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克對安德魯斯的威脅沒有放在心上。他笑著說:“隻要錢還在公司賬戶上,凍結了也好。等我們找到了金礦再申請使用權。”


    安德魯斯沒想到他軟硬不吃。他和其他幾個股東對看一眼,不得不放低姿勢說:“漢斯先生。我知道我們的做法會給你帶來損失。但是我們在某種程度上,是因為相信你才受騙的。而且不管是道德上還是法律上,我們對那筆錢有權利。我不認為我們的要求過分。我想你也認可一點:錢用了才是錢。如果我們非要鬧翻。你雖然暫時沒有損失,但那筆錢總有我們的一半,你也也少了六億美元的資金可以使用。”


    林克似笑非笑地看著他,聽他說完,又掃了一眼其他股東。他笑著說:“這麽說,你們被騙了,竟還有我的錯?所以你們就要分我的錢?”


    另外一個叫姓湯普森的股東說:“漢斯先生,我們沒有怪誰。因為我們擁有金礦公司的股份,金礦公司賬戶中的十二億美元就有我們的一份。我想你不會否認這個。所以我們隻是主張我們合法的權利。難道不是嗎?”


    “法律也不會否認我對公司有管理權。所以我有權對資金進行處置。當然,我不會讓股東們遭受損失的!”


    “漢斯先生,我知道,你覺得將錢存入你的銀行。那樣錢依然是你的錢。但是我們不可會忍受我們的損失。也許我們不能阻止你,但是我們會做一些我們彼此都不高興的事,比如將今天的事說出去。”


    其他股東當然不願意將錢存銀行收利息。而且他們認為林克不願意公司注銷,是想通過奧澤特銀行運轉那筆錢。隻要錢能用,主人是誰不重要。銀行用那筆錢產生的收益是林克的。而他們隻能拿那甚至無法抵消通脹的利息。


    雖然他們不能拿回所有的錢,但如果公司注銷,他們每個人能拿回被騙的一半錢也不會那麽傷。拿到那些錢後,他們可以用來投資,給自己賺錢。而不是被林克的銀行拿去給林克賺錢。那對他們來說,當然認為不公平。


    說到這裏,林克也不想再和他們拖拉。他收起臉上本就不太真誠的笑容,嚴肅地對所有股東說:“很抱歉,各位。公司,不可能注銷!如果你們想要退股。我可以用三億美元將你們手中的股份全部買下。”


    “我們的股份價值十二億美元!”那個女股東叫了起來。“三億?那不可能。”


    林克睥睨她一眼,自顧自說:“也許你們認為很吃虧。但是讓你們吃虧的不是我。你們不相信那裏有金礦,我沒辦法。我不想再和你們有股權方麵的糾纏。如果你們不想要那些股份,就賣給我,總價三億,一美分也不會增加。當然,你們也可以找其他買家。如果不想賣,就等著勘探結果。也許我們會有好運的。”


    林克給出了二選一的選擇題。


    隻要他派人去勘探,他們沒有理由向法院申請凍結公司資金。因為公司在運作。而林克的勘探可以維持很長時間,那筆錢會一直在他的銀行中運作。


    但是如果接受林克的收購價格,他們的損失會達到75%。那就是巨大的虧損。而林克隻會損失25%。這讓他們覺得不公平。


    但林克沒必要和他們講究什麽公平。他們聯合起來想要注銷公司。別說他們隻是一群陌生人,就算是熟人,不能同一條心的,他為什麽要順著他們?


