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一早。
京兆府的一隊府兵便開始迅速出動,走遍城中各大街頭,但不是要即時禁止各種小販,而是記錄下他們的個人信息,並給他們發放一塊竹牌。
持有竹牌者,方可在城中擺設地攤,否則便是非法。
另一隊人準備了各種顏料,在城中各大主幹道上畫設標線,並行書“人行道”、“車行道”、“馬行道”等等字眼,但並未明言是何用意,也並非即時實行人車分流,隻是預做了某種鋪墊。
各大十字路口中央,被建起一處小高台,立牌“京兆府設管製台”字樣。
同一時間。
明麵上,由李琪領銜的“雙喜商社”正在大量招募勞工,定點定量收購商鋪,建設一片覆蓋全城的“廁所”網絡。
東西二城中“大商超”工地上,一座巨大的兩層“大棚”建築也在如火如荼地拔地而起。
有了戶部和工部的聯合批文,工地晝夜施工,甚至可以不受朝廷的宵禁令管製。
兩個多月後,年關將近。
看似毫無變化的京都,實則已產生了某種不為人知的變化。
是日清晨,天猶未亮。
城中央的巨大牌坊前,各大司衙的張榜處,被京兆府兵貼上了一張顯眼的告示。
告示上頒發了十餘條禁令,即時生效。
早起圍觀的民眾看了,不由紛紛側目,議論不止,私下都聲稱...此乃京兆府建府以來,所頒布的最嚴禁令。
當中便有明令禁止當街擺賣的條款,城中私販可持竹牌定點入駐“雙喜商社”麾下的超級坊市,租金全免,新入駐還有補助。
此後,但凡在街上擺賣者皆為違法,可罰款,可拘留,乃至收繳所有,並用刑。
而為了配合執行這些政令的實施,京兆府分出了三支隊伍具體負責監管。
便是:“市容市貌監察隊”、“京都交通疏導隊”以及“機動防爆隊”。
每支隊伍的成員胸前都掛著一塊竹牌,代表著他們不同的隸屬和職能,細分到位。
政令的條款很多,十餘條例羅列下來,仍分過百細則,細致入微。
榜文前。
一名潑婦模樣的中年女子看後,眼中盡是不滿,當眾就大呼道:“京兆府那些大老爺們是吃飽了沒事幹嗎?淨頒布一些匪夷所思的政令!當街吐痰、丟垃圾就得罰款,屢教不改還得下獄?這還讓不讓人活了?”
“呸,我就吐了,不信你能真的罰款!罰又怎樣?老娘就是不交,你還能斬了我?哼!”
說著,這婦人還真的當眾吐了一口痰,滿是不屑之色。
但當她轉身要離開時,麵前卻站了一個佩戴監察隊袖章的京兆府兵...
“你是在質疑府衙的政令?按照新頒布的京都市容管理細則,你已觸犯其中第三條第五款細則,嚴禁隨意吐痰、亂丟垃圾,違者可處訓斥,責令清掃。情節嚴重,且拒不執行者,可處罰金十文。”
麵前的監察府兵冷聲道。
那婦人看似不是什麽好脾氣,平時潑辣慣了,也不怎麽懼怕官府的人。
聽此,卻是嗤之以鼻,道:“怎麽?老娘愛咋咋滴,平時就這麽慣了,改不了!你們京兆府啥時候管這些俗務了?哼,罰吧!要錢沒有,老命有一條,有種來拿!”
說完,竟撒潑著坐到地上,頗有抗法之意。
那監察府兵冷笑,也不多廢話,道:“當真如此?好!來人啊,此民婦不服管製,企圖悖逆抗法。即刻押入府衙大獄,拘留兩日,並處罰金十文,剝奪上路權半月。無需開堂審理,直接執行。”
話剛說完,身後的另外兩名府兵立馬左右將那婦人給架了起來。
令那婦人瞪大了眼睛,驚道:“什麽?你們來真的?老娘沒錢,你能怎樣?還有,啥叫上路權?俺怎麽沒聽過?”
“沒錢?說沒錢就行了?府衙會查遍城中錢莊,但凡發現你的存銀戶口,便會上書朝廷直接從你戶口劃撥,強製執行。所謂上路權,便是禁止你出門上路!你素質低下,不服管理,行為齷齪不堪,何以上路獻醜,影響我朝臣顏麵?”
“啊?俺不出門,怎麽找活計?”
