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結婚之前,他還見了我父母,給了我父母彩禮錢,我們是經過了家長同意在一起的,嗚嗚,你們就別說了,我不是你們認為的那種女人,他媳婦從國外回來上我家門,我才知道我被騙了,嗚嗚,我也是受害者,你們為什麽要傷害嘲笑我一個受害者,嗚嗚……”


    她有女主光環在,她這一哭,鄰居們眼中的鄙夷就變成了同情。


    “哎呀,原來你是被人騙了啊。”


    “鄉下來的小姑娘就是單純,男人幾句甜言蜜語,她們就當真了。”


    “她隻是個小姑娘,懂什麽啊,男人說幾句好話,就什麽都信了,這要怪就該怪父母。”


    “對,父母應該給子女把好這個關,不能隨隨便便就把女兒嫁出去。”


    “我說付元琳她爸,你女兒被人騙了,你不心疼她,還來她家門口敗壞她的名聲,你是何居心?”


    不等付長根辯解,付元琳就哭哭啼啼說,“爸,你們走吧,我是不會讓你們進我家門的,上次我想收留你們,結果你們逼著我把房子過戶給耀祖,還要把我的錢拿走,嗚嗚,這些可是我和大寶安身立命的東西,我怎麽可能給耀祖,我不同意,你們就打我,要不是我前夫及時報警,這會兒我的墳上都長草了。”


    “哎喲喂,我就說嘛,哪有親爸會在女兒大門口敗壞女兒的名聲,原來是想要搶奪女兒家的財產啊。”


    “元琳丫頭,雖說子女應該孝順父母,但也要看父母慈不慈,父母要是來吸血的,你就要注意咯。”


    “這樣的父母,就別認。”


    “大寶媽,你千萬別把人放進去,不然你被人打死了都沒人知道。”


    ……


    鄰居們的風向轉了,大家護著女主,對付長根和付耀祖冷嘲熱諷,把付長根和付耀祖趕出了樓梯。


    付長根也不走了,帶著付耀祖在一樓樓梯間鋪了一床爛被子,父子兩人在樓梯間住下來,趕都趕不走。


    有人趕他們,他們就說沒錢住賓館,要讓對方送他們一點錢去租房住。


    外人當然不會白白給他們錢。


    可住在這棟樓的人也不想身邊住著兩個流浪漢。


    於是,鄰居們天天去敲付元琳的門,勸她,“天下無不是的父母,你爸媽把你養這麽大不容易,有點事,你別他們斤斤計較。”


    “是啊,你爸大老遠的跑來看你,也是心裏惦記你,你就讓你爸住你家吧,可別在鬧下去了。”


    “哎,大寶媽,你爸和你弟弟天天住樓梯間也不是個事,你不想他們住你家,你不是還有一套房子嗎,你把那套房子收回來,讓你爸和你弟弟他們住。”


    “大寶媽,那可是你親爸親弟弟,血濃於水。”


    “都是一家人,就別再鬧下去了,讓人看笑話。”


    ……


    不僅僅如此,在知道付元琳結婚了,女婿還是體製單位的法官後,付長根就去了法院找趙瀾,不但要趙瀾補給付家一筆彩禮錢,還要理直氣壯的住進他們家。


    而且,付長根的話,還是當著趙瀾一眾同事們的麵說的,讓趙瀾丟盡了臉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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