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說沒逮捕令就不能關押?”羅頓冷笑一聲道。


    “沒錯,是可以關押,可一天內必須放人。”


    “24小時還沒到。”羅頓回答道。


    這話讓男同學的神色一滯,時間的確還沒到。


    總不能真讓威斯關押一天吧,那自己在莉莎麵前豈不是丟人了?


    自己可是向莉莎誇下了海口,來警局一定能夠將威斯弄出來。


    “不,威斯他是冤枉的,你們無權抓他。”男同學又喊道,“而且他還是未成年,你又沒有逮捕令,怎麽能抓他?我們要保釋他。”


    “逮捕令逮捕令,你是不是讀書讀傻了?”羅頓嗤笑一聲道。


    “馬赫什局長,你不能侮辱人。”男同學有點急眼了。


    他是浦那大學的學生,雖說浦那大學不如印度理工那麽有名,但在印度大學排名中還是比較靠前的。


    能夠進入這大學的,能是傻子嗎?


    他是靠自己的實力考上的,而不是動用什麽關係,金錢交易之類的進入。


    “威斯·辛迪亞所犯的事證據確鑿,根本不用逮捕令,我們警方可以直接逮捕,拘留。就算你們想要保釋,也得找法院,法院同意保釋才行。”羅頓淡淡地說道。


    逮捕令是有條件的,一般來說,針對那些不可認定的案件嫌疑人,警方才會向法院申請逮捕令。


    所謂不可認定的嫌疑人,就是警方手中的證據還不夠,無法完全指控這個人,這個人可能是犯人,也可能沒犯案,警方無法確定,那麽就不好直接逮捕。


    可警方又需要調查這個人,而對方不配合,由於關係到案件的進展,所以就需要法官簽發的逮捕令了。


    像一些可認定的案件嫌疑人,警察這邊證據足夠,或者案件情況非常明顯,犯人是誰很明顯,所以是可以直接抓人的。


    其實這個所謂可認定或者不可認定還是很模糊的。


    有錢有勢的,哪怕證據確鑿,他們也能找到關係將這個弄成不可認定。


    然後他們再通過法院的關係,不簽發逮捕令,那麽警方這邊就動不了他。


    可以說,逮捕令也是這些權貴逃脫法律製裁的一種手段了,無形中削弱了警方的權力。


    總之有權有勢,犯下什麽罪,那就是不可認定。


    無權無勢的,哪怕沒犯罪也會被人抓去頂罪,就是可認定,警方直接就抓了,還用什麽逮捕令?


    當然,一般要抓那些權貴或有大影響力的大人物,警察會有顧慮。


    因為這些人往往都有很大的背景和關係網,抓這樣的人,很容易會得罪人。


    為了撇清關係,不想得罪人,哪怕證據確鑿,警方多半也會去申請逮捕令,法院拒絕,那是法院的事。


    如果法院簽發了逮捕令,相當於警方多拉了一些人,將來對方真要找麻煩,也能多一個部門分擔火力。


    當然,警方這邊要是非常強勢,就算證據沒那麽足,沒逮捕令強行抓人也不是不行,就說是可認定案件。


    總之這裏麵的操作就看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了。


    保釋也是如此,同樣的事有人能保釋,有人不;有大案要犯能保釋,小偷小摸的不能保釋。


    還有就是莉莎他們,哪怕法院出具了保釋函,羅頓這個局長其實也有權拒絕的,比如以案件重大,涉及國家安全或者機密等等,理由借口多得是,因人而異。


    一切都看你的背景關係硬不硬,錢有沒有到位。


    “不可能,威斯很老實的,他不可能殺人。”莉莎急忙說道。


    “老實?”羅頓冷笑一聲道,“那些罪犯殺人犯都說自己老實,都說自己沒犯罪。”


    “不,不會的,伱們冤枉他。”莉莎一臉的焦急,這要是坐實了殺人罪行,自己的弟弟豈不是要坐牢了,這不行。


    “殺沒殺人,暫時還在調查之中,不過他參與強&一案是沒異議的。”羅頓說道。


    莉莎的雙眼發紅,這不也是犯罪了嗎?


    這次父親將她喊回來就是為了自己弟弟的事。


    按照父親的說法,她弟弟是被人陷害誣陷了。


    警察可能會抓他,讓她回來的話,那是想要借助她馬邦小姐季軍的身份,這多少有點名氣,說不定能夠讓警察稍稍忌憚一點。


    哪怕家裏付出一點代價,比如錢財什麽的,也能將威斯保下來,不至於坐牢。


    現在這個新局長是羅頓,莉莎這個心思就沒有了。


    這家夥根本不在乎自己這些人,不管是高種姓還是什麽馬邦小姐季軍。


    她都有些懷疑自己的魅力怎麽就失效了呢?


    難道說這個家夥不是男人?


    一點都憐香惜玉的?


    自己弟弟應該是真犯事了,當她問父母具體情況的時候,他們都有些支支吾吾的,她心中其實已經明白了。


    哪怕如此,那也是自己的親弟弟,得想辦法救出來。


    莉莎看向了他的這個男同學,可這個時候她發現對方完全說不出話的樣子。


    還學法律專業呢?


    來之前還信誓旦旦,拍著胸膛向自己保證一定可以將威斯救出來的。


    現在呢?


    果然是靠不住。


    “你們這是汙蔑,你們根本沒證據。”男同學注意到了莉莎的眼神,他心中一急,喊道,“你們不能抓威斯。”


    羅頓冷哼了一聲,懶得理會這家夥。


    在學校裏學了點法律就以為自己是律師了?


    這世道可是很魔幻的,尤其是在印度。


    哈雷格警察局他說了算,又豈是幾句法律條款能夠說得清的?


    “要怎樣才能放了我弟弟?錢?多少錢,你說!”莉莎盯著羅頓道。


    “辛迪亞小姐,你當我是什麽人?你這是對警察的侮辱。”羅頓說道。


    其實羅頓真想對莉莎說放人還不簡單?


    隻要她弟弟犯下的罪,欠下的債,莉莎這個做姐姐的自己抵上,償還的話羅頓並不反對。


    弟債姐償,很合理!


    一想到這些,羅頓發現自己就要處於暴走崩潰的邊緣了。


    真是見了鬼了,自己的身體好像是病了?


    “你是什麽人我不大清楚,可你們警察是什麽德性,全國的人都知道。開個價吧,哪怕金額再大總有一個價吧?”莉莎冷笑一聲道。


    在莉莎看來,哪怕是羅頓這個有孟買英雄稱號的家夥也逃不過錢這個字眼,當警察不就是為了這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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