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村裏的三四個孩子一起將十幾頭半大的牛犢一路趕到村南麵的荒山上,幾個孩子提著籃子散開了,牛犢們進入荒山自由吃草,孩子們除了放牛還有一個任務就是割豬草。


    林舒也要割豬草,隻是對於一個大人來說,割一籃子豬草太容易了,要知道這個年代的豬吃的是野外的百草,隻要沒有毒,都可以割回去喂豬,所以這個年代的豬肉特別好吃,有肉香味,即使最簡單的烹飪也比後世的豬肉好吃。


    林舒挎著籃子,一腳深一腳淺的往沒人的方向走去。


    春天萬物複蘇,荒山中有不少灌木都發了新芽,長出新葉,正是嫩的時候,林舒薅了不少樹葉,割了不少嫩枝,半個小時就將籃子裝滿。


    小河村,也可以叫小河生產隊,建在山穀下,村後的青山後麵是一條河,河的對岸屬於另一個鄉鎮。


    而這條河就是鎮與鎮之間的交界線,可想而知小河有多偏僻,去鄉裏要走山路兩個多小時,如果沿著村連著村的土馬路,因繞了路要三個小時才能到鄉鎮。


    正因為地處偏僻,小河各處荒山青山的植被被保護的很好。


    林舒關閉係統的禁言功能,係統就提示腳邊有一小片遠誌。


    林舒蹲下身,撫過腳邊植株矮小的小草,有的小草上麵還開了紫色的小花。


    “係統,你說這種披針葉的植株是遠誌?”


    【對,在野外遠誌植株矮小常常被人忽視,遠誌是遠誌科多年生草本植物,別名小草。有在山為小草,出山為遠誌的說法,功效:安神益智,交通心腎,祛痰消腫。春秋采根入藥,完整植株五分錢一株。】


    “因為它是根入藥,所以五分錢一株?”


    要知道車前草牛筋草等一些常見的草都是一分錢一株。


    【回宿主,係統評估百草的價值是根據采挖難度以及稀有程度來定的價格。】


    這次上山放牛,林舒不僅帶了一把鐮刀,還帶了一把小鋤頭,好在遠誌植株矮小,采挖的難度不大。


    這一小片遠誌,粗略的挖了一些植株健康的,總共挖了五十二株,賣給係統得了2.6元錢,暫時存進了係統的餘額裏。


    林舒挖完直起腰鬆了口氣,找了塊石頭想坐下來休息一會兒,係統又提醒她。


    【叮,發現雞腿草,整株入藥,價值三分錢一株。】


    “雞腿草?”林舒聽了係統的提示,眼神茫然,身邊這麽多植物,哪種是雞腿草?


    係統似乎知道她心中的疑惑。


    【宿主,你腳邊的植株,一片葉子兩種顏色,正麵是綠色,背麵是白色,長有絨毛,長著對葉。未開花前采摘,清熱解毒,止痢,止血,地下的根莖是降血糖的聖品。】


    林舒根據係統介紹,恍然大悟,“你說的這種草,我們這裏叫地蘿卜,根莖有甜味,小時候我們在野外經常挖出來吃。”


    其實這種草葉嫩的時候,她們還會割來當豬草。


    這種雞腿草也叫翻白草、雞腿參,比遠誌更好挖,基本挖兩下就可挖出一株。


    看著係統的餘額不斷增加,林舒高興的暫時忘了挖藥的辛苦。


    “小姑,小姑,你的豬草割滿了嗎?要不要我們幫忙?”


    林舒挖得正來勁,看著餘額漲到6元,心花怒放,聽到有人喊她,直起身子朝山下望去。


    發現是她二哥的閨女,林小雨,今年才十歲的小姑娘。她身後還拖了個小尾巴,林小霜,也是二哥的閨女,今年七歲。


    “小雨,小霜,你們倆怎麽來了?”


    走到近前,小雨乖乖回道:“奶奶讓我們下午割半籃子豬草,我們已經完成任務了,聽說小姑來了山上放牛,我們想著來找你玩。”


    林小霜看到林舒手中的小鋤頭,便好奇問道:“小姑,你在挖什麽呀?”


    “挖地蘿卜。”


    “挖給我們吃嗎?”林小霜仰頭望著她,一雙大眼睛眨呀眨,滿滿的期待。


    “......”林舒嘴角一抽,指了指不遠處的雞腿草,“想吃自己用鐮刀挖。”


    雞腿草的根莖不深,很容易就可以挖出來,想吃自己動手。


    即使是親侄女也不能阻止她的發家大業。


    這個年代的孩子沒有什麽零嘴,尤其是農村的孩子,土生土長,野慣的農村孩子在野外總能找到一些可以當零嘴的植物。


    比如這雞腿草,有甜味的茅草根,還有酸甜的紅色映山紅花瓣等等。


    林小雨拿起插在籃子旁邊的鐮刀,一馬當先:“我是姐姐我來挖,妹妹你來撿。”


    “小心別被鐮刀割到了。”林舒提醒一句,便自顧自的忙了起來。


    農村的孩子對於使用農具無比熟練,基本上不用擔心她們會割到自己的手,當然有時也會出現意外。


    姐妹倆挖了十幾株,便坐在地上用手搓幹淨泥巴,輕輕剝掉外皮便直接放進嘴裏啃了起來。


    林小雨扔了一根進嘴裏,地蘿卜的甜味讓她享受的微微眯起了眼。


    “小姑,下午我們發現祝知青和衛知青湊在一起說悄悄話。”


    “嗯?”


    林小雨的話讓林舒微微一愣,“你怎麽會去注意他們兩個?”


    “不是小姑讓我們多關注祝知青嗎?”林小雨似不解的歪著腦袋問道。


    “啊?”


    林舒努力回想,才想起前世為了多了解祝正亮的動向,特意讓自家幾個小侄女侄子平時多注意祝正亮,有什麽動向要及時告訴她。


    嘖,往事不堪回首,不提也罷。


    說起祝正亮和衛知青,衛知青原名叫衛妙,聽說爸媽離異,各自組建了自己的家庭,而她就成了那個爹不疼娘不愛的小累贅。


    長大後,初中畢業在家呆了兩年就分配下了鄉,從小缺愛的她,下鄉後遇上時不時關心一下她的祝正亮,便芳心暗許。


    隻是祝正亮就是個斯文敗類、衣冠禽獸,在知青點和衛妙保持著曖昧的關係,在村子裏又吊著林舒。


    一個缺愛,一個見識少,這不兩人都被祝正亮騙的團團轉。


    如果林舒不重生回來,現在還不知道祝正亮的惡心嘴臉。


    “小姑,我看那祝知青和衛知青有說有笑的,似乎他們的關係很好。”林小雨一邊啃著雞腿草,一邊說著自己的發現。


    她心裏知道小姑喜歡那個祝知青,隻是祝知青是城裏人,如果小姑和祝知青處對象,不知道到時小姑能不能跟著去城裏?


    如果小姑嫁到了城裏,她們寒暑假是不是就可以找機會去城裏玩了?


    林舒不知道小姑娘心裏的想法,要不然非要敲醒她。


    “以後不用關注他了,他一個無關緊要的人,關注他太浪費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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