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小妍分手以後,我們的聯係,相比以往更加的頻繁,如此漂亮大方,性格還好的姑娘,有人不珍惜自然有人珍惜,我又不是傻子。
後來,我們的關係,就慢慢發展到了,每天早晚都會經常在微信上說話,比如上班前下班後,一日三餐,都會相互問候,已然超過普通朋友,卻還沒捅破窗戶紙的那種感情。
就這樣保持到2016年的端午節後,有一天,她說回奉市參加同學的婚禮,我借坡下驢就問她,說過很多次請你吃飯,要不我們見一麵?她也沒猶豫,爽快的說,好,那你得去火車站接我。我說,沒問題,你要是想省錢,住我這都沒關係,放心,保證正人君子,不會動你哈。她哈哈大笑,直言我現在的樣子,估計你看見了,想動也沒有任何想法。
其實,她的專業,留在奉市,工作機會更多,收入和生活的性價比更高,相比大市是個沿海城市,物價高工資低的那麽個地方,除非是從事什麽it、船舶之類的工作,才會相對有優勢。她跟我說過幾次,在大市租房子,然後吃喝穿特別貴,工資還沒奉市多,經常鬱鬱寡歡的,我曾勸過她幾次,不行就回奉市吧,但她就是不願意,並直說害怕回去,怕會經常看到和前男友一起去過的地方,不免回想起以前,太難受了。
彼時,奉市的地鐵,已經有兩條線路開通,去奉市火車站更方便了些。高鐵、動車也早已遍布省內,她從大市到奉市,也隻要一個半小時就能到。我回丹義,也很久沒再乘坐綠皮火車或者大巴車。
下班後,我很快就乘坐地鐵到了車站外,等著她。事先說好了對方的穿著,而我對她的樣貌,也依稀記得很清楚。半小時後,她乘坐的那班高鐵很快就進了站,我在出站口,認真地分辨每一個出來的乘客,很快,就看到了她。
相比七年前的她,此時她已經有點發福了,那會的她,身形還很纖細,而現在明顯增重了三四十斤那個樣子,應該是跟同居有關係,我也不是很在乎別人的過去。
揮了揮手,她也看見了我,小跑著跑到我身前,稍微有點靦腆,說道:
“沒騙你吧,我現在都成豬了。”
“沒事,上了年紀,正常現象,反正我不嫌棄。你餓不,一會先吃飯去?”我岔開話題。
“還行,吃就吃唄,反正你請客,這次來,我可一分錢都沒帶,你看著辦吧。”
“那貴客登門,咱必須整點硬菜,去某達廣場(我學校原址的北院那個)吃火鍋ok不?”
“好啊,那片姐也熟,走著。”自從我們特別熟絡之後,她跟我說話的時候,總愛說“姐”,側麵看出來,是個很要強的姑娘。
我們沒打車,晚高峰傷不起,光出火車站,就能憋半小時還沒走多遠,並且到那也不遠,乘地鐵效率也更高點。
小妍沒啥挑食的,都是我點啥就吃啥。吃飯的時候,我問她,這次參加的婚禮,隨多少?她說跟那個同學的關係還行,也沒多好,準備五百。然後她問我,之前的公司不挺好的嗎,怎麽說不幹就不幹了。我也沒和她說我抑鬱的事兒,也不是怕她多想或者什麽,隻是覺得沒有必要。
我就撿了能說的說,因為跟部門領導鬧掰了。那天早會,頭腦風暴新項目的事兒,負責的文案,是個剛入行沒多久的新人,甲方不太滿意,然後那天,坐我旁邊的設計總監,一直打瞌睡,就傳染給我了,我也哈欠連天強忍著不睡著。結果就被部門領導看見,突然嗬斥我能不能認真點,負點責。一個快五十還沒單身的老女人,平時關係都挺好的,也不知道那天是抽了什麽風,我也沒慣毛病,就跟她嗆了起來,然後摔門走了,再後來,就是公司政治那一套,被孤立。小妍說,你也太直了,就不懂得變通變通,我也承認,那會確實有點衝動,但是也不後悔,有的人,你越慫他就越欺負你,沒道理可講的,隻不過要講究方式方法,我隻是采用了最下策的愚蠢應對。
