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我是我爸媽親生的,不是撿來的,你找錯人了。”


    桃喜看到汪月那副恨不能殺了自己的模樣,不屑地回了汪母一句。


    說實話,她可不是什麽拎不清的。


    不管自己究竟是不是汪母丟失的女兒,桃喜都不稀罕。


    雖然汪家頗有背景,不然顧風也不會冒那麽大的風險,爬上汪月的床。


    上輩子,桃喜看過丟失的孩子長大後尋親。


    那孩子好不容易找到了父母,卻沒有得到想要的親情和關愛,反而被傷透心自殺。


    這樣的案例不少。


    有些東西命裏沒有,千萬別強求,否則反倒會將自己逼上絕路。


    汪家這種家風,就算真的是自己的原生家庭,桃喜也不想沾惹半分。


    汪母也不計較桃喜態度不好,解釋道:


    “我讓人去你們村打聽過,你父母結婚多年都沒有孩子。”


    “你媽去娘家住了幾個月,就將你帶了回去,誰也沒見過她大肚子的模樣。”


    “桃喜,你能不能讓我看看你左邊大腿,看看是不是有紅色的胎記?”


    聽到汪母說胎記,桃喜的神色微不可查地愣了愣。


    她的左腿上還真是有個拇指大小的紅胎記。


    難不成,這汪母還真是自己的親生母親?!


    桃喜有些震驚,但不想讓汪母看出來。


    她扯了扯嘴角,勾起勉強的笑意:“阿姨,我腿上什麽都沒有,你找錯人了!”


    桃喜說完,推著自行車頭也不回地走了。


    根本不管汪母在後麵追喊。


    汪母追了桃喜兩步,就被汪月攔住。


    “媽,這個賤人把我害成這樣,怎麽可能是丟失的青青呢?”


    聽到汪月的話,汪母難得表情嚴肅地批評她:


    “月月,你明知道樂鳴和桃喜是兩口子,卻還是執迷不悟,最後自己害自己,與桃喜那姑娘沒關係!”


    “還沒搞清楚她是不是你的女兒,媽你就開始偏心,嗚嗚——!”


    汪月一哭,汪母就心軟下來。


    她好不容易將汪月哄好,桃喜已經推著自行車走遠。


    與汪月和汪母分別後,桃喜心事重重地回了家。


    上輩子,在被人欺負萬分艱難的時候,她無數次幻想過有父母保護。


    沒想到,這輩子,居然真的冒出個汪母。


    隻可惜。


    桃喜不想趟汪家的渾水。


    ......


    樂鳴走了,原本就沒幾樣家具的屋子顯得更加空蕩蕩。


    桃喜拿了些吃的去隔壁。


    昨天李婆婆去鎮上找過張衛國,也不知道怎麽樣了。


    桃喜想要去看看她。


    到了李婆婆家,桃喜發現老人正坐在屋裏長籲短歎。


    她家裏為了張衛國結婚讓木匠打的那些床和櫃子,全都沒了。


    “這是怎麽了?家裏的那些東西呢?”桃喜問李婆婆。


    李婆婆滿是傷心地道:


    “我昨天去鎮上,想找那個不爭氣的兒子,問個清楚,為什麽對我這麽狠心。”


    “可是沒想到,李鳳蘭說那孽障是入贅進的李家,以後跟我就沒關係了。”


    “那些東西,也是李鳳蘭帶人來拉走。”


    李鳳蘭和張衛國能做出這種事,桃喜都不意外。


    這件事裏,最惡毒的不是李鳳蘭,而是張衛國。


    不管是上輩子還是這輩子,所有人都說張衛國窩囊懦弱沒出息,被媳婦牽著鼻子走。


    可張衛國為了能和李鳳蘭結婚,眼睜睜地看著親媽被逼上絕路,他不是懦弱,而是自私與冷血。


    就這樣的貨色,還被人稱為老實人。


    桃喜連罵張衛國都沒興趣。


    他這麽執迷不悟,一個勁地作死,那就隨他去吧。


    桃喜倒是很想看看,等李鳳的孩子養大後,張衛國被掃地出門的時候。


    他會是什麽表情?會不會後悔現在的決定?


    桃喜將手中的東西放下,走到李婆婆麵前問:


    “婆婆,我今天來,是想問問你,願不願意跟我去臨市?”


    桃喜說這話不是一時興起,而是經過深思熟慮。


    雖然樂鳴的父母還有爺爺奶奶都在臨安市。


    可是桃喜跟他們不夠熟悉,也沒什麽感情。


    她去了後,也是自己住在那套居民房裏住。


    樂鳴不在,桃喜整天都是一個人,相對比較孤單。


    張衛國現在擺明了不管李婆婆。


    李婆婆自己一個人在家也容易胡思亂想,還不如跟桃喜去臨安。


    到了那邊換個環境,也換個心情,老人家還能多活幾年。


    李婆婆雖然和桃喜沒有血緣關係,可是她對桃喜好。


    桃喜也很喜歡跟她在一起。


    “我一個老婆子,縣城都很少去,臨安市那麽遠,不行不行。


    李婆婆連連拒絕。


    “婆婆,我到臨安心裏有些害怕,我想讓你給我做個伴,你先去住兩天,不習慣的話我再送你回來。”


    桃喜裝起可憐。


    在李婆婆摔斷腿親生兒子都不管的時候,是桃喜強行讓張衛國叫了醫生,也是桃喜守了她一夜。


    李婆婆心疼桃喜,見她這麽說,有些猶豫。


    最後在桃喜的軟磨硬泡下,李婆婆居然答應跟桃喜去臨安,這讓桃喜很是高興。


    這樣到了臨安市,有李婆婆在,她就像是有了家。


    每天回去也不用自己對著空蕩蕩的房間和冰冷的牆壁,至少能有個人說話。


    做好了決定,桃喜第二天就去將先前在醫院救的小孩一家帶回來。


    按照說好的,桃喜帶著他們去村長那寫字據按手印。


    房子和自留地都借給他們用,桃喜可以隨時收回。


    “恩人,謝謝你收留我們!”說話的是孩子爸爸,叫伍大。


    “房子空著容易塌,你們也算是幫我的忙。”桃喜擺擺手。


    除了房子,家裏的東西也全都留了下來給伍大一家用。


    由於先前被孫強家偷幹淨了,桃喜回來後又不準備常住,就隻買了些基本的鍋碗瓢盆,就連家裏的床都是小狗子家的。


    因此也沒什麽東西留下來。


    現在家裏最值錢的,就是樂鳴那輛自行車。


    一輛自行車值一百多塊,桃喜準備拿去賣了換成錢帶走。


    房子的事安排好,桃喜又去了趟縣裏的公安所。


    先前孫家偷她的東西,說了要賠一千塊錢,到現在隻收到兩百。


    她要去搞清楚剩下的幾百塊,怎麽弄。


    欠債還錢,桃喜可不會便宜孫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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