    他依然相信那個金礦很可能是存在的。既然他們不相信,他就當時用三億買下十二億的股票。


    他抬手看了一下手表,說:“你們可以有十分鍾的考慮時間。如果全部同意,我就讓我的資產管理專員和你們交接。我隻接受你們同時出售股份。”


    這些股東其實在之前彼此間也不認識。這次,隻不過是因為這次有共同的“敵人”,需要對付擁有金礦公司50%股份的林克,他們才臨時聯合。想讓他們在這個時候還能同聲同氣有點困難。


    不過安德魯斯卻認為能拿回25%總比什麽都沒有來的好。


    至於林克說正在勘探的金礦,他也隻認為不是林克使的拖延計,就是他的夢囈。


    錢放在林克口袋裏越久,他們實際的損失就越大。現在林克的態度強硬。而且他們也很了解,林克損失十二億美元根本不是什麽大問題。但對他們來說,幾千萬美元就已經非常不少。甚至可能能避免他們破產。


    他們雖然都是億萬富翁。但都不是特別有錢的那種。這筆投資,他們其中部分也是從另外的地方拆借來的。現在金礦不存在,他們的債主當然也擔心這筆債務的回收問題。


    所以他們的債務上也有壓力。


    能拿回幾千萬,對減輕他們的資金壓力有不少的好處。


    安德魯斯提出他們幾個股東談談。


    林克就將會議室留給了他們。大概十分鍾後,他再次走進會議室。雖然有個別股的不情願都掛在臉上了,但他們依然選擇了將股份賣給林克。


    林克當著他們的麵給瑪莎打了電話。讓她馬上準備合同。並且讓這些股東去拉斯維加斯和瑪莎簽訂合同。並且幫著完成股權變更的手續。等變更手續完成後,他們的才能分到錢。


    三億美元對林克來說,是暫時的損失。不過結果也不算不錯,他用三億美元回收了金礦公司47%的股份。


    最後剩下的3%在克勞德·羅斯手中。


    克勞德·羅斯似乎一直在關注著這件事。其他股東的股權變更剛完成,他的代表律師就聯係到瑪莎,提出五百萬美元出售那3%的股份。


    林克卻沒同意:“告訴他,最多給他一美元!要不然等著破產吧!”


    現在金礦公司在他手中,而且他占了97%的股份。怎麽經營他有絕對的權力。他可以將金礦公司的資金故意“虧損”給他名下的其它公司,甚至欠下巨額債務。到時他再將公司破產,債權就會按照股份比例落在股東頭上。而林克欠自己公司的債,完全可以一直不還,不會任何損失。而克勞德·羅斯卻可能會有麻煩。


    隻要林克讓人起訴,克勞德·羅斯就不可能逃過債務,美國可沒有所謂的老賴。一旦法院判之後,會直接派人隨時準備查封被執行人的資產。


    克勞德·羅斯似乎就是擔心這一點,而他那3%的股份已經不可能有人接手。最後他像丟掉燙手山芋一樣,用一美元的價格賣給了林克。


    至此,林克算是暫時解決掉了一個麻煩。


    當他擁有金礦公司所有的權利之後,他給瑪莎打了一個電話:“那邊的勘探可以認真一點。”


    瑪莎不明白林克為什麽明明是一個騙局,還是非要花錢在那個“金礦”勘探。要知道那裏靠近北極圈,再過一個月,那裏就可能無法繼續工作。在那樣的地方勘探,成本也比其他地方要高很多。


    不過她該提醒的,她已經提醒過了。既然林克不甘心,她隻能聽命而行:“我馬上通知他們可以勘探其它區域。”在之前勘探隊隻是在克勞德·羅斯提供的的報告顯示有礦脈的區域。不過到現在為止,勘探隊都沒找到什麽礦脈。


    “聽說之前那裏是一個廢棄的金礦,以前應當有過勘探記錄。之前的勘探深度記錄是多少?”


    “距離現在的地表兩百米。”


    “讓他們勘探深度增加到五百米。”


    瑪莎沉吟了“好。不過那裏很快就無法工作。也許要等到明年春天才能繼續。”


    “不管什麽時候可以工作。隻要將那裏勘探完就好。”


    他也不能完全肯定那裏真的能找到他想要的東西,花一點錢,浪費了就當是做一個驗證。


    驗證,副衰神是否會一直“庇護”他。最後得出來的結論,對他未來的路會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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