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3章 圍攻平台
我上講台念情書,高冷校花後悔了 作者:狐菌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深夜不知幾點,星空依舊。
又是一陣纏綿的親吻後,範曉婉滿足地趴在寶貝男人懷裏,臉頰上餘韻未退。
快樂!身體每一個細胞都裝滿了快樂!
每一個神經元都仿佛充足了電量。
雖然隔四五天甚至七八天才能有,但她也十分知足,因為她吃的小灶。
“婉姐!我打算讓琳琳再上個大學。”
陳升給女人掖好被角,深夜的海風有點涼,渾身汗濕後還是要蓋一下的。
被窩裏全是石楠花的味道。
“嗯好,你說她會聽的,但是她再高考可能不行。”
範曉婉當然希望女兒能讀完大學,可沒有基礎,就算進了,有些東西也學不進去。
“沒事,咱不走尋常路,她學工商企業管理就行,行政管理,移動互聯網,這些都要學一下,聽聽課。”
“好,寶貝你決定。”
範曉婉懶得操心,男人自然會安排好一切。
兩人相擁說著話,一陣耳鬢廝磨,被窩裏又熱了。
範曉婉臉紅如火,似拒還迎:“還要啊?”
“婉姐你要不要?”
“不告訴你。”
等到海天相接處隱隱出現魚肚白,範曉婉才兩腿打顫地回到臥房。
先去浴室脫掉味道獨特的睡衣,洗了一下才回到床上,疲倦和滿足讓她三秒不到就睡著了。
直到快吃中午飯,放縱過的陳升才被吵醒。
發現女孩們都在賞雨,有的坐在屋簷下,有的趴在窗台。
屋外淅淅瀝瀝下著小雨。
這個季節是馬代的雨季,一般是下陣雨,突然而來,又突然而去。
下了不到半小時,太陽又出來了。
國內。
鬥音商城的客服們一直在忙著回複投訴。
各地消費者投訴熱線也被打爆了。
網上發布在鬥音商城買到假貨,但平台毫不關心的言論比比皆是。
微博、微視、鬥音、快手等各大互聯網平台上,都有賬號在發。
譴責平台的不作為。
微博一個五十萬粉絲的知名博主發文稱:
“作為一家電商平台,維護消費者利益是本有的責任義務,這麽多消費者買到偽劣產品,已經不是商家單個的責任了。
平台的審核責任有沒有盡到?為什麽允許進入?我不得不深思,是因為可以吃更多抽成的原因嗎?
資本逐利我可以理解,但是不是太沒有原則了?
已經躋身於富豪榜的某升是迷失了嗎?是要趴在用戶們身上吸血了嗎?那個說捐學校就捐學校的人呢?”
點讚就達到十幾萬,轉載五萬多。
評論區充滿嘲諷。
“不吸血還是資本嗎?”
“人家不叫迷失,叫回歸。”
“捐學校隻是幌子,懂的都懂,你看見他捐了嗎?”
“學校好像真的捐了,都在建了,就是不懂為什麽容忍這麽多假貨進商城。”
“假貨利潤高,抽成高,孩子你幼稚了。”
“有關部門在哪?”
又有一個四五十萬粉絲的博主發文:
“我現在明白為什麽某升二十出頭就是富一代了,讓我來吸血我也能。
但我背後沒有大佛,我吸不了,大家也別折騰了,買到假貨的就當自己倒黴吧。”
點讚轉發一大堆,評論更是往另一麵倒。
“誰是大佛?”
“別說哦,小心被報複。”
“你趕緊刪帖吧,不然哪天你就喝海水去了。”
“也可能種花。”
“我早就自認倒黴了,有關部門沆瀣一氣,舉報有什麽用?”
