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報考到奉市,主要是考慮兩點,一個是距離老家丹義比較近,現在的話,高鐵單程一個多小時就能到家了,但那時隻有綠皮火車,大概需要6個小時,客車走高速會比較快,3個半小時,但是相對客車,火車用學生證半價更實惠,我記得好像是二十,客車的話也能用,但要五十多,而且不能上廁所。


    還有一個,就是大姨家在奉市,有三個表姐能照應著點。後來大四即將畢業的時候,發生了一件大事,好懸差點沒把自己物理送走,也幸好有三個姐姐,最終解決了,後文我會再說。


    所以周末,我會經常去三個姐姐家蹭飯,在奉市這20年,從來沒有體會過那種隻身一人的漂泊感,直到2019年初,我去西湖市麵試的時候,才真正的第一次體會到那種好似浮萍,沒有依靠的孤獨和說不出來的空虛寂寞冷。


    相對於工業城市的奉市,西湖市給我的印象真的非常好,街道非常整潔,很少見到坑坑窪窪凹凸不平的路麵,當時是3月份,以往奉市的這個時候還在供暖,天氣也比較寒冷,但是2019年卻一反常態的暖和,所以登機的時候,我就穿了一件衛衣和外套,全身上下加起來就四件衣服。


    還是一片蕭瑟的北方,但是在西湖市,卻已經一番新綠。


    如果沒有以上兩點,當初我是絕不會報考奉市,不誇張的說,在丹義,從來沒感受過沙塵暴和霧霾,更是沒見過蟑螂,真的,在老家的時候,我經常納悶,為什麽蟑螂會是四害,明明都沒有啊,無論是親友家,還是高中時,寄宿在學校附近(老高中沒有體育場、學校宿舍和食堂,高三教學樓甚至連廁所都沒有,後來新校區才有,最逗的是高三時,每天上午10點,窗外都有一隻驢子嗷嗷叫,現在想起來還很好笑,有時間我再說說高中),真的一隻蟑螂都沒有見到。


    而且,在老家,從來沒吃過陳醋,我們都是吃白醋或者米醋,餃子也隻有水煮的,沒見過更沒吃過蒸餃,蘸料就是蒜和醋,而奉市這邊吃蒸餃,蘸料用辣椒油。


    我總覺得奉市人對美食真的是一點都不挑剔,就說火鍋,那時有個挺有名的店叫“小娃子”,鍋底是一根蔥,兩顆紅棗外加幾片西紅柿,這都能火?


    前文中,和她聊天時說過,也沒怎麽吃過河魚,從小到大,基本就是刀魚、偏口魚(奉市叫多寶魚)、鮁魚、大小黃魚、海蜇皮什麽的。


    總之,就是我其實不喜歡這座城市。


    更愛四季常綠的那種地方,沒有秋天和冬天,月月花不改,歲歲鶯草飛。


    從19歲,一晃就到了39歲,青春全被刻在了奉市。


    文接上回,和帥哥分開後,繼續兩點一線的大學生活,就在下晚自習的時候,莫名其妙做了一件特別二筆的事情。


    從南院出來,回宿舍的路上,經常會有一些小攤賣些襪子、盜版磁帶、筆記本什麽的,就在我和同學有說有笑時,聽見一聲聲奶聲奶氣的喵喵聲。


    然後我蹲到一位阿姨的紙箱前,裏麵放著四隻小貓,其中一隻萌萌的站起來看著我,不斷衝著我叫。


    “阿姨,多少錢啊?”


    阿姨笑嗬嗬的說:“三十,買一隻不?”


    “嗯,就這隻吧。”我遞給阿姨錢,輕輕的把它捧在手心,然後藏進懷裏。


    我不知道有沒有人和我一樣,經常腦回路掉線似的做一些非常人能理解的事情,完全不經過大腦神經元的化學反應。


    當時的宿舍環境,肯定是不允許飼養寵物的,可我就是那麽宕機了,沒有考慮很多,隻是被那一聲喵喵給魔怔了。後來真正有了自己的家,也正式成為貓奴後,才發現當時是多麽的衝動,貓砂、貓糧、驅蟲、疫苗、罐頭、爬架、種草什麽的,其實特別麻煩。


