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一點點地照進小鎮裏,照到那些殘破的屍體上,照到那鋪滿廣場的血漿上,照進蘭傑的眼裏。


    艾倫可以感覺到此刻蘭傑的心情,他如同跌入了深不見底的冰窖般。昔日那一張張鮮活的臉孔,如今臉上的表情卻定格在茫然或恐懼上。


    那個男人仰頭看天,仿佛在接受陽光的洗禮:“找到你可真不容易啊,我可是費了好大的勁才找到這個鎮子。可這個鎮上的人實在太不友善了,我問你住在哪裏,竟然沒一個願意說出來。我很絕望啊,隻能殺了他們。反正隻要一個一個地殺過去,總會找到你的吧。”


    蘭傑如同失去靈魂的木偶般走過男人的身邊,走進了酒吧裏。一進酒吧,蘇西就愕然地看著他。蘭傑身體晃了晃,跪了下來。昔日那個風情萬種的女人,現在隻有腦袋安靜地給擺在吧台上,血流了一地。至於她的身體,則躺在地麵的另一邊。


    心髒急劇跳動著。


    深沉的悲傷終於轉化成憤怒。


    艾倫看見“自己”無聲地撲了出去,在如瀑的晨光下,一拳砸在男人的臉頰。男人腦袋急擺,一顆牙齒從嘴中飛了出來。然後匹練般的劍光一閃,蘭傑身前立刻鮮血淋漓。


    然而蘭傑如同沒有知覺一般,雙手抱住男人的頭,狠狠一個頭錘砸了過去。砸得男人連連退後,男人暴喝一聲,渾身光焰噴薄。抬起頭未曾落下,蘭傑卻轉了個身,有無形的劍風掠過,蘭傑的臉上多了一道細細的傷口。


    他宛若末覺,撲了上去。


    男人遙斬數劍,蘭傑隻雙臂交叉護著臉和胸口,其它的地方完全暴露在劍風之下。劍風掃過。他身上已經多了幾條傷口。最重一條在腰側,鮮血瞬間噴了出來。


    但蘭傑已經挨近男人。


    男人也一劍砍下來。


    劍砍在蘭傑的肩膀,艾倫可以聽到劍鋒撞到鎖骨的聲音,然後這一切就結束了。


    蘭傑的手穿過男人的胸口,從他背後捅出來,手中握著一個還在跳動的心髒。


    一握,血漿噴湧而出。


    男人看著他笑了起來:“開始了,它開始了。一旦開始就不會停下來,你躲不了的。最終,我們的宿命會把你卷進來。你所愛的,你所關心的人,都會變成血路上的一具枯骨。”


    “我,先去地獄等你!”


    他閉嘴了眼睛。


    蘭傑把手抽出來,就這麽任由劍嵌在肩膀上,跪倒在地突然痛哭了起來。


    直到一雙冰涼的手捧住他的臉,蘭傑才回過神來。陽光下,艾莉絲努力在笑著,哪怕眼角已經狠狠劃落兩道晶瑩。可這一刻,陽光中的笑臉,就是蘭傑唯一的救贖。


    數日後,蘭傑和艾莉絲離開了鎮子。月光鎮已經完了,幾十人死在那個男人的劍下。如今鎮上依舊可以聽到人們悲傷的哭泣,那些鎮上的居民會死,全都和蘭傑有關。蘭傑無法再這個小鎮住下去,悲傷會把他淹沒,讓他窒息,最強無路可逃。


    他本來可以不逃,任由悲痛淹沒自己。但為了那一雙冰涼的手,蘭傑決定逃走。數年的相對,早已讓他把當年那個無依無靠的女孩當成自己的女兒一般,他不能讓自己的女兒生活在地獄裏。


    兩人離開了小鎮,展開了一場漫無目的的旅行。


    血路的宿命在身後緊緊追趕,蘭傑所能做的,就是走遠一些,再遠一些。


    於是四年之後,他們經過了多個國家,出現在一個高坡之下。高坡下是一個壯麗的城市,高聳的城牆和各種建築都是雪一般的白。這個建在一條大河附近的白色城都,在午後的陽光之下美麗得有若天堂。


    四年的時間,艾莉絲已經出落成一個高挑的少女,剛過完十九歲生日的她興奮地指著下麵那座城市說:“我們就住在這,好嗎?”


