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連篇累牘的控訴中,四家公司將調音王2.1版數次售賣的銷量進行了初步核算,並準確的扣除開支計算出石錘科技實際得利。


    除此之外,更羅列出諸多算法,將精算與經濟學等多方麵因素結合在一起,提出共計八億的賠償金額。


    “在長達月餘的侵權過程中,我方曾多次嚐試與石錘科技實際控股人沈崇溝通,但從未成功。直到四天前我們才第一次與沈崇直接交談,談判情況如下……”


    “綜上所述,我方認為,沈崇作為石錘科技控股人,對侵權事實心知肚明,並知法犯法……”


    “為保護原創,我國於1997年正式加入全球知識產權保障聯盟,在這二十一年間更多次完善法律,其目的在於保護原創,保護創造力。版權價值是我方賴以生存的重要資產,我們在此嚴正聲明,誓要捍衛我們的合法權益!”


    四家公司的代理大律師以鏗鏘有力的語氣,完成了長達二十分鍾的原告陳述,講事實,更引經據典,有理有據。


    不僅如此,在原告律師陳述的過程中,一份又一份資料文件被呈上。


    既有專利與版權證書,更有稅務審計文件,所有文件堆了整整八疊,每疊厚度均超過半米。


    專利和版權官司難打,取證難是一方麵,資料量更是龐大。


    光是準備資料的工作量便如此恐怖,動輒數月真不是開玩笑。


    四家公司能這麽快準備這麽多,倒是因為他們版權官司的經驗豐富,提交上來的資料大半都是己方版權證明,這些資料一直都很齊備。


    與侵權相關的取證材料不多,但所有資料全堆在一起看起來挺唬人就行了。


    龐大的陪審團接管了這批材料,開始緊鑼密鼓的現場審核。


    旁聽席上的媒體人與群眾聽完之後,倒是紛紛覺著義憤填膺,為四大公司暗自打抱不平。


    就連通過電視與網絡觀看直播的觀眾們,心中的天平也紛紛偏向四大公司。


    與此同時,審判長宣布被告陳述。


    沈崇轉頭看了眼旁邊的簡冰心大律師,微微點頭。


    簡冰心開始陳述。


    “我方對控方陳述持有不同意見,早在一個月之前,我的委托人曾多次向原告公司提出購買正版授權,原告方不予理會,並提出遠高於行業標準的漫天要價,原告報價情況如下……因此,原告的行為違背市場規律,涉嫌壟斷霸權。”


    “本著尊重版權的原則,我方多次讓步,但原告方見我的委托人公司運行良好,見利忘義,完全斷絕授權談判,轉而要求版權入股。原告方對我方公司估價情況如下……”


    “在我方報價合情合理的情況下,原告公司強行終止談判,提出聯合控股超過百分之六十的苛刻條件,霸道蠻橫,仗勢欺人,這是無端的侵略行徑,極其惡劣!”


    “原告公司咄咄逼人,違背商業規則,扼殺創新,扼殺創造力。任何一個企業創始人,都不可能接受這種條件!”


    “在石錘科技的發展過程中,四家版權公司從未起到過任何正麵幫助效果,憑什麽強索控股股權?”


    “這是霸權!不是版權!專利版權的本質是保護創新,而不能成為桎梏與限製社會發展進步的工具!原告方聯合起來構築版權壁壘,以大欺小,妄圖掌控市場,封鎖中小型企業的生路,違反我國反壟斷法第二十七條……”


    “我們是合法經營,理性經營。原告方利用霸權手段,強行控股,並惡意壓低我方委托人企業價值,開出羞辱式價格,究竟是誰在違反市場經濟?誰在壟斷壁壘限製發展?”


    事到如今,誰都知道石錘科技肯定敗訴,但不代表沒有打官司的必要。


    沈崇方麵依然得據理力爭,把賠償金額不斷往下壓,對方要八億,沈崇方麵則認為隻要能打到兩億以下,甚至四億往下都能接受,依然是勝利。


    少輸便是贏!


    得益於普林律師事務所的專業和龐大後勤力量的支撐,雖然局麵幾乎一麵倒,但簡律師同樣竭盡全力的羅列證據,將調音王對音源的使用偷換概念成用戶調用,降低石錘科技的責任關聯度。


    然後簡冰心又將攻擊目標迅速切換到四大公司過度抬高的損失核算上。


    等簡冰心算完這筆賬,媒體人與旁聽者心態又變了,紛紛覺著四大公司咄咄逼人,不給生路。


    石錘科技作為創業型小企業,的確毫無反抗之力。


    所以輿論這玩意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哪怕群眾們明知道自己正在被人遛,從東遛到西,道理都懂,但心情卻免不了被左右。


    凡事都有兩麵性,光講情光講理都沒用,一切都要形成證據鏈,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這便是法庭存在的必要。


