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喂,你那是什麽眼神?”馮雪看著淺語忽然露出的詭異表情,有些不明所以的問道。
“你是買去收藏的對吧?你一定是買回去掛在房間裏收藏的對吧?”淺語的語音低沉而壓抑,就好像是虔誠的信徒看到自己所信仰的神在進行py交易一樣,一樣的不可置信。
“不是哦!”馮雪殘酷的回答道。
“那是給充氣娃娃的對吧?是這樣吧?想不到你還挺有情趣!”隨著糟糕台詞的出口,淺語的臉色忽然變得好看起來,就好像是給明星的錯誤找到了借口的迷妹似得。
“不是!”馮雪再次否定,而且很殘忍的直接打斷了淺語所有的幻想——“我是買回去給妹子穿的。”
“妹子?你他喵的有妹子?你這個連工作都找不到,連萌是什麽都不懂的人生敗犬居然能找到妹子?為什麽我的手中多了汽油和火把?”淺語在說話的瞬間,不知從哪裏抽出了一個黑色鬥篷套在身上,手中拿著汽油桶和假火把,恩,就是假的,一眼看上去就能夠分辨出那其實隻是電子焰火。
“然而我有房子,還很大。”馮雪毫不留情的補刀道,“到底有沒有?文胸和**也要,還有長襪和女仆鞋!配色和款式的話你們應該比我在行,我就不多……”
“滾犢子!我這裏是周邊店,不是女裝店!cos用的黑色長筒襪和女仆靴倒是有維多利亞風和哥特風兩種,但是**和文胸你自己去旁邊的內衣店買!”淺語從櫃台後的衣櫥(或者叫貨架)裏挑選出兩三套尺寸差不多的女仆裝,分別是短裙,中裙和長裙的款式,其中長裙和中短裙有著明顯的風格差異。
“這個長裙是維多利亞風格的,屬於正經女仆裝,曆史上真正存在的款式,不過在夏天穿起來會比較熱,而且氣質不夠的話撐不起來。”淺語展開女仆裝將它穿在一旁的塑料模特身上,展示著一些細節,“這個短裙版的則是哥特風格,也就是現在比較流行的款式,如果隻是為了可愛養眼的話,短裙是最好的,配上過膝襪,還能夠感受到絕對領域之美,不過缺點就是實用性比較低,一般隻有cos和女主播們會買……”
“至於這款中裙的,同樣是比較受歡迎的哥特風格,長度剛好過膝,配長筒襪或者連褲襪都可以,而且圍裙和袖口都是獨立的款式,兼顧了實用性和視覺效果。”淺語熟練的介紹著三種女仆裝的風格和特點,雖然他很清楚,絕大多數買女仆裝的人都會選擇那種短裙,但是另外兩種真正的女仆裝卻是社裏那幾個真正的女仆控們設計的,如果遇到懂行的也不至於賣不出去。
“價格的話,這款維多利亞風格的由於通體沒有太多的裝飾,主要是以實用為主,所以最為便宜,短裙款的價格居中,中裙最貴,你想要哪種?”
“就這個中裙的吧,話說這種衣服能作為常服吧?我可不是買來就隻為了兩三次cos,別穿上兩天就開線了什麽的……”馮雪雖然很想看看池櫻穿上短裙版是個什麽樣子,不過考慮了一下蘇瓊看自己的眼光,終究還是放棄了這個誘人的想法。
“這個你放心,這款是我親手縫的,做工絕對不會比市麵上那些用流水線砸出來的差,就算是真的女仆拿去穿也不會有什麽問題!而且布料也是純棉材質,絕對不傷皮膚!你看這一層一層的蕾絲都是手工……”淺語似乎說到了興頭上,一大堆即使是馮雪這種死宅都聽不懂的術語開始蹦了出來,令馮雪不得不立刻打斷。
作為一個曾經的死宅,他可是很清楚當一個宅男說道自己的領域時,那長篇大論的能力足以媲美開會時的領導!
“給我來五套!”
“沒有!”淺語毫不猶豫的說道,“這種款式和淘寶上那些妖豔的賤貨可不一樣,一件就要小半個月的精雕細琢,如果沒有定做的話,我們這裏是不會大量存貨的。”
“那有多少?”馮雪無奈的問道,這玩意是買回去給池櫻當常服穿的,總要有換洗的吧?
