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這個人總結歸納的能力很差。


    差到什麽地步呢?


    同樣的一件事,衛天藍用一句話可以概括,比如,今天開會取消了。


    而我,需要最少三頁紙,洋洋灑灑正麵反麵都用上,從這個意義上可以說明我是個認真負責的人,我會交代為什麽要取消,誰決定取消,什麽時候決定的,決定的理由是什麽,做這個決定的人是不是當天心情不好,比如出門被狗咬了?或者前一天晚上和老婆吵架?這個決定對其他人乃至整個公司乃至整個社會乃至整個地球造成什麽樣的影響……


    我不覺得這是囉嗦。


    透過現象看本質,說起來容易的很。然而對於我這樣缺少慧眼的人來說,本質就好像隱藏在黑暗中的一隻老鼠,目標細小,蹦躂的又很快……相比之下,我更喜歡那句話:大麵積撒網,小範圍培養。


    今天的事嘛,網是鋪開了。


    水晶鞋丟了,不在房間裏不在大家身上,可以行動的唯一途徑是窗戶,隔壁那間的窗戶也正巧開著……


    問題是重點培養,培養什麽呢?


    我在努力把嫌疑人的身份和喬克重合……為了做到這一點,我連喬克曾經為了姍姍和別人打架的事都拿出來加以關注,這說明他是一個感情用事的人,說明他的道德感比較薄弱,說明他會因為衝動做出害人害己的事……我這麽想的時候,思想鬥爭相當激烈,就在半年前,因為那次打架,我和希希還封他為年度最有男人味的男人!


    呃……我知道我們都喜歡為自己打架的男人,我也承認從認識喬克以來,我從沒懷疑過他是個好男人……但是有這麽一句話,一個好男人,通常不是個好人。


    女人的眼睛徹底顛覆固有的世界觀道德觀……至少大多數女人眼裏,白馬王子的形象要高大英俊,器宇軒昂,揮金如土,溫柔體貼,知情識趣,對待自己要像春天般溫暖,對待其他女人要像冬天般寒冷……


    能做到以上條件的萬中無一,然而這並不妨礙我們發現並且尋找的過程。每一個女人都當愛情是一場夢,隻不過有人做夢的時間長,有人很快就醒了。隻是這樣而已。


    我想姍姍已經醒了,我也沒必要再替她惋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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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本意是孤身作戰。


    除了我,嫌疑人有六個,雖然現在我已經把重點落在喬克身上,然而這隻是猜測,不能因此放鬆對其他人的懷疑。


    但是,金田一身邊還有個美雪,柯南身邊還有個小蘭,福爾摩斯身邊還有個華生——我認為我也應該找個助手,防止我在找到真凶之前就被人幹掉。


    僅僅從這個角度來說,龔辰是當炮灰的最好人選,隻是……我看看他那體重不及希希,身高低於伊茹,敏捷不如逸笑的小身板,思考再三決定放棄。我想我臨死之前不一定有時間再訓斥他是個白癡以及哀悼自己是第二個白癡……


    “你想這麽久想什麽呢?!”龔辰大概是發現我的眼光一直圍著他打轉,冷不丁的喝道。


    我一驚之下脫口而出,“我想找個助手。”


    話音一落,我就後悔了……六雙眼睛同時瞪向我,有不相信,也有期待……


    “呃……”我看看逸笑,她一蹦一跳的舉高手;再看看希希,她飛過一記眼刀意思是我敢不選她就會死的很難看;再看看姍姍,大眼睛泫然欲泣,我懷疑拋棄她的那個人是我;再看看伊茹,她的女子防身術拿下個悍匪已經不是問題了;再看看龔辰,他眨巴著小眼睛,指指沙發上的雜誌——這死孩子拿工作上不幫我要挾!


    隻有喬克,因為帶著麵罩,讓我看不出神色。


    迫於壓力,我強笑著改口,“我覺得吧,這次我們應該群策群力,大家一起找出凶手……呃,不對,是小偷!”


    繞是這樣,我還是挨了幾個白眼。


    “好啦,現在問題是這樣的。”希希瞪我一眼,朗聲宣布,“小偷很可能是把水晶鞋遞給了隔壁房間的同夥,而這個同夥應該是比較心急所以忘記關窗戶了……”


    逸笑心急,打斷她,“不是說了嗎?我們今天才見到水晶鞋……”


    龔辰看著姍姍,問,“你家還有什麽值錢的東西?”


    ……


    全場寂靜。


    “我不認為有同夥,”伊茹說,“姍姍家境雖然不錯,但也不會動輒擺了十幾萬的東西放在房間裏。如果是為了錢,不如去偷樂清山莊……”


    伊茹說的樂清山莊是我們市裏最大的富豪集中營。我曾經因為采訪,路過幾次。從保安到布局,絕對稱得上歎為觀止。


    伊茹的話引起大家一直讚同,她淺淺一笑,頗有些總統夫人視察下情的架勢,“所以我認為,小偷的目的就是水晶鞋……但是如果我們這邊的小偷都能記得關窗,隔壁的同夥怎麽會忘記?就算他忘了,我們中的那個小偷也會提醒他的。不是嗎?”


    是是是,你說的都是,你是名偵探伊茹!


    偵探這個行業競爭太激烈了……我眼淚汪汪的看看伊茹,好吧,這次我就不出手了。


    “我明白了!”逸笑也跳起來,“你的意思是,小偷隻有一個,就在我們七人中間!他事先把隔壁房間的窗戶打開,接著把水晶鞋扔過去……所以!水晶鞋一定還在那個房間!”


    水晶鞋能“扔”過去嗎?


    我不這麽認為。


    但不可否認,逸笑說的很有道理。


    拿棉被裹著水晶鞋,別說扔到隔壁,就算扔到樓下,也是具備可行性的。


    問題是怎麽扔?


    三米遠的距離,窗口卻不到半米,姍姍房間的窗戶和隔壁房的窗戶,呈直角,斜度大概是45,這樣的角度根本不可能做到“扔”……除非“送”……


    龔辰已經跳起來到處尋找工具了……


    我想的大家也都想到,長度三米左右,寬度半米之內,不能太重也不能太輕的條狀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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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個“工具”前文有提到,雖然很隱晦……


    一點多左右還有一更,我很努力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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