“那你就謹守管理條例,嚴於律己,改掉惡習。改正之後,自然可以出門營生。私自抗法者,罪加一等,你要試試嗎?帶走!先關入監牢兩天再說,拒不繳納罰款,還有滯納金,想清楚了。”
那婦人一聽,頓時慌了,趕忙道:“這...這也太嚴厲了,老娘不服,快放開我。大不了以後...老娘盡量控製...”
監察隊員道:“盡量?朝廷是要你百分之百遵守,而不是盡量!多說無異,你已犯法!最好乖乖認罪,否則我們可當眾對你實施鞭刑!”
在圍觀之人驚訝的目光中,那婦人後悔已來不及,被京兆府兵強行帶了回去。
而像這樣嚴格執行管理條例的一幕,也在京都各處上演。
東街一處十字路口。
路口中間的一名交通疏導員已舉起了手中的紅色木牌,代表著行人立止。
可一個彪壯大漢卻不管不顧,執意穿行而過,不管不顧。
“嗶嗶...”
一側的交通疏導隊員當即吹響手中竹哨,提著棍棒走了過去,攔住那人道:“大膽!今日剛頒布的交通管理法則,你沒看嗎?紅牌立止,讓車馬先行。你是不識字,還是想抗法?”
“啥法來著?老子還真不識字,怎麽?路還不讓走了?”
“不識字不要緊,那本隊現在跟你說,以後上街,人走人道,馬走馬道,車走車道,不可亂走,以免發生衝撞危險。見路中間的疏導員舉紅牌就停下,舉綠牌就走。橫穿馬路,慢行走虛線橫道。懂了嗎?”
“這麽麻煩?老子不走,能怎樣?”
“不按交通規則上街,視為抗法,可罰款,可監禁,可剝奪上路權。你要是覺得是兒戲,大可一試!初次違法,京兆府可酌情警告,下一次就按律處置了。”
...
永安坊大街。
一輛豪華馬車停在秋茗館茶樓前,將整個大路都堵了一半。
車上的公子剛走出車頭,還沒來及下車,麵前就衝來了一隊京兆府兵,吹響竹哨道:“這位公子,上下馬車要先停到指定車位,可不能像以前一樣隨處停止,以免影響交通。今日頒布的法令都看了嗎?以後要記得遵守,此次權當警告。下次罰款,可知?”
說著,便指了指身邊不遠處劃定的停車泊位。
那公子驚道:“這是哪家衙門的法令,停馬車還得到指定位置?”
“京兆府令!法令已獲陛下與內閣通過,即時成律!非但以後不能隨意亂停亂放,而且...”
“而且什麽?”
“而且,以後你府上的馬夫必須獲得“馬車駕駛證”後,方可駕車上路。不然,便是無證駕駛,要罰款的。屢教不改,還會被終身禁駕!”
“這...馬車駕駛證?這是什麽玩意?本公子活了幾十年,還不曾聽聞過我朝有這東西啊...”
“以前沒有,現在有了。你是馬公子吧?非但你家馬夫需要駕駛證才能上路,你家的車...也需要辦理行駛證,並定期到與京兆府合作的“雙喜車輛檢驗所”年檢。超檢,就是違法上路,可扣車的,你懂嗎?”
“什麽?馬夫要駕駛證,連馬車也要什麽行駛證才能上路?”
“是的。你辦理馬車行駛證之後,可以為你的馬選擇一個號牌,掛在馬脖子身上,以證明你的身份。記住,不按違規懸掛馬牌,也是違法哦。這些法令的緩衝期有三個月,馬公子盡快去辦。考取駕照,可以去“雙喜駕車員培訓學堂”學習,目前隻有他們的資格文書,才被京兆府認可。知道嗎?”
“啊?這...這樣的政令簡直聞所未聞,誰想出來的?”
京兆府兵笑了笑,剛想回應。
突見後方駛來一輛更加豪華的馬車,伴隨著另一隊府兵的“嗶嗶”聲:“都讓開,都讓開。一號馬車過道,前方車輛別擋路。”
馬公子身邊的府兵看過去一眼,啞然失笑道:“喏,就是坐在“一號車牌”馬車上的那個人!”
馬公子抬眼望去,隻見前方駛來的車輛,牽引的駿馬脖子上掛著一塊顯眼的“一號”車牌,周圍跟著眾多府兵,陣仗極大。
車輛停穩後,徐安笑眯眯地走出車頭,官威堂堂,揮手示意道:“同誌們好,感謝你們維護新法例的威嚴,你們辛苦了。”
一眾在場的督導隊人員,全部立正,異口同聲:“不辛苦!不辛苦!為大乾服務!”
