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默趴在那裏許久,直到石山等人離開後帶著族人撤走,他們的馬拴在幾十裏之外。


    草原裏長大的他們不是很喜歡這裏的山和叢林,好在常年積累的樹葉和羊毛一樣鬆軟,不需要學夏城的人穿鞋子。


    連夜奔回了營地,看到來來往往的草原部族的人,聽著熟悉的語言,這才放下心。


    部族的帳篷內,達兀,落星和巫靈祭司正在商討這幾天發生的事,哈默進來的時候,達兀衝著哈默點點頭,示意他也坐下。


    “哈默,你的名氣又大了些,其餘部族的探子都被南邊的人殺了,就你們砍了四個人,大家都在說呢。”


    “哈默是達兀的哈默,哈默的名氣就是達兀的名氣。”


    哈默蹲在下首,皺眉道:“達兀首領,恐怕這些人並不好對付,他們打仗很厲害。落星和他們打過,以前他說自己敗在那個人手裏,我還以為是他們不能打,可我看到他們之後才知道真的很厲害。”


    落星咬著牙道:“是很厲害,否則我也不會跑到草原。我們部族的女人可能都死了,我以前從來都不知道這群人的存在。”


    達兀撕了一塊烤熟的冷羊肉,拋到了哈默手中,哈默從懷裏摸出一塊鹽,沾著吃了幾口,緩過來這幾天的饑餓才說道:“我沒看出來他們有多少人,但要是和咱們部族人一樣多的話,隻怕就不好打。”


    “你前些天不是離他們的城邑很近了嗎?他們平日吃什麽?”


    “一開始我也不知道,那城邑不算大,看了半天也沒看到有出來放羊的。後來斥候多了,我就跑了,伏擊了那幾個人,剖開他們的胃,他們吃的的確不是肉,但是黏糊糊的我也沒看出來是什麽。”


    一直沒說話的巫靈祭司輕敲了一下人皮鼓,冷聲道:“不用看了,他們是信奉大地之靈的異端,和當初被戰爭之靈懲罰的那些人一樣,是吃土地上的果子和草籽的。這些人必然會被消滅,因為羊才吃草,狼總吃肉,吃草的人打不過吃肉的人。”


    達兀點點頭,看了一眼一旁的落星道:“落星,你和他們打過仗,他們……到底是一個什麽樣的部族?”


    其實落星什麽都不知道,包括那些獻給達兀的鐵器,他也不知道怎麽鍛造,但他隻能說什麽都知道,這是他在草原上立足的根基。


    於是他編造道:“他們部族和我們也差不多,但是他們的首領找到了一頭豬,一棵橡樹……”


    回憶了一下草原部族傳說中的金頭骨,他又加了幾句:“那棵橡樹的葉子都是金子的,當陽光灑在金葉子上的時候就會長出許多的橡果,不論有多少人摘都摘不完;那頭豬也是一樣,每天他們都會殺掉這頭豬烤熟,可隻要留下骨頭,第二天這頭豬又會複活,他們永遠都不缺吃的。”


    哈默瞪大了眼睛,他聽得故事太少,這棵金橡樹和可以複活的豬卻比戰爭之靈的故事要好聽多了,要是自己部族有了這兩樣中的一樣,那可就厲害了!


    達兀將信將疑,回憶了一下那些死在草原上的敵人身上背著的食物,甘甜又香醇,那些焦黃色的粉配上羊奶,這味道絕對不是凡世能有的,或許真的隻有金橡樹才能結出這樣的果子。


    他悄悄看了一眼巫靈祭司,心說如果自己擁有那樣一棵橡樹,自己也會舍棄戰爭之靈去信奉大地之靈的。


    這種想法隻是一閃而過,默默地思考了一下,問道:“哈默,你覺得咱們部族能打對麵多少人?”


    打仗當然不算女人,除了達兀新死的小媽的部族外,草原上的部族很少有靠女人打仗的。


    達兀的部族有上千人口,能湊出六百多騎馬打仗的人,因為他們部族裏的一部分同膚色的女人不是人,隻是和羊馬一樣的貨物,所以不算在那千人中;加上落星帶去的一些戰士,部族的實力在草原上已經僅次於達兀父親的部族。


    哈默翻著眼睛算了一下,吐了口氣道:“要是一對一的話,我可以輕易殺死他們的人;五對五的話,咱們可能要輸。咱們部族的六百多人,可能也就能打對麵二百人吧。”


    達兀點頭以示自己知道了,雖然心裏有些震驚,甚至有些懷疑,但他絕不會在自己部下的麵前露出不信任,這種平日裏的尊重可以換來很重要的東西——他們的心。


    哈默生怕達兀不明白,又說道:“達兀首領,要是真打起來,咱們還是小心些。真要是有金橡樹和永遠不死的豬,咱們人口不是最多的,恐怕也搶不到……少死些人,能搶到一些吃的和那種青灰色的武器就行。”


    他們部族在白馬掃蕩草原的時候就損失了一些小聚落,仇恨當然有,可是哈默的親人並沒有死,所以他可以跳出仇恨站在部族的角度幫達兀考慮這些事,雖然他知道睿智的達兀肯定會想到這些,可自己還是要說出來。


    達兀歎了口氣道:“落星說上次和他們打的時候他們有五百多人,時間這麽短,他們的女人就算再能生,可生出的孩子也不能立刻打仗。哈默,按你所說,他們要是有五百人,咱們得有一千五百人才能打過?”