還跟她吐槽說,別提了,剛去那個公司才1個月,就收到了紅包炸彈,坐我旁邊工位的女生,我連她qq都沒加呢還,就邀請我參加她十一的婚禮,我一看,這不就是要錢嗎,然後我就當著其他同事的麵,給了她二百,說十一我有事去不了,提前祝你百年好合了,給她弄得很尷尬,小妍說,你也太損了吧。我說,她總共沒跟我說過五句話,就能讓我參加婚禮,她不要臉我還慣著她?而且白給了二百,夠我吃多少天飯的,那也是錢呢。
寫到這裏,又讓我想起那個公司的另一個同事,還是我的學弟,平時口無遮攔跟我沒個大小也就算了,反正我也不是很在乎那些封建禮教。姓朱,自詡是朱重八的後代,隔三差五的動不動就說我們朱家人如何如何,大明朝如何如何,儼然一副自己是遺存在世的皇家後裔,我覺得,這種家族自豪感無可厚非,但凡有個家譜的,偶爾跟人“炫耀”下都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天天說,大說特說,真的特別得兒。這廝,還不許同事叫他小朱,誰叫就跟誰急眼,老板都不行,也是讓人很無語,這哥們結婚前一個月,就通知了我,這特麽誰能記得,還給你設個鬧鍾提醒唄?後來還真給忘了,真實個充滿奇葩的公司。
我跟小妍說,那個公司,有個女老總戴姐也賊逗,我們平時累了,就會在過道紮堆抽煙侃大山,有個設計哥們,說過自己小時候參加農村那種傳統的葬禮,自己當時被又大又黑的棺木給嚇著了,結果這話,也不知道怎麽就傳到了戴姐那,有一次開會從公司回來,這位老姐,就在車上跟我們說,那個設計師,見過詐屍,還添油加醋講的頭頭是道,哈哈哈,當時給我們整的一愣一愣的。所以,謠言啊,傳不得。
小妍一邊認真的聽我白話,一邊笑嗬嗬的吃飯,莫名的就讓我有點恍惚,好像跟某個人重合了似的。
她問我,你咋還單著,我是沒辦法,讓人甩了,你呢,都過去多少年了,還沒忘了人家啊?我和初戀的事兒,大致跟小妍講過,隻不過沒有這部“小說”裏,寫的那麽細,包括初戀讓那個男人來找我,後來我像隻舔狗那種求著她回來,還有把所有的紀念品都付之一炬。隻是告訴小妍,是被劈腿了,用現在的話講,就是被綠了。至於芝芝的事兒,除了三姐,連我的父母、大姐二姐,都不知道,那是我心裏,另一道更深的傷口。
我打趣道,你和我一樣,你也明白那種感受,不是說忘不忘的事兒,就是難免好像不會愛了不敢愛了。
小妍點點頭,說懂的,要不我也不能離開奉市,可你還能留在這,我就很佩服你。
我說,我也試著離開,回丹義也沒成功,想去一線城市,又因為懶而錯過了。好了好了,不說這些喪氣的了,你就準備一直在大市待著了?終身大事咋想的?
她說,順其自然吧,如果能認識一個人,相處不錯就結婚,要麽就是通過相親,也沒別的辦法。
我們那會,還沒捅破窗戶紙,隻是互有好感,都在小心翼翼的彼此試探著,畢竟都經曆過同樣的事情,兩個人,很難會有一個,主動往前走,生怕再次受傷。
快樂的吃完飯,我們打車就回到了我的住處。到家後,她說,自己離開奉市前的工作單位,就在附近,我說,那我們還真是有緣呢。
收房的時候,大姐和三姐讓我先別裝修,等以後結婚了,看女方的意見再說,所以我還是跟阿茂合租那會一樣,繼續住在毛坯房裏。南臥窗外,做了塊水泥板,這樣就能多出一個陽台,在行業裏,屬於偷麵積的行為。所以那會,南臥就很淩亂沒法住人。
我跟小妍講,這可不是我故意占你便宜哈,本來是你來後,工人才來的,沒想到,你來的前一天,工人有別的大活要做,就先把我的活幹了。
她大大方方的說,你是好人,我信得過你。
你是好人……真的,我現在特別恨這句話。
然後我跟她講了個笑話,大意就是,一男一女因為天氣原因,不得不夜宿景區酒店,但隻有一間大床房。女的警告男的,要是不老實,就是禽獸,相安無事,到了第二天,女人卻突然打了男的一巴掌,大罵他禽獸不如。
小妍睜著大眼睛,問我,那你想做禽獸還是禽獸不如,我說,不知道,明天再告訴你?