“兩套。”淺語又拿出一套樣式差不多的女仆裝,隻不過在蕾絲和蝴蝶結裝飾方麵有著細微的差別,“如果你要一米六以上的中碼的還能多一點,但是一米五的小碼……在霓虹那邊確實是比較熱銷,不過在種花家就顯得太小了點,要不是社裏的設計師是蘿莉控,估計連這兩套都不會有。”
“多少錢?”馮雪明白如果再說下去,這貨肯定又會開始大談特談霓虹蘿莉和種花家少女的各有千秋什麽的,幹脆直接談錢。
“女仆裝一套五千四百元,鞋子的話一樣買一雙就夠了,長筒靴一雙九百,圓頭鞋的話一雙四百,如果全買的話那麽吊襪帶和蕾絲長筒襪可以送你兩雙,一共是一萬兩千一百元,需要包起來嗎?”淺語雖然這麽問,但是手上卻沒有任何動作。
不用說,這句“需要包起來嗎”問的實際上是:“你真的要買嗎?”
“可以刷卡吧?”馮雪倒是沒有講價,作為一個曾經的宅男,對於這些東西的行情他還是比較清楚的,至少這裏做衣服的料子還算不錯,要知道,前世他曾經買過一套刺客信條的衣服,然而千把塊花出去,買回來的卻跟水桶似得麻袋裝,料子是防水布的,連腰都沒有,簡直辣眼睛(真事,不過買衣服的不是作者,而是淺語,沒錯,淺語這位女裝社長真的存在!)。
後來跟圈子裏交流才知道,cos服這種東西,要是沒有個兩三千灑出去,都別想找到能穿的(這裏的能穿是指當衣服穿,要是當演出道具那便宜的也沒問題),而這種能當常服穿的類型,除非是自己動手做,不然絕對不比名牌來的便宜。
相比之下,這裏的價格已經算得上是良心中的良心了。
付完款,馮雪就這麽提著兩個完全不透光的袋子,在淺語那仿佛盯著階級敵人般的視線中悄然離去了。
“你是買去收藏的對吧?你一定是買回去掛在房間裏收藏的對吧?”淺語的語音低沉而壓抑,就好像是虔誠的信徒看到自己所信仰的神在進行py交易一樣,一樣的不可置信。
“不是哦!”馮雪殘酷的回答道。
“那是給充氣娃娃的對吧?是這樣吧?想不到你還挺有情趣!”隨著糟糕台詞的出口,淺語的臉色忽然變得好看起來,就好像是給明星的錯誤找到了借口的迷妹似得。
“不是!”馮雪再次否定,而且很殘忍的直接打斷了淺語所有的幻想——“我是買回去給妹子穿的。”
“妹子?你他喵的有妹子?你這個連工作都找不到,連萌是什麽都不懂的人生敗犬居然能找到妹子?為什麽我的手中多了汽油和火把?”淺語在說話的瞬間,不知從哪裏抽出了一個黑色鬥篷套在身上,手中拿著汽油桶和假火把,恩,就是假的,一眼看上去就能夠分辨出那其實隻是電子焰火。
“然而我有房子,還很大。”馮雪毫不留情的補刀道,“到底有沒有?文胸和**也要,還有長襪和女仆鞋!配色和款式的話你們應該比我在行,我就不多……”
“滾犢子!我這裏是周邊店,不是女裝店!cos用的黑色長筒襪和女仆靴倒是有維多利亞風和哥特風兩種,但是**和文胸你自己去旁邊的內衣店買!”淺語從櫃台後的衣櫥(或者叫貨架)裏挑選出兩三套尺寸差不多的女仆裝,分別是短裙,中裙和長裙的款式,其中長裙和中短裙有著明顯的風格差異。
“這個長裙是維多利亞風格的,屬於正經女仆裝,曆史上真正存在的款式,不過在夏天穿起來會比較熱,而且氣質不夠的話撐不起來。”淺語展開女仆裝將它穿在一旁的塑料模特身上,展示著一些細節,“這個短裙版的則是哥特風格,也就是現在比較流行的款式,如果隻是為了可愛養眼的話,短裙是最好的,配上過膝襪,還能夠感受到絕對領域之美,不過缺點就是實用性比較低,一般隻有cos和女主播們會買……”
“至於這款中裙的,同樣是比較受歡迎的哥特風格,長度剛好過膝,配長筒襪或者連褲襪都可以,而且圍裙和袖口都是獨立的款式,兼顧了實用性和視覺效果。”淺語熟練的介紹著三種女仆裝的風格和特點,雖然他很清楚,絕大多數買女仆裝的人都會選擇那種短裙,但是另外兩種真正的女仆裝卻是社裏那幾個真正的女仆控們設計的,如果遇到懂行的也不至於賣不出去。
“價格的話,這款維多利亞風格的由於通體沒有太多的裝飾,主要是以實用為主,所以最為便宜,短裙款的價格居中,中裙最貴,你想要哪種?”