    哈默撓頭道:“我也說不準。上次在草原上,被圍住的那些人也有七十多,落星斷了他們的水,最後咱們也就死了四十多個,殺了他們差不多的人……打仗又不是這麽算的。他們像刺蝟一樣縮著防守的時候,咱們的確很難打,但是想辦法讓他們露出手腳,那就容易多了。”


    “嗯,不過就算像你說的那樣,我覺得咱們這才還是能贏的。父親那邊帶了九百多人,我兩個哥哥加起來也有五百多人,我小媽死在他們手裏,她的本族也來了三百多人……哼哼,還有一百多女人。”


    哈默也跟著笑起來,那個部族是草原上最古怪的部族,一些強壯的女人也會打仗,不過哈默總覺得那些女人是笑話。


    達兀算了一下道:“單是咱們親族的人就有兩千,算上那些小聚落來的還有幾百人,算起來將近三千了。打他們應該能贏,但怎麽打,咱們幾個要商量一下。”


    “你們都是我最信任的人,這麽說吧,哪個部族都不想讓自己的族人死太多,除了那些複仇心切的部族。我的哥哥在盼著我把族人的血留在這裏,可父親這次又被推舉為所有部族的首領,他一定會懲罰那些不聽話的人,如果父親讓我打,我也隻能打。”


    他看了看四周小聲道:“父親的金頭骨被他們搶走了,這一仗不論如何都要搶回來的。草原流的血已經太多,父親也想趁這個機會讓草原不再流自己人血。他是頭狼,我是狼群裏最強壯的幼狼,縱然我不想挑戰頭狼,可頭狼也會放逐最強壯的幼狼。這一仗……不好打。”


    這裏有危險,也有機遇。草原上固然要靠實力,但也要有名聲。這一次如果打得好,達兀可以在草原上更有名氣,會有更多的人投奔,距離自己的雄心夢想也更近;而稍有不慎,就會被父親坑,被哥哥坑。


    在草原上的部族看來,這是一場必勝的仗。


    可正是因為覺得必勝,所以每個首領首先想的不是如何勝過敵人,而是先想到如何勝過朋友,這才是達兀真正要麵對的危險。


    夏城作為防禦方,暫時不需要考慮內耗的問題。


    陳健是名正言順的軍事首領,不是部族自由聯合的盟主,是有絕對權力的。


    議事會的首領留下了夏城,他們沒有資格指揮這場仗,士兵們也不會答應其餘人來指揮他們。


    整個軍隊都打散了部族重新分配,一伍當中可能會有好幾個部族的人。陳健不相信上陣親兄弟之類的話,他要用新的製度來代替血緣親族的凝聚力。


    軍隊駐紮在陽關已經一旬,整個陽關成為了一座大軍營,新軍中的軍法官直接接管了平日裏所有人的懲罰和日常生活。


    所有喝的水強製燒開,嚴禁喝生水,即便已經初冬傳染病的可能性不大。


    所有人嚴禁在城邑內隨地大小便,駐紮的第一天就是在城邑內挖了幾個巨大的坑做廁所。


    挖過廁所後,陳健帶人將陽關附近的樹林砍光燒光,陽關方圓一裏之內基本上沒有什麽樹木。


    砍伐回來的樹木在城牆上加固出胸牆和垛口,每隔二十步堆放著大量的石灰和石塊。


    在四個城門的外麵又抓緊修出了四個圍繞城門的小甕城,很小,隻能容納一百多人。


    當初修城牆的時候就提前在城內準備了土石階梯,為了方便出擊,陳健又用繩子綁了幾十架木梯。


    整體來說守城分三種:吃喝都夠,兵員充足,耗到時間對方自己撤走;要麽就是守城等待援軍;最後一種就是依托城池在城下野戰。


    守城不野戰隻是死守,如果兵員充足也不過是不勝不敗,而陽關又不可能有援軍,因此陳健要做好出城野戰的準備。


    前期要耗,陳健和族人扛來了沉重的鬆木,堵塞了三麵城門,隻剩下側麵一個通行。


    從外麵基本打不開城門,想要出擊隻需要將鬆木搬開就可以,或是利用木梯直接下城。


    甕城的目的也是為了出擊的時候可以提前關上內門,一旦出擊不順,不至於被人尾隨衝擊到城內。


    死守,是守不出一場勝利的,想要守得住,首先要確保野戰能勝。合格的守城者要做的就是選擇合適的實際出擊。(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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