她說,滾犢子。其實,入住的時候,廚房和衛生間,我都裝修好了,畢竟吃喝拉撒為大,真的沒法糊弄。
她洗著澡,我在北臥刷著當時的《好先生》。她洗完後,兩個人看了一會,她特別喜歡裏麵的孫某興,喜歡那種傻傻憨憨的感覺,我打趣她也是個老阿姨。
她第二天早上,還要去參加婚禮,就先睡了,我戴著耳機,後半夜才爬上床。
第二天,沒有巴掌,隻有一個禽獸不如的我。
後來,我們的關係,就慢慢發展到了,每天早晚都會經常在微信上說話,比如上班前下班後,一日三餐,都會相互問候,已然超過普通朋友,卻還沒捅破窗戶紙的那種感情。
就這樣保持到2016年的端午節後,有一天,她說回奉市參加同學的婚禮,我借坡下驢就問她,說過很多次請你吃飯,要不我們見一麵?她也沒猶豫,爽快的說,好,那你得去火車站接我。我說,沒問題,你要是想省錢,住我這都沒關係,放心,保證正人君子,不會動你哈。她哈哈大笑,直言我現在的樣子,估計你看見了,想動也沒有任何想法。
其實,她的專業,留在奉市,工作機會更多,收入和生活的性價比更高,相比大市是個沿海城市,物價高工資低的那麽個地方,除非是從事什麽it、船舶之類的工作,才會相對有優勢。她跟我說過幾次,在大市租房子,然後吃喝穿特別貴,工資還沒奉市多,經常鬱鬱寡歡的,我曾勸過她幾次,不行就回奉市吧,但她就是不願意,並直說害怕回去,怕會經常看到和前男友一起去過的地方,不免回想起以前,太難受了。
彼時,奉市的地鐵,已經有兩條線路開通,去奉市火車站更方便了些。高鐵、動車也早已遍布省內,她從大市到奉市,也隻要一個半小時就能到。我回丹義,也很久沒再乘坐綠皮火車或者大巴車。
下班後,我很快就乘坐地鐵到了車站外,等著她。事先說好了對方的穿著,而我對她的樣貌,也依稀記得很清楚。半小時後,她乘坐的那班高鐵很快就進了站,我在出站口,認真地分辨每一個出來的乘客,很快,就看到了她。
相比七年前的她,此時她已經有點發福了,那會的她,身形還很纖細,而現在明顯增重了三四十斤那個樣子,應該是跟同居有關係,我也不是很在乎別人的過去。
揮了揮手,她也看見了我,小跑著跑到我身前,稍微有點靦腆,說道:
“沒騙你吧,我現在都成豬了。”
“沒事,上了年紀,正常現象,反正我不嫌棄。你餓不,一會先吃飯去?”我岔開話題。
“還行,吃就吃唄,反正你請客,這次來,我可一分錢都沒帶,你看著辦吧。”
“那貴客登門,咱必須整點硬菜,去某達廣場(我學校原址的北院那個)吃火鍋ok不?”
“好啊,那片姐也熟,走著。”自從我們特別熟絡之後,她跟我說話的時候,總愛說“姐”,側麵看出來,是個很要強的姑娘。
我們沒打車,晚高峰傷不起,光出火車站,就能憋半小時還沒走多遠,並且到那也不遠,乘地鐵效率也更高點。
小妍沒啥挑食的,都是我點啥就吃啥。吃飯的時候,我問她,這次參加的婚禮,隨多少?她說跟那個同學的關係還行,也沒多好,準備五百。然後她問我,之前的公司不挺好的嗎,怎麽說不幹就不幹了。我也沒和她說我抑鬱的事兒,也不是怕她多想或者什麽,隻是覺得沒有必要。
我就撿了能說的說,因為跟部門領導鬧掰了。那天早會,頭腦風暴新項目的事兒,負責的文案,是個剛入行沒多久的新人,甲方不太滿意,然後那天,坐我旁邊的設計總監,一直打瞌睡,就傳染給我了,我也哈欠連天強忍著不睡著。結果就被部門領導看見,突然嗬斥我能不能認真點,負點責。一個快五十還沒單身的老女人,平時關係都挺好的,也不知道那天是抽了什麽風,我也沒慣毛病,就跟她嗆了起來,然後摔門走了,再後來,就是公司政治那一套,被孤立。小妍說,你也太直了,就不懂得變通變通,我也承認,那會確實有點衝動,但是也不後悔,有的人,你越慫他就越欺負你,沒道理可講的,隻不過要講究方式方法,我隻是采用了最下策的愚蠢應對。
還跟她吐槽說,別提了,剛去那個公司才1個月,就收到了紅包炸彈,坐我旁邊工位的女生,我連她qq都沒加呢還,就邀請我參加她十一的婚禮,我一看,這不就是要錢嗎,然後我就當著其他同事的麵,給了她二百,說十一我有事去不了,提前祝你百年好合了,給她弄得很尷尬,小妍說,你也太損了吧。我說,她總共沒跟我說過五句話,就能讓我參加婚禮,她不要臉我還慣著她?而且白給了二百,夠我吃多少天飯的,那也是錢呢。