驚爆了馬公子的眼球。
京兆府的一隊府兵便開始迅速出動,走遍城中各大街頭,但不是要即時禁止各種小販,而是記錄下他們的個人信息,並給他們發放一塊竹牌。
持有竹牌者,方可在城中擺設地攤,否則便是非法。
另一隊人準備了各種顏料,在城中各大主幹道上畫設標線,並行書“人行道”、“車行道”、“馬行道”等等字眼,但並未明言是何用意,也並非即時實行人車分流,隻是預做了某種鋪墊。
各大十字路口中央,被建起一處小高台,立牌“京兆府設管製台”字樣。
同一時間。
明麵上,由李琪領銜的“雙喜商社”正在大量招募勞工,定點定量收購商鋪,建設一片覆蓋全城的“廁所”網絡。
東西二城中“大商超”工地上,一座巨大的兩層“大棚”建築也在如火如荼地拔地而起。
有了戶部和工部的聯合批文,工地晝夜施工,甚至可以不受朝廷的宵禁令管製。
兩個多月後,年關將近。
看似毫無變化的京都,實則已產生了某種不為人知的變化。
是日清晨,天猶未亮。
城中央的巨大牌坊前,各大司衙的張榜處,被京兆府兵貼上了一張顯眼的告示。
告示上頒發了十餘條禁令,即時生效。
早起圍觀的民眾看了,不由紛紛側目,議論不止,私下都聲稱...此乃京兆府建府以來,所頒布的最嚴禁令。
當中便有明令禁止當街擺賣的條款,城中私販可持竹牌定點入駐“雙喜商社”麾下的超級坊市,租金全免,新入駐還有補助。
此後,但凡在街上擺賣者皆為違法,可罰款,可拘留,乃至收繳所有,並用刑。
而為了配合執行這些政令的實施,京兆府分出了三支隊伍具體負責監管。
便是:“市容市貌監察隊”、“京都交通疏導隊”以及“機動防爆隊”。
每支隊伍的成員胸前都掛著一塊竹牌,代表著他們不同的隸屬和職能,細分到位。
政令的條款很多,十餘條例羅列下來,仍分過百細則,細致入微。
榜文前。
一名潑婦模樣的中年女子看後,眼中盡是不滿,當眾就大呼道:“京兆府那些大老爺們是吃飽了沒事幹嗎?淨頒布一些匪夷所思的政令!當街吐痰、丟垃圾就得罰款,屢教不改還得下獄?這還讓不讓人活了?”
“呸,我就吐了,不信你能真的罰款!罰又怎樣?老娘就是不交,你還能斬了我?哼!”
說著,這婦人還真的當眾吐了一口痰,滿是不屑之色。
但當她轉身要離開時,麵前卻站了一個佩戴監察隊袖章的京兆府兵...
“你是在質疑府衙的政令?按照新頒布的京都市容管理細則,你已觸犯其中第三條第五款細則,嚴禁隨意吐痰、亂丟垃圾,違者可處訓斥,責令清掃。情節嚴重,且拒不執行者,可處罰金十文。”
麵前的監察府兵冷聲道。
那婦人看似不是什麽好脾氣,平時潑辣慣了,也不怎麽懼怕官府的人。
聽此,卻是嗤之以鼻,道:“怎麽?老娘愛咋咋滴,平時就這麽慣了,改不了!你們京兆府啥時候管這些俗務了?哼,罰吧!要錢沒有,老命有一條,有種來拿!”
說完,竟撒潑著坐到地上,頗有抗法之意。
那監察府兵冷笑,也不多廢話,道:“當真如此?好!來人啊,此民婦不服管製,企圖悖逆抗法。即刻押入府衙大獄,拘留兩日,並處罰金十文,剝奪上路權半月。無需開堂審理,直接執行。”
話剛說完,身後的另外兩名府兵立馬左右將那婦人給架了起來。
令那婦人瞪大了眼睛,驚道:“什麽?你們來真的?老娘沒錢,你能怎樣?還有,啥叫上路權?俺怎麽沒聽過?”
“沒錢?說沒錢就行了?府衙會查遍城中錢莊,但凡發現你的存銀戶口,便會上書朝廷直接從你戶口劃撥,強製執行。所謂上路權,便是禁止你出門上路!你素質低下,不服管理,行為齷齪不堪,何以上路獻醜,影響我朝臣顏麵?”
“啊?俺不出門,怎麽找活計?”