“換平台買啊,又不是隻有這一家,你們也是賤,我在某淘和某會買的就很好。”
諸如此類的博文一篇接一篇,內容可能不同,但表達的意思都差不多。
要麽攻擊平台,要麽把事情往背後大佛引。
奇怪的是,其他互聯網企業,不論是巨頭又或是高管,都沒有出來說什麽。
全是個人博主,和一些媒體賬號。
下午,鬥音商城負責人接到了中消協電話,被約談。
消協是有權約談商家的,平台也算是第三方商家,隻不過更大。
商城負責人硬著頭皮去了,幸好一切都有安排,就當做是增長見識。
這一消息立刻被發到了網上。
【鬥音商城被消協約談,平台欺詐和誘導消費者何時止……】
半天不到就竄上了熱搜。
就連鬥音上都出現了大量賬號,發布對買到假貨的不滿。
“平台縱容偽劣產品,未盡到審核義務,消費用戶們的信任度!”
“上一條被限流,我偏要發!這麽不負責任的平台還不讓說了?”
“看看這個,就是在某音商城買的!標題說是真皮,實際上是人造革,還是最劣質的,那味道能把人熏暈!”
“垃圾平台,封我的號,你封一個我注冊一個!”
“30號下了單,三號還沒發貨,我就看你什麽時候發!”
這些賬號的作品有的是小視頻,有的是圖片,遍布各大平台。
鬥音商城各分部負責人把選品經理罵了個狗血淋頭,本就被買通的選品經理一臉委屈,說自己被商家騙了。
送到他們手裏的是質量品,抽查也過了,誰知道商家發的貨質量不對版。
分部負責人沒有拆穿對方,而是繼續扮演憤怒。
商城總負責人被約談回來後,立即發布聲明:
“平台收到反饋,某些商家以次充好,平台會展開調查,一旦落實商品不合格,將會依法依規沒收商家保證金,並剔除其入駐資格。”
營銷號們當然不會放過,紛紛抨擊平台不承擔責任。
但還不到撒錢賠償真正的買家的時候,商城總負責人便默不作聲了。
今天約談時,有被問責,但他展示了最新的電子服務協議。
平台不是代理商,平台僅僅是平台,交易由賣方和買方自行自願促成。
消協對此也沒了說法,因為確實商城確實不是出售貨物的直接方,隻是展示平台。
就像菜市場賣豬肉,豬肉攤才是賣方。
平台已經變成了市場,和舉報反饋的地方。
市場監管局對此也沒了辦法,買到假豬肉,總不能查封菜市場吧?
執法也得依法不是?
如果是一般人……咳咳……
又是一陣纏綿的親吻後,範曉婉滿足地趴在寶貝男人懷裏,臉頰上餘韻未退。
快樂!身體每一個細胞都裝滿了快樂!
每一個神經元都仿佛充足了電量。
雖然隔四五天甚至七八天才能有,但她也十分知足,因為她吃的小灶。
“婉姐!我打算讓琳琳再上個大學。”
陳升給女人掖好被角,深夜的海風有點涼,渾身汗濕後還是要蓋一下的。
被窩裏全是石楠花的味道。
“嗯好,你說她會聽的,但是她再高考可能不行。”
範曉婉當然希望女兒能讀完大學,可沒有基礎,就算進了,有些東西也學不進去。
“沒事,咱不走尋常路,她學工商企業管理就行,行政管理,移動互聯網,這些都要學一下,聽聽課。”
“好,寶貝你決定。”
範曉婉懶得操心,男人自然會安排好一切。
兩人相擁說著話,一陣耳鬢廝磨,被窩裏又熱了。
範曉婉臉紅如火,似拒還迎:“還要啊?”
“婉姐你要不要?”
“不告訴你。”
等到海天相接處隱隱出現魚肚白,範曉婉才兩腿打顫地回到臥房。
先去浴室脫掉味道獨特的睡衣,洗了一下才回到床上,疲倦和滿足讓她三秒不到就睡著了。
直到快吃中午飯,放縱過的陳升才被吵醒。
發現女孩們都在賞雨,有的坐在屋簷下,有的趴在窗台。
屋外淅淅瀝瀝下著小雨。
這個季節是馬代的雨季,一般是下陣雨,突然而來,又突然而去。
下了不到半小時,太陽又出來了。
國內。
鬥音商城的客服們一直在忙著回複投訴。
各地消費者投訴熱線也被打爆了。
網上發布在鬥音商城買到假貨,但平台毫不關心的言論比比皆是。
微博、微視、鬥音、快手等各大互聯網平台上,都有賬號在發。
譴責平台的不作為。
微博一個五十萬粉絲的知名博主發文稱:
“作為一家電商平台,維護消費者利益是本有的責任義務,這麽多消費者買到偽劣產品,已經不是商家單個的責任了。
平台的審核責任有沒有盡到?為什麽允許進入?我不得不深思,是因為可以吃更多抽成的原因嗎?
