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鏈這個詞,因為尚未見於報端的關係,儲鴻一還是略經反應,這才明白這個詞兒的意思,並且立刻意識到了其中的要點——證據要一環扣一環,而且還是實物證據,不是口供證據,在這些發生於姑蘇的陳年舊案中,幾乎是不可能做到的,甚至很多事從發生那一刻開始就不存在實物證據,最簡單的例子:


    莊將軍和人一起吃了一頓飯,便派人拿著自己的名刺,去知縣衙門裏坐了坐,一樁官司的結果因此發生了改變,後續十幾日,莊將軍追剿賊窩,得了二百兩銀子的繳獲,這件事從上到下,何處是可以留有實物證據的?


    “這般說來,咱們的更士署,如今辦案,多是證人證言形成證據鏈,好像也不講究實物證據鏈——連在雲縣的新鮮案子,都是如此了,發生在姑蘇的陳年舊案,想要查清楚那的確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正是,就是如此這般,局麵也是維係得不容易了,頭幾年還好,這一兩年,更士署的負擔也重,多去忙著查逃產假的夫妻去了——”


    買地的更士,名聲是有起伏的,最開始,因為行事作風和敏朝的捕快比,顯而易見地要優良一些,多被百姓們看作是青天大老爺,在民間威望很高,這一兩年卻是有所回落,理由也很簡單,那就是買地如今在嚴查戶口、產假,讓很多本來預計著靠逃產假來達成財政平衡的家庭,一下跌落到了一個很局促的境地,不但更士們自己忙得陀螺轉不說,民間還有人給他們起些諢號的,什麽‘鬼子母’、‘抱子鳥’,講的都是因為男方逃產假,被更士署查出來,落得灰頭土臉,甚至是闔家分離的事情。


    但是——還真不得不說,對這種社會現象,隻要有打擊,不論力度大小,總是會收到相應效果的,這幾年丈夫逃產假的現象,在買地已經驟然降到了一個極低的水平,至少把原本那種‘有便宜不占,不逃產假是傻子’的觀念完全遏製住了。


    現在的雲縣,逃產假已經被上升到了猶如偷盜、通奸一般的高度,至少在觀念上成為了一件極不體麵的事情,同時,裏坊中街坊互相監督的熱情也提高了,因為檢舉查實了是有加分的,雖不多,但也是鼓勵麽。


    至此,逃產假雖然不說完全絕跡,但終於已不在大部分規矩市民的考慮之中,至於說一無所有、本就是勉強糊口的窮人,還有手眼通天的達官貴人,這一頭一尾本來人數占比也是小,管不管得到,那就是較次要的事情了。於限製逃產假這件事來說,政策上付出的更士勞力,不算沒有回報,這就足夠了。


    這些政治上的得失,於百姓隻有模糊的感覺,在儲鴻和徐曉瑩這裏,卻是心中醞釀著反複斟酌,極有興趣的事情,說到這裏,免不得岔開話題多聊了幾句,也覺得二人想法相似,聊得很是投機,徐曉瑩拿這件事來和備案令來做對比,道:


    “可見,備案令的存在,雖然消耗了不少行政資源,而且也未必能把備案的所有冤情都查清,但其存在必然也是有效有用的,否則,敏地就不會興起分家遷居的潮流了。


    隻是,這種恐懼也好,百姓的備案、凶手的逃竄也好,都是對於未來的設想和應對,想要在現在就處置備案令的冤情,完全是沒有基礎的,到最後,很可能就不處理了,一切等到買地拿下姑蘇之後再查。”


    “不處理了?”儲鴻也不得不提高了聲音,他有點無法接受:都備案了,當事人也都到買地來了。不論誰是禍首,莊夫人是不是誣告,預想中,最後都會有一個大家各得其所的結局。但現在張君子卻給出了可能擱置的暗示,對於吏目來說,難免有種審美上的不悅——這麽一來,爛攤子要一直放多久?難道爭議就一直存在?這對於政策威信的傷害可是不小。


    “沒辦法,怎麽處理?難道派遣更士去姑蘇查案嗎?以什麽名義去呢?這是個示範案子,意義不在一案,而在於一係列同類案子的處理,更士處置買地內的案件,人手都還有些不夠呢,這時候,把定例的調子定得太高,其實就等於是把壓力轉嫁去更士署了,到時候,別人看了報道,上門要求更士署如法招辦,那該如何?若辦不到的話,那別人就要問了,為何莊將軍案能跨境調查,我們的案子不行?”


    從實操角度,法理角度來說,在姑蘇正式納入買地之前,買活軍沒有任何理由調查姑蘇舊案,因此,經過更士署的申報,委員會也在考慮把《備案辦法條例》進行擴充,讓更士署行動之間有條例可依:一切外發案件,經過備案者,必須嚴格按照辦法規定的程序進行調查,不得混淆時序,在買活軍尚未占領該地之前,催促辦案,營造社會影響,操縱逼迫衙門。


    當然,除此之外還要明確誣告、虛告備案需要背負的法律責任——就莊夫人的備案行動,如果事後查出來是她操縱依附自己的工人、仆童,冒名頂替苦主,虛告莊將軍的話,那莊夫人要承受的就是原定刑罰減半的法律責任。


    “所謂的虛告,就是一切都是真的,這些事都是真正發生過的,也的確係莊將軍主使,案情並無隱瞞,隻是冒用身份備案——一切其餘的要素均不得有絲毫改易,才算是虛告。如果是莊夫人這般,扭曲案情,把自己完全摘幹淨了,實際上也有參與,如今不過是在狗咬狗的,那就是誣告。”


