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林台連喝幾碗茶,直到把癮頭過足了,才摸著唇邊的胡須問道,“商隊呢?安排好了嗎?”


    “放心,頭兒。”林遠回道,“我讓巧兒帶著他們去我那兒休息了。”


    “嗯。”達林台點點頭,林遠辦事,他還是放心的,“你等會兒出去,叫上些人,殺幾隻羊,晚上好招待客人。”


    這也算得上是蒙古各部的傳統了,一俟有商隊到來,都會弄些好吃的,既是招待商隊,也是給普通牧民們開開葷。


    對蒙人來說,最能體現他們好客名聲的一道菜,莫過於烤羊了,羊隻都是大牧主,比如首領這樣的免費提供。


    因此林遠他們這樣的小部落,也就隻敢和誌文這樣的小商隊交易,來一次殺上三五隻羊也就可以了,要是真把範家那樣的大商隊給請來,達林台非破產不可。


    達林台們雖然心痛,但卻不得不如此,部落招待客人由首領負責,這是慣例,哪部首領要是不這樣做的話,不但名聲爛大街,就是下屬牧民也會看他不起,甚至轉投其他部落。


    說起來蒙古各部民眾,除了賣身給各牧主的,大部分人與牧主之間,並沒有很強的人身依附關係,牧民們今天為達林台效勞,要是他待人過於苛刻,或是看他不爽,明天就可以棄他而去,為他人牧羊放馬。


    “是,我這就去安排。”林遠禮畢,轉身出了帳篷。


    “孟根!孟根!”林遠大呼。


    “這兒呢,思勤,什麽事?”孟根顛兒顛兒的跑過來,嘴角還掛著白色的奶漬。


    “走,挑幾隻羊殺了,晚上好好吃一頓。”林遠笑道。


    “有客人?”孟根驚喜地睜大雙眼。


    林遠點點頭,“我請了隻商隊回來,晚上要款待他們。”


    孟根興奮地搓了搓手,隨即又有些沮喪,這樣一來,為了那兩桶奶挨的這頓打,豈不是有些虧了,早知道就等思勤回來了。


    林遠見他這模樣,知道他的想法,“行了,就這兩鞭子,對你來說也就是撓癢癢罷了。”


    “可不能這麽說,思勤,現在後背還火辣辣得疼呢。”孟根不滿。


    “晚上多吃幾塊肉就補回來了,嗯,我先回家看看野蔥野蒜和野薑還夠不夠,不夠的話,還得出去找些回來。”林遠翻身上馬道。


    孟根剛伸舌把嘴角的奶漬舔幹淨,聽到林遠的話,忍不住又咽了一口口水。


    他還記得小時候部落烤羊,就是褪幹淨毛,清理內髒後,直接放在火上烤,期間抹些鹽,當時覺得已經很好吃了。


    自從林氏父子三人來到部落後,羊隻烤前要用鹽醃製一會兒,烤的時候還要在羊肚裏放上些蔥薑蒜,沒有對比就沒有傷害,被他們這麽一弄,烤出來的羊隻,比以前好吃太多了,原來的那種弄法,部落裏再也沒人愛吃。


    “我和你一塊兒去。”孟根也翻身上馬,跟在林遠馬後。


    “你不去殺羊啊?”


    “嘿!殺幾隻羊,用得了多少工夫,先去見見貴客。”孟根答道,其實是這小子出賬前見到了林遠掏出來的茶葉,想跟著去蹭些茶喝。


    林遠沒空揭破他這些小心思,當先走了。


    兩人趕到林遠帳篷的時候,不出所料,誌文他們正在泡茶。


    孟根眼睛一亮,後發先至,擠到林遠前麵,右手撫胸,微微躬身道,“孟根見過貴客。”


    語調雖然不太標準,但用的是漢話。


    誌文等人起身,學著他的樣子還了一禮,問道,“你也是漢人?”


    “我是蒙人,漢話是跟著思勤兄妹學的。”


    林巧得意地向誌文他們解釋道,“這裏的人都叫我哥思勤,就是賢者的意思。”


    說罷沒好氣地衝孟根翻了個白眼,“坐下吧,想喝茶就直說,玩兒這麽多花樣。”


    孟根嘿嘿一笑,一屁股坐了下去。


    “這茶可不是我們的,你想喝就先謝過鄭公子。”林巧對孟根說道。


    孟根坐在地上,衝著誌文抱了抱拳,“謝過鄭公子。”


    “哥!找什麽呢?過來喝茶。”林巧邊給大家碗裏衝茶,邊問林遠。


    他們這裏喝的不是泡茶,而是衝的奶茶。


    沒辦法,誌文嫌這茶不好喝,三個丫頭則想嚐嚐蒙古奶茶,林巧主隨客便,就遂了他們的願。


    “哦!我看看調料夠不夠,晚上要烤羊。”林遠答道。


    “好像沒多少了,要不我和你一起出去找?”林巧問。


    “哪有把客人扔下不管的,你陪著鄭兄弟他們,我去找。”林遠說道,“孟根,喝完茶就趕緊去殺羊,別耽誤時間。”


    “嗯!”孟根“咕嘟”喝下一大口茶,“放心放心,耽誤不了事兒。”


    “好喝吧?”林巧給已經喝完了的小英碗裏又續上茶,“我哥烤的羊可好吃了,晚上放開肚皮吃。”


    小英兩眼放光,連連點頭,順便把已經快要流出來的口水“呲遛”一下吸回去。


    ......


    “你叫孟根是吧?”誌文漫步來到孟根身後。


    喝完茶後,大家各自行動,囡囡她們跟著林巧去玩,薛平三人和柳才一道,搭好兩個帳篷後鑽進去呼呼大睡。


    而誌文則跟著孟根,看他殺羊,這人粗通漢話,看上去又全無心機,正是交流的好對象。


    “對,鄭公子您記性真好。”孟根嘴裏說著話,手上卻沒有停歇,轉眼間,一張羊皮已經被他剝了下來。


    “孟根,你這名字有什麽特別的含義嗎?”誌文問道。


    “哦,孟根是銀的意思,可能是我爹娘希望我很有錢吧,”孟根笑道,“可惜,我到現在還是個窮光蛋,吃了上頓不知道下頓在哪兒。”


    “那可不一定,你還年輕,誰知道以後會發生什麽事兒呢。”誌文寬慰道。


    孟根但笑不語,開始清理內髒。


    誌文看似無意地拿起那張還沾滿血跡的羊皮,“這羊皮你們平常怎麽處理?”


    “嗨,還能怎麽處理,用水衝淨風幹就成,再複雜點的,部落裏倒有那麽幾個人會,但咱們沒硝,那也白搭。”


    “你想要的話,找我們頭領,他那兒存了好幾百張,都是這樣弄的,對了,今天殺的羊,羊皮也是他的,弄完了我還得去送給他,少一張都要挨頓打。”孟根邊幹活邊和誌文聊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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