“那你就謹守管理條例,嚴於律己,改掉惡習。改正之後,自然可以出門營生。私自抗法者,罪加一等,你要試試嗎?帶走!先關入監牢兩天再說,拒不繳納罰款,還有滯納金,想清楚了。”
那婦人一聽,頓時慌了,趕忙道:“這...這也太嚴厲了,老娘不服,快放開我。大不了以後...老娘盡量控製...”
監察隊員道:“盡量?朝廷是要你百分之百遵守,而不是盡量!多說無異,你已犯法!最好乖乖認罪,否則我們可當眾對你實施鞭刑!”
在圍觀之人驚訝的目光中,那婦人後悔已來不及,被京兆府兵強行帶了回去。
而像這樣嚴格執行管理條例的一幕,也在京都各處上演。
東街一處十字路口。
路口中間的一名交通疏導員已舉起了手中的紅色木牌,代表著行人立止。
可一個彪壯大漢卻不管不顧,執意穿行而過,不管不顧。
“嗶嗶...”
一側的交通疏導隊員當即吹響手中竹哨,提著棍棒走了過去,攔住那人道:“大膽!今日剛頒布的交通管理法則,你沒看嗎?紅牌立止,讓車馬先行。你是不識字,還是想抗法?”
“啥法來著?老子還真不識字,怎麽?路還不讓走了?”
“不識字不要緊,那本隊現在跟你說,以後上街,人走人道,馬走馬道,車走車道,不可亂走,以免發生衝撞危險。見路中間的疏導員舉紅牌就停下,舉綠牌就走。橫穿馬路,慢行走虛線橫道。懂了嗎?”
“這麽麻煩?老子不走,能怎樣?”
“不按交通規則上街,視為抗法,可罰款,可監禁,可剝奪上路權。你要是覺得是兒戲,大可一試!初次違法,京兆府可酌情警告,下一次就按律處置了。”
...
永安坊大街。
一輛豪華馬車停在秋茗館茶樓前,將整個大路都堵了一半。
車上的公子剛走出車頭,還沒來及下車,麵前就衝來了一隊京兆府兵,吹響竹哨道:“這位公子,上下馬車要先停到指定車位,可不能像以前一樣隨處停止,以免影響交通。今日頒布的法令都看了嗎?以後要記得遵守,此次權當警告。下次罰款,可知?”
說著,便指了指身邊不遠處劃定的停車泊位。
那公子驚道:“這是哪家衙門的法令,停馬車還得到指定位置?”
“京兆府令!法令已獲陛下與內閣通過,即時成律!非但以後不能隨意亂停亂放,而且...”
“而且什麽?”
“而且,以後你府上的馬夫必須獲得“馬車駕駛證”後,方可駕車上路。不然,便是無證駕駛,要罰款的。屢教不改,還會被終身禁駕!”
“這...馬車駕駛證?這是什麽玩意?本公子活了幾十年,還不曾聽聞過我朝有這東西啊...”
“以前沒有,現在有了。你是馬公子吧?非但你家馬夫需要駕駛證才能上路,你家的車...也需要辦理行駛證,並定期到與京兆府合作的“雙喜車輛檢驗所”年檢。超檢,就是違法上路,可扣車的,你懂嗎?”
“什麽?馬夫要駕駛證,連馬車也要什麽行駛證才能上路?”
“是的。你辦理馬車行駛證之後,可以為你的馬選擇一個號牌,掛在馬脖子身上,以證明你的身份。記住,不按違規懸掛馬牌,也是違法哦。這些法令的緩衝期有三個月,馬公子盡快去辦。考取駕照,可以去“雙喜駕車員培訓學堂”學習,目前隻有他們的資格文書,才被京兆府認可。知道嗎?”
“啊?這...這樣的政令簡直聞所未聞,誰想出來的?”
京兆府兵笑了笑,剛想回應。
突見後方駛來一輛更加豪華的馬車,伴隨著另一隊府兵的“嗶嗶”聲:“都讓開,都讓開。一號馬車過道,前方車輛別擋路。”
馬公子身邊的府兵看過去一眼,啞然失笑道:“喏,就是坐在“一號車牌”馬車上的那個人!”
馬公子抬眼望去,隻見前方駛來的車輛,牽引的駿馬脖子上掛著一塊顯眼的“一號”車牌,周圍跟著眾多府兵,陣仗極大。
車輛停穩後,徐安笑眯眯地走出車頭,官威堂堂,揮手示意道:“同誌們好,感謝你們維護新法例的威嚴,你們辛苦了。”
一眾在場的督導隊人員,全部立正,異口同聲:“不辛苦!不辛苦!為大乾服務!”
驚爆了馬公子的眼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