寫到這裏,又讓我想起那個公司的另一個同事,還是我的學弟,平時口無遮攔跟我沒個大小也就算了,反正我也不是很在乎那些封建禮教。姓朱,自詡是朱重八的後代,隔三差五的動不動就說我們朱家人如何如何,大明朝如何如何,儼然一副自己是遺存在世的皇家後裔,我覺得,這種家族自豪感無可厚非,但凡有個家譜的,偶爾跟人“炫耀”下都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天天說,大說特說,真的特別得兒。這廝,還不許同事叫他小朱,誰叫就跟誰急眼,老板都不行,也是讓人很無語,這哥們結婚前一個月,就通知了我,這特麽誰能記得,還給你設個鬧鍾提醒唄?後來還真給忘了,真實個充滿奇葩的公司。
我跟小妍說,那個公司,有個女老總戴姐也賊逗,我們平時累了,就會在過道紮堆抽煙侃大山,有個設計哥們,說過自己小時候參加農村那種傳統的葬禮,自己當時被又大又黑的棺木給嚇著了,結果這話,也不知道怎麽就傳到了戴姐那,有一次開會從公司回來,這位老姐,就在車上跟我們說,那個設計師,見過詐屍,還添油加醋講的頭頭是道,哈哈哈,當時給我們整的一愣一愣的。所以,謠言啊,傳不得。
小妍一邊認真的聽我白話,一邊笑嗬嗬的吃飯,莫名的就讓我有點恍惚,好像跟某個人重合了似的。
她問我,你咋還單著,我是沒辦法,讓人甩了,你呢,都過去多少年了,還沒忘了人家啊?我和初戀的事兒,大致跟小妍講過,隻不過沒有這部“小說”裏,寫的那麽細,包括初戀讓那個男人來找我,後來我像隻舔狗那種求著她回來,還有把所有的紀念品都付之一炬。隻是告訴小妍,是被劈腿了,用現在的話講,就是被綠了。至於芝芝的事兒,除了三姐,連我的父母、大姐二姐,都不知道,那是我心裏,另一道更深的傷口。
我打趣道,你和我一樣,你也明白那種感受,不是說忘不忘的事兒,就是難免好像不會愛了不敢愛了。
小妍點點頭,說懂的,要不我也不能離開奉市,可你還能留在這,我就很佩服你。
我說,我也試著離開,回丹義也沒成功,想去一線城市,又因為懶而錯過了。好了好了,不說這些喪氣的了,你就準備一直在大市待著了?終身大事咋想的?
她說,順其自然吧,如果能認識一個人,相處不錯就結婚,要麽就是通過相親,也沒別的辦法。
我們那會,還沒捅破窗戶紙,隻是互有好感,都在小心翼翼的彼此試探著,畢竟都經曆過同樣的事情,兩個人,很難會有一個,主動往前走,生怕再次受傷。
快樂的吃完飯,我們打車就回到了我的住處。到家後,她說,自己離開奉市前的工作單位,就在附近,我說,那我們還真是有緣呢。
收房的時候,大姐和三姐讓我先別裝修,等以後結婚了,看女方的意見再說,所以我還是跟阿茂合租那會一樣,繼續住在毛坯房裏。南臥窗外,做了塊水泥板,這樣就能多出一個陽台,在行業裏,屬於偷麵積的行為。所以那會,南臥就很淩亂沒法住人。
我跟小妍講,這可不是我故意占你便宜哈,本來是你來後,工人才來的,沒想到,你來的前一天,工人有別的大活要做,就先把我的活幹了。
她大大方方的說,你是好人,我信得過你。
你是好人……真的,我現在特別恨這句話。
然後我跟她講了個笑話,大意就是,一男一女因為天氣原因,不得不夜宿景區酒店,但隻有一間大床房。女的警告男的,要是不老實,就是禽獸,相安無事,到了第二天,女人卻突然打了男的一巴掌,大罵他禽獸不如。
小妍睜著大眼睛,問我,那你想做禽獸還是禽獸不如,我說,不知道,明天再告訴你?
她說,滾犢子。其實,入住的時候,廚房和衛生間,我都裝修好了,畢竟吃喝拉撒為大,真的沒法糊弄。
她洗著澡,我在北臥刷著當時的《好先生》。她洗完後,兩個人看了一會,她特別喜歡裏麵的孫某興,喜歡那種傻傻憨憨的感覺,我打趣她也是個老阿姨。
她第二天早上,還要去參加婚禮,就先睡了,我戴著耳機,後半夜才爬上床。
第二天,沒有巴掌,隻有一個禽獸不如的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