資本逐利我可以理解,但是不是太沒有原則了?
已經躋身於富豪榜的某升是迷失了嗎?是要趴在用戶們身上吸血了嗎?那個說捐學校就捐學校的人呢?”
點讚就達到十幾萬,轉載五萬多。
評論區充滿嘲諷。
“不吸血還是資本嗎?”
“人家不叫迷失,叫回歸。”
“捐學校隻是幌子,懂的都懂,你看見他捐了嗎?”
“學校好像真的捐了,都在建了,就是不懂為什麽容忍這麽多假貨進商城。”
“假貨利潤高,抽成高,孩子你幼稚了。”
“有關部門在哪?”
又有一個四五十萬粉絲的博主發文:
“我現在明白為什麽某升二十出頭就是富一代了,讓我來吸血我也能。
但我背後沒有大佛,我吸不了,大家也別折騰了,買到假貨的就當自己倒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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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是大佛?”
“別說哦,小心被報複。”
“你趕緊刪帖吧,不然哪天你就喝海水去了。”
“也可能種花。”
“我早就自認倒黴了,有關部門沆瀣一氣,舉報有什麽用?”
“換平台買啊,又不是隻有這一家,你們也是賤,我在某淘和某會買的就很好。”
諸如此類的博文一篇接一篇,內容可能不同,但表達的意思都差不多。
要麽攻擊平台,要麽把事情往背後大佛引。
奇怪的是,其他互聯網企業,不論是巨頭又或是高管,都沒有出來說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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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鬥音商城負責人接到了中消協電話,被約談。
消協是有權約談商家的,平台也算是第三方商家,隻不過更大。
商城負責人硬著頭皮去了,幸好一切都有安排,就當做是增長見識。
這一消息立刻被發到了網上。
【鬥音商城被消協約談,平台欺詐和誘導消費者何時止……】
半天不到就竄上了熱搜。
就連鬥音上都出現了大量賬號,發布對買到假貨的不滿。
“平台縱容偽劣產品,未盡到審核義務,消費用戶們的信任度!”
“上一條被限流,我偏要發!這麽不負責任的平台還不讓說了?”
“看看這個,就是在某音商城買的!標題說是真皮,實際上是人造革,還是最劣質的,那味道能把人熏暈!”
“垃圾平台,封我的號,你封一個我注冊一個!”
“30號下了單,三號還沒發貨,我就看你什麽時候發!”
這些賬號的作品有的是小視頻,有的是圖片,遍布各大平台。
鬥音商城各分部負責人把選品經理罵了個狗血淋頭,本就被買通的選品經理一臉委屈,說自己被商家騙了。
送到他們手裏的是質量品,抽查也過了,誰知道商家發的貨質量不對版。
分部負責人沒有拆穿對方,而是繼續扮演憤怒。
商城總負責人被約談回來後,立即發布聲明:
“平台收到反饋,某些商家以次充好,平台會展開調查,一旦落實商品不合格,將會依法依規沒收商家保證金,並剔除其入駐資格。”
營銷號們當然不會放過,紛紛抨擊平台不承擔責任。
但還不到撒錢賠償真正的買家的時候,商城總負責人便默不作聲了。
今天約談時,有被問責,但他展示了最新的電子服務協議。
平台不是代理商,平台僅僅是平台,交易由賣方和買方自行自願促成。
消協對此也沒了說法,因為確實商城確實不是出售貨物的直接方,隻是展示平台。
就像菜市場賣豬肉,豬肉攤才是賣方。
平台已經變成了市場,和舉報反饋的地方。
市場監管局對此也沒了辦法,買到假豬肉,總不能查封菜市場吧?
執法也得依法不是?
如果是一般人……咳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