    法庭上一時間唇槍舌劍,這簡直是不見刀光劍影,實則血肉橫飛的戰場。


    庭審不同於街麵上的吵架可以隨意發揮,法庭上所說的每一句話,都將直接關係著案件審理結果。


    沈總簡直聽得滿頭是包。


    早先胖妹花重金聘請普林律師事務所時他還覺著會不會太貴。


    現在他懂了,果真一分錢一分貨,能請到這等律師團隊就已是大幸。


    換成他自己來庭辯,巧舌如簧根本沒用,動不動就一頭紮進原告律師挖出來的坑裏。


    中午休庭,下午庭辯繼續,雙方證據鏈逐漸完善,各項核算數據逐漸明細,看了整天庭審直播的觀眾們都漸漸感覺得出來,要出結論了。


    石錘科技必敗,他們的弱者立場擺得再好都沒用,侵權是既定事實。


    在眾人心中,石錘科技如風雨飄搖中的小舢板,又如神話故事裏無畏挑戰四大邪惡巨人的小矮子,勇氣可嘉,但無濟於事。


    輿論與民心漸漸偏向注定了的輸家石錘科技,觀眾們漸漸認識到,侵權歸侵權,但調音王這款軟件的確有其創新與獨到之處,其價值甚至很可能大於四大版權關聯公司手中掌握著的海量音源。


    不過,觀眾的欣賞與認可並不能成為庭審上的幫助。


    商業領域和音樂領域內關注此事的人知道得更多,在他們看來石錘科技的處境極其不秒。


    一旦輸了,庭審過後訴中禁令非但沒有結束,甚至會演變成真正的全麵禁售。


    調音王2.1版銷售完全被掐住喉嚨,再結合網絡上爆出來的石錘科技染指房地產,重金籌建“音樂主題公園”一事,傻子也算得出來這家公司即將進入資金鏈完全斷裂的局麵。


    業內人士扼腕歎息,甭管庭審結果怎樣,沈崇最終必會服軟,讓出66.67%甚至更高的股份額度,以達到讓這家公司苟延殘喘的目的。


    下午四點,隨著審判長朗聲道:“下麵,對本案進行宣判!”


    書記官再道:“全體起立!”


    審判長:“本院認為,原告對被告企業石錘科技及其法人代表與股權持有人沈崇的控告成立!石錘科技研發及銷售的產品,沈氏調音王二點一版侵權事實成立!應予以罰款!依照《知識產權保護法》第八十三條之規定,判處石錘科技及沈崇本人,分別向……公司賠償一億元……一億元……五千萬,共計賠償金額三億五千萬元人民幣整!被告人你聽清楚了嗎?”


    沈崇與簡冰心對視一眼,然後高舉右手,“我要上訴。”


    最終宣判金額比四大公司首次申報的共計八億低很多,但不代表沈崇這就要認。


    賠,我可以賠。


    但具體賠償金額,咱們還得慢慢聊。


    另外他最不能接受的便是即使賠了,四家公司依然不同意按照市場價給予授權。


    賠錢並不能讓石錘科技重獲自由。


    四大公司的目的從未改變。


    所以,沈崇和方拾月打的主意很簡單,咱們拖著吧。


    我拖不死你們!


    石錘科技不服判決並要求上訴至中級人民法院,這同樣也在四大公司預料之中,畢竟數億的事呢,哪能那麽輕鬆。


    但他們根本不緊張,反正你還得禁售著,你要搞的音樂公園已經動土,我們看你耗得了多久!


    法庭上,沈崇又扭頭看了四大公司陣營眾人一眼,嘴角笑笑。


    你們莫不是真打算在中級法院等我吧?


    別做夢了,很快你們就得來跪舔我!


    他深吸口氣,又轉向負責直播拍攝的攝像頭,那邊陣營裏還有大量記者舉起了長槍短炮。


    沈崇大聲笑道:“對了,我再次另行公布一件事。本周星期天,也就是六月十日,本公司將上線沈氏調音王3.0女神增強版與3.1男神增強版,兩個全新版本同時上線!分別售價68888!這次,不限量,更不侵權!”


    一片嘩然。


    你特麽這馬上就要被罰款三點五個億,居然在法庭上打廣告!


    你怕是個神仙吧!


    四家公司的人更是無語,男神版?女神版?什麽意思?你要幹什麽?


    你嚴肅一點啊,這裏是法庭!


    沈崇自信的表情落在他們眼裏,讓他們心中隱隱有些不妙。


    直覺告訴他們,自己可能被耍了。


    沈崇壓根沒打算贏官司,他就是來輸的。


    他之所以明知道輸官司會造成負麵影響,卻一口應下直播公審這種本可拒絕的要求,就是為了現在這一句!


    他這廣告打得無敵了。


    得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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