    誣告的處置,那就更加嚴厲了,以二莊案來說,若查明莊夫人誣告,那麽不論莊將軍最後在此案中查明要負多少法律責任,莊夫人的法律責任都是意圖誣告罪名的頂格刑——譬如莊將軍案,如果最後調查出來,莊將軍負失察責任,判苦役若幹年,而莊夫人負主責,但根據一般的情況,這個情節隻是判苦役終身的話,因為莊夫人誣告,那就要把她的處置定為包攬訴訟、草菅人命罪的頂格刑斬立決!?當然,還有更極端的情況,假設最後查明,黃師爺才負主責,莊將軍次要責任人,失察,莊夫人是次要責任人,隻起到協助作用,但卻因為自身的考量,扭曲了莊將軍和黃師爺的責任分配,把莊將軍定為主責……那到最後,莊將軍苦役,黃師爺苦役終身的話,莊夫人也要處斬。這已經不單單是誣告反坐了,誣告的懲罰甚至要比真正的罪名定刑還要更重幾分!


    “如此一來,才能平衡因備案過於輕鬆,查證難度過高帶來的行政成本嗎……”


    若是平民百姓,怕不是就要瞪著眼叫著不合理了,但儲鴻卻是若有所思,認為這麽安排也有一定道理,徐曉瑩點了點頭,認真道,“這是要維護‘法之威嚴’,張君子是這般告訴我的。”


    “那……這果然就有些麻煩了——若是按照這個辦法,那莊氏夫婦,倉促間或許還真是無恙,但頭頂卻猶如懸了一把利劍一般,可謂是命在旦夕,他們隻怕還不知道自己的前景,若知道是這般處理,恐怕會更急切地前來拉攏你,甚至狗急跳牆,做出些過激的事情也不好說。”


    儲鴻眉頭一皺,此時已經完全投入在這個案子裏,為徐曉瑩考慮起來,也是完全明了了她的猶豫:這不是說站一次隊就能結束的事情,坑就坑在,即便當庭確認莊夫人找人做偽證,犯了誣告或者虛告罪,因為這案件的真實案情,必須等到買地占領姑蘇之後再查清,那麽她到底是誣告還是虛告,就得等到那時候再定性,這一拖可能就是十幾年的事情,在此期間,她是一直被關押嗎?還是限製行動,隻準在雲縣本地行走?


    在儲鴻看來,極大的可能,是限製行動,不許出雲縣或是不許出買地,否則備案的門檻就被抬得太高了,那也就意味著莊夫人的廠子還能繼續經營,她依然有錢有勢,同理,莊將軍大概也不會收監,否則誣陷型備案將變得非常輕鬆,任何人都可以用很低的成本來誣陷自己的仇家……


    也就難怪徐曉瑩說,這兩人都不會有什麽處置,是法之局限。而她作為非常可貴的,現在的工作獨立於莊夫人的服裝廠,又是被限製自由,隨同南下的當事人,還真是不論怎麽選擇,事後都將招致另外一方的報複!


    這麽個單薄的身子,真不知道是如何承受得起這樣的重擔,卻還能不耽誤了自己學習工作的!儲鴻對徐曉瑩也是肅然起敬,又不由自主十分同情她的處境,為她設身處地的打算道,“這事情不小,需要謹慎以對。


    這兩個人,莊將軍還好說,他是喪家犬般被裹挾過來的,在本地毫無根基,名聲又不好,戰戰兢兢,必不敢得罪了你,隻敢以厚利引誘。


    最要小心的還是那莊夫人,若一切如你所言,此女心毒膽大,一旦被她緩過一口氣來,又知道了誣告罪的可怕,必定要想盡辦法為自己擺脫困境,會比現在更瘋狂數十倍,你要仔細她尋了你的破綻來拿捏你!”


    這話是說到了徐曉瑩的心底,她便不由蹙眉道,“我不敢為莊將軍出庭也是為了這個,說實話,我也不想要他們的錢,隻是我和師爺之間,雖無夫妻之情,卻也有一份感激之心,若不是懼怕後頭的事情,我倒是願意出庭做個實證,這畢竟都是發生過的事情,我也沒有撒謊。


    隻是那女人,手裏有錢,又有一套操縱人心的辦法,我不怕她明著綁了我——那她是自尋死路,我不好了,她的下場隻有更慘的,我是怕她來暗的,叫我丟了工作。”


    “你是說——”儲鴻也有些明白她的顧慮了。“你們接線員……”


    徐曉瑩點點頭,做了個鬼臉,也把聲音放低了,“您是外交辦公室的,也當明白這個,我們這些崗位,最怕就是泄密了,平時人際交往時,按說都有嚴格的紀律,但——”


    但是,接線員如果不把一些消息往外漏漏,又怎麽能交到張君子那樣的朋友呢?這裏的分寸就很有講究了,儲鴻也是感同身受,也是壓低聲音,對徐曉瑩道,“今晚我推了幾個飯局,你可知道?”


    他舉起手比了個數字,徐曉瑩微微睜大了眼,“這麽多?難道都是——都是——”


    她是素來極小心的,連地名都不敢說,伸手比了比西邊,作為影射,儲鴻也是點了點頭,兩人對視一眼,都是明白了彼此的震撼和感慨:這還沒一天呢,上午收的通信,下午風聲就已經傳開了!


    毫無疑問,今天想要宴請儲鴻的飯局,肯定都是為了打探科爾沁部想依附買活軍的消息,甚至,第二天一早,說不準小報上就開始暗示起來了……所謂的保密崗,消息密級,雖不說形同虛設吧,但也很有些四麵透風的味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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