“就這個中裙的吧,話說這種衣服能作為常服吧?我可不是買來就隻為了兩三次cos,別穿上兩天就開線了什麽的……”馮雪雖然很想看看池櫻穿上短裙版是個什麽樣子,不過考慮了一下蘇瓊看自己的眼光,終究還是放棄了這個誘人的想法。
“這個你放心,這款是我親手縫的,做工絕對不會比市麵上那些用流水線砸出來的差,就算是真的女仆拿去穿也不會有什麽問題!而且布料也是純棉材質,絕對不傷皮膚!你看這一層一層的蕾絲都是手工……”淺語似乎說到了興頭上,一大堆即使是馮雪這種死宅都聽不懂的術語開始蹦了出來,令馮雪不得不立刻打斷。
作為一個曾經的死宅,他可是很清楚當一個宅男說道自己的領域時,那長篇大論的能力足以媲美開會時的領導!
“給我來五套!”
“沒有!”淺語毫不猶豫的說道,“這種款式和淘寶上那些妖豔的賤貨可不一樣,一件就要小半個月的精雕細琢,如果沒有定做的話,我們這裏是不會大量存貨的。”
“那有多少?”馮雪無奈的問道,這玩意是買回去給池櫻當常服穿的,總要有換洗的吧?
“兩套。”淺語又拿出一套樣式差不多的女仆裝,隻不過在蕾絲和蝴蝶結裝飾方麵有著細微的差別,“如果你要一米六以上的中碼的還能多一點,但是一米五的小碼……在霓虹那邊確實是比較熱銷,不過在種花家就顯得太小了點,要不是社裏的設計師是蘿莉控,估計連這兩套都不會有。”
“多少錢?”馮雪明白如果再說下去,這貨肯定又會開始大談特談霓虹蘿莉和種花家少女的各有千秋什麽的,幹脆直接談錢。
“女仆裝一套五千四百元,鞋子的話一樣買一雙就夠了,長筒靴一雙九百,圓頭鞋的話一雙四百,如果全買的話那麽吊襪帶和蕾絲長筒襪可以送你兩雙,一共是一萬兩千一百元,需要包起來嗎?”淺語雖然這麽問,但是手上卻沒有任何動作。
不用說,這句“需要包起來嗎”問的實際上是:“你真的要買嗎?”
“可以刷卡吧?”馮雪倒是沒有講價,作為一個曾經的宅男,對於這些東西的行情他還是比較清楚的,至少這裏做衣服的料子還算不錯,要知道,前世他曾經買過一套刺客信條的衣服,然而千把塊花出去,買回來的卻跟水桶似得麻袋裝,料子是防水布的,連腰都沒有,簡直辣眼睛(真事,不過買衣服的不是作者,而是淺語,沒錯,淺語這位女裝社長真的存在!)。
後來跟圈子裏交流才知道,cos服這種東西,要是沒有個兩三千灑出去,都別想找到能穿的(這裏的能穿是指當衣服穿,要是當演出道具那便宜的也沒問題),而這種能當常服穿的類型,除非是自己動手做,不然絕對不比名牌來的便宜。
相比之下,這裏的價格已經算得上是良心中的良心了。
付完款,馮雪就這麽提著兩個完全不透光的袋子,在淺語那仿佛盯著階級敵人般的視線中悄然離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