    所以抱回宿舍後,可能是因為剛剛和兄弟姐妹分開,它一直在叫一直在叫。


    然後我就一下清醒了,同樣也沒經過思考,又抱著它下了樓,生怕阿姨走了。還好,來得及。


    我把它又還給了阿姨,並說道錢就不要了,就當“遺棄”它的補償吧。


    阿姨也沒有為難我,可能還是因為我是個好說話的學生,也沒要回錢,亦或是阿姨也是一個善良的人。


    時隔十多年,我還是會想起它,一隻渾身花紋、說不清是深灰色還是深黃色的那隻小貓。


    我相信有很多人家裏也有著一隻傲嬌的主子,其實在古代,陸遊就是特別出名的貓奴,後來也了解到,那時領養一隻小貓是要“下聘”和“給契”的,特別正式。善待你們的主子哦,即使它們偶爾會跑酷,咬壞你的耳機線,翻你的垃圾桶,喝著馬桶水,相比人與人之間的那種利益交換,它們的愛,真的是毫無保留,不求索取。


    就這樣,又無聊的過了大概五天吧,去上晚自習前,路過宿舍一樓的傳達室(我們那沒有宿管阿姨,隻有打更的老大爺)試著問問有沒有我的信,大爺從一堆信箋裏翻了翻,還真有。


    當時那種開心勁,應該和後來,最開始拆快遞是差不多的,此外還多了些甜蜜感。


    白色的信封,還帶著點古怪,裏麵好像有什麽東西,鼓鼓囊囊的。


    我趕緊放進書包,然後麻溜的就奔到自習室,找到一個角落,搓搓手,然後小心翼翼的拆開信封。


    原來裏麵有一根安第斯山的棒棒糖,我也記不清,是當時的信件管的沒有那麽嚴,還是後來才有的規定,不許夾帶小物件,總之,她就是把一根棒棒糖寄了過來,順利的讓我收到了。


    我還清楚的記著,她的筆跡,比較秀氣和端正,不像我的字比較行草亂飛,一眼就能看出是女孩寫的。


    她同樣在裏麵做了“應聘式”的自我介紹,她說自己特別喜歡冬天和白色,每年的冬天,是她最開心的時候。信裏還多說了一些自己的家庭情況,說自己有一個比她小一輪的妹妹,特別淘氣,總是和她頂嘴吵架。作為獨生子的我,應該是沒法理解其中的快樂。


    她還在信裏說,家在燈市火車站附近,周圍有一座特別有名的佛寺和公園,裏麵建有遼代的塔,她經常和家人在晚飯後,去那裏遛彎,說有時間我去的話,一定要帶著我參觀下。


    後來,那裏也基本成為我們的固定約會地點。嘿嘿,我的初吻,也是在那送出去的。


    仔仔細細的看完一遍後,我又看了兩遍,明天就是第三次“約會”的日子,然後我就馬上開始著手寫第二封信,準備給她一個小驚喜和小期待。


    現在回頭去想,當時也不知道哪來那麽多的話去說去寫,並且也不嫌煩,也許這就是每一對“交往前期”男孩女孩之間的快樂吧。


    是不是每個人的階段不同,喜歡的顏色也會有所變化?小時候,我真的特別喜歡綠色,工作後不知道為什麽,開始喜歡藍色,直到現在,可能是因為養貓的關係?我更偏愛灰色,畢竟一身貓毛很難看出來,我覺得自己一定是有大病。


    她對白色,真的是特別偏執,甚至在後來,也經常會為我買一些白色的t恤,理由很簡單,說我穿白色的更帥,我也還就傻嗬嗬的信了。以至於每次去傳達室,隻要看到白色的信封,我都會問大爺,有沒有某某室的信幫看一下哈。十有八九,都會被我猜中。


    第二封信裏,我開始“放肆”起來,印象最深的,甚至寫了一句類似“生米煮成大米粥”的話,現在我還納悶,我是怎麽膽敢寫出來的,也不怕嚇著人家,後來也成為了她“嘲笑”我的把柄,我就會壞笑的問她,難道現在沒有煮成熟飯嗎?嗯?然後就是,不可描述的畫麵,你懂的。


    在那個深秋,冬季來臨之前,可以說是我人生中,最難忘最快樂的時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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