審訊的結果。


    這是一個很嚴肅的事情,故意傷害致人死亡和故意殺人,是兩種截然不同的案件,自然不能模糊處理。


    根據現場存留的氣息,慕遠直接追進了旁邊的一個小巷——這是嫌疑人逃竄的方向。


    馬宇也沒有留在現場,跟著慕遠就去了。


    他非常清楚,留在現場是抓不到嫌疑人的,隻有跟著隊長出發,那才是正途。


    慕遠這邊剛剛出發,監控中心那邊有了反饋信息。


    嫌疑人確實是從這個巷子逃走的,可這巷子裏環境比較複雜,而且出口較多,找人的難度相對較高。


    但因為有慕遠的鼻子,警方完全不需要考慮環境問題。


    走了沒幾步,慕遠忽然眉頭一皺,他扭頭看向旁邊的一個垃圾桶。


    與此同時,二毛屁顛屁顛地跑到垃圾桶前,嗚嗚嗚地叫了幾聲。


    “宇哥,去瞅瞅那垃圾桶。”慕遠迅速吩咐了一句,然後吆喝著二毛繼續往前跑。


    現在距離案發時間不過一個小時,隻要慕遠速度夠快,是能夠趕在下午下班之前將人擒下的。


    馬宇彎著腰,在垃圾桶裏翻找著——這場景,適合拍張照片,再配一段文字。


    可惜沒人敢這麽做。


    很快,他從裏麵扯出了幾件東西,整個人有點興奮。


    不過他是冷麵人,就算興奮,也不會表現在臉上。


    這幾件東西,有一頂黑色帽子,一把匕首和一件衣服。


    根據現場目擊者的描述,嫌疑人確實是戴了一頂帽子,顏色也完全吻合。


    再加上那染血的匕首,幾乎可以確定,這些東西正是嫌疑人扔在裏麵的。


    馬宇將東西裝入物證袋,然後便沿著慕遠離開的方向追了過去,同時打電話將這裏的收獲向慕遠做了匯報。


    慕遠現在的追蹤卻是遇到了麻煩,他嗅著對方的氣息穿過巷子,結果到對麵街邊的時候,嫌疑人卻打車離開了。


    這樣一來,僅憑著氣息追蹤是辦不到了。


    慕遠隻好動用大殺器——時光回溯符。


    事情一下子就變得很簡單了,可當慕遠通過時光回溯符看到嫌疑人逃離現場的畫麵時,他有點懵。


    剛剛馬宇不是說了對方把帽子給扔進垃圾桶了嗎?為何這個人腦子上還頂著一頂帽子?


    難道他一直帶了兩頂帽子?亦或者他在巷子裏又買了一頂?


    慕遠更傾向於前者。


    而如果前者成立,那麽就證明了一點:嫌疑人作案,是早有預謀的。


    既然是預謀,那這案子就不是故意傷害那麽簡答了。


    預謀殺人,凶手肯定會提前考慮好進入現場的方式,同時也會考慮離開現場的方式。


    可新的問題又出來了,如果是有預謀的,凶手為何會選擇在這光天化日之下作案呢?這膽子也太大了吧?


    這是看不起警察呢?還是對自己亡命天涯的技術很有自信?


    看不看得起警察,慕遠倒是不怎麽在意,反正警察抓嫌疑人,也沒期待嫌疑人會對自己頂禮膜拜。


    而如果是後者,嫌疑人具有很高的反偵察意識,那就有點棘手了。


    至少,得付出更多的時間和精力才能把人找到……

章節目錄

閱讀記錄

你跑不過我吧所有內容均來自互聯網,uu小說網隻為原作者想枕頭的瞌睡的小說進行宣傳。歡迎各位書友支持想枕頭的瞌睡並收藏你跑不過我吧最新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