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姨又不知道我今天來上班。” 劉胖點點頭:“也是,咱們食堂的大廚廚藝就是不錯,我在飯館真沒吃過比這個好吃的糖醋排骨。” 林恒點點頭:“味道是挺好,不過我覺得有點偏甜。” “我吃著正好,下次你要是來早了,幫我要一份。”劉胖狠狠又塞了口米飯。 林恒‘嗯’了一聲。 林恒吃完飯出員工食堂,遠遠瞄到了一個沒在公司裏看到過的人,他沒在意,但那人的臉一轉過來,他的步子就下意識頓了頓。 “怎麽了?”劉胖疑惑地問。 林恒停了一秒鍾:“債主。” “啥?” 林恒快速轉回頭,他加快步子出了食堂,問劉胖:“新來的員工叫什麽,你知道嗎?” “你說有一個和王經理有親戚關係,他的名字叫什麽?”林恒描述地更精確了點。 “這都傳了一個多周了,叫‘王曉’。”劉胖回道。 林恒點點頭:“哦,王曉。” “怎麽,你認識,還是有興趣?” 林恒搖頭笑了笑:“看著眼熟而已,我以為是熟人,應該是看錯了。” 劉胖沒當回事,就沒多問。 —————————————— 正值春秋之際,晚上下班的時候就陰了天,烏雲遮蔽了天空,先是懶洋洋地下了幾滴。幾分鍾過後,就開始淅淅瀝瀝地下起中雨了,空氣也變得有些涼,上午倒是暖和得緊,這段時間早晚的溫差會稍微大點,不少職員還感冒了。 很多人早上沒帶傘,下班拉著搭傘的人要順一段路,林恒在公司常備了一把傘,看一個同事沒帶傘,就遞給了她。他去地下停車庫取完車,就在停車在公司門口,看著公司門口出來的人。 不一會兒,一個長相清秀的年輕職員推開公司大門,他在門口站著看了一會兒雨,因為羞澀,不好意思找人搭傘,就把公文包抱在懷裏,看樣子是打算衝進雨幕,趕到公交站坐車。 林恒按了下喇叭,推開車門,朝王曉的方向招手。 因為下雨,看不太清楚,王曉似乎不太確定是在叫他,左右看了看又沒有別人,一聲清潤的喊聲傳過來:“我載你一程,新職員!” 王曉猶豫了一下,還是衝到了車附近,坐在駕駛位、身材修長的年輕人已經下車拉開了車門,低聲道:“快進去。” 王曉也沒來得及抬頭,他怕耽誤時間讓給他開門的人淋了雨,就急忙竄了進去,他坐下,拍拍身上的雨水,這才抬頭笑著道謝:“太感謝了!” 林恒係好安全帶,抬頭看向前方的後視鏡,指節攥緊了一瞬,笑意清潤:“客氣了。” 王曉的笑頓了一瞬,眼睛裏出現了一絲不確定,似乎又覺得自己多想。但他的笑容還是有些勉強,隻得強勾著嘴角:“我叫王曉,技術部新來的。” 林恒踩下油門,他說不清自己的心裏在想些什麽,這麽多年了,這是他最後一樁債務了。 看到王曉長得這麽陽光,甚至開朗,討人喜歡,他真的挺開心的,雖然他依舊這樣假惺惺地活著。 他的話在嘴裏繞了幾圈,十分平靜而溫和地吐了出來:“我叫林恒。” 王曉震驚地忘記了反應,呐呐了一會兒,林恒!真的是他! 什麽意思?林恒這是不記得他了?忘得這麽幹淨? 林恒笑了笑,從車裏拿了一根煙,詢問:“介意我抽根煙嗎?” “不介意。”王曉垂下了頭,低聲回答。 林恒叼著煙,一手扶著方向盤,一隻手點火,然後把旁邊的車窗稍稍開了一道縫兒,幾滴冰涼的雨絲滴到他的臉上,他深吸一口煙,他從不在人前抽煙,幾乎沒人知道他竟然還抽煙。 林恒轉了個彎,看後座的人有些異樣地沉默下來,就問:“著急回去嗎?” “不急。” “那一起吃個飯。” 林恒話是這麽說著,車已經朝著吃飯的方向跑去了。 王曉回味過來了,林恒哪裏是沒認出來,分明是早就認出來了。老朋友見麵,沒有寒暄,林恒的態度平靜到一種讓人覺得無所適從的地步,王曉不知道他們之間還有什麽好說的,如果林恒沒認出他,他也就不想說什麽了,林恒既然已經認出來了…… 王曉低著頭,一隻手已經下意識把衣角揉得皺巴巴地,他低聲道:“不用了,我覺得我們沒什麽好說的。” 林恒把窗開得大了大,喉嚨裏澀了一瞬,卻仍舊表情平靜,聲音溫溫的:“我知道有一家店飯菜不錯,正好下雨,他們家裏的魚湯味道很香。就當是我給你帶個路嚐嚐鮮,畢竟你新來,我這個老員工照料一下新員工也說得過去。” 王曉抬起頭來,皺眉道:“你不覺得假嗎,當時那樣的話都說出來了,現在又是這幅樣子想幹什麽?” 林恒笑了笑:“不想幹什麽,王曉你討厭我理所應當。” “但我從來不為我做的每一件事,說的每一句話後悔。” 林恒從車窗吐出一口煙,掐滅了煙頭,隨手放在了煙盒上。 “那你現在這樣想幹什麽!”王曉突然憤怒地喊了一句,然後拍著車窗:“停車,我要下車!” “還債。”林恒將車速慢了下來。 “債?你什麽都不欠我的,更說了自己沒什麽後悔的,哪裏來的債?”王曉回身看了林恒一眼,態度有些嘲諷:“當時你既然不喜歡我這個朋友,那就幹脆別和我來往,我對你的心思是惡心,可我是光明正大的!你呢,掛著一張真心實意的假皮,看著我死乞白賴的樣子,一定得意極了吧?把我的一腔真心踩進泥裏,你一定覺得很爽吧,因為我就是個傻逼!” 這話不知道在王曉的心裏憋了多少年,他轉校離開,當時年少說不清楚的事情幾乎成了個死結,就那麽梗在心底,想忘也忘不了,想放也放不下。 林恒沉默了一會兒,這麽多年了,當時年輕,處事極端的作風早就成為了過去。 就連他當時腦子裏怎麽想的似乎都模糊了起來,說太多也變得毫無意義,他這個人對感情從未積極追求過,更沒想過要挽回這段友情。從王曉袒露愛意的那一刻,這段友情在林恒的心中已經變質了,他不願意守著一個對自己有其他念想的的人,哪怕說著做朋友也好,不再有妄想也好,最好的辦法就是舍棄、割裂,奔赴各自的生活。 為什麽要用傷害來作為告別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