    揭開鬥蓬,蘭傑點點頭:“嗯,我們暫時不走了。”


    少女高興地吹叫一聲,就連已經長得極為神駿的白風,也興奮地發出一聲長嘶,然後人和馬便奔下了高坡,朝著那座白色的城市而去。


    白城蘇洛世是一座繁榮的城市,在城市的周圍是千裏沃野,人們在這裏種植著各種農物,由於氣候使然,這裏的稻穀年年豐收,於是這座城市又有了糧倉之稱。


    蘭傑和艾莉絲交了稅進入城市,入城是一條鋪著平整石磚的路,繞過一個小廣場後,便正式進入蘇洛世的城區。白城的城區就像從高坡上看到的一樣美麗,這裏路麵一塵不染,街道兩邊種植的綠樹連綿成蔭。來往的人們穿著幹淨的衣服,就連馬車的車輪也沒有一絲汙垢。


    對於旅行過許多地方的蘭傑和艾莉絲兩人來說,白城是他們所到過的最美麗的城市了。這裏美得讓人心醉,也足以讓人忘記一些不愉快的事情。


    四年的時間,蘭傑已經平複了不少。盡管偶爾午夜夢回,那個瞪著空洞。眼神的腦袋還會在他夢裏閃過。但至少,他已經恢複平靜,不用靠烈酒來麻醉自己。


    在旅途中,蘭傑同時也接取各種任務。隨著血路覺醒,他的力量日益提高,如今的他已經和初遇艾莉絲時不可同日而語。他完成任務的時間變得更短,效率更高,任務難度也越接越高。四年下來,沒有一次失敗,如此之高的成功率,已經讓蘭傑在獵人的世界裏成為一個傳說。


    用旅途中賺來的錢,在白城最偏僻的一個路段買了套房子,雖然這樣的兩層小樓在白城裏幾乎是貧民才會住的房子。但對於居無定所的艾莉絲來說,少女已經很滿足了。


    在女孩忙著打掃屋子的時候,蘭傑去了趟城裏的獵人工會,搜刮了一些任務傳單好了,好做挑選。回來的時候艾莉絲已經收拾得差不多了,幹脆坐下來和蘭傑一起挑任務。


    “這個不錯啊,討伐一個十人左右的盜賊團,報酬也不少,對你來說還不是小菜一碟。”


    “要不這個也行,一群中等程度的危險種,報酬還不少呢。”


    見少女給自己挑的任務幾乎都是普通難度,蘭傑揉了揉她的頭發道:“這可不行,我們要在白城生活,這種任務的報酬我們幾天就花光了。其實我看中這一個。”


    蘭傑在傳單裏拿出一張,拍到艾莉絲的眼前。


    女孩看去,那是討伐一頭危險種的任務。任務地點在距離白城幾十公裏外的一片山區裏,危險種的名字是黑電。黑電是一頭高級危險種,每逢春、秋兩季就會到白城肆虐。這個任務已經發布多年,但一直沒有完成,甚至有多個獵人組隊去討伐黑電,可都一去不回。這一些都寫在任務的備注裏,看完,女孩堅決道:“不行,太危險了。”


    蘭傑微笑道:“放心,你也見到這些年我厲害了不少,對於一頭危險種還是有點把握的。而且你看,任務的報酬足夠我們在白城生活無憂地過上好幾年。再說,你也快可以嫁人了,我這不得準備準備。”


    艾莉絲大叫道:“我不嫁,我要永遠和你在一起。所以,你別接這麽危險的任務了。”


    “傻孩子,又不是什麽危險的事,放心吧。”


    艾莉絲小聲說:“你以為我不知道嗎?這麽些年你一直接受那些危險的任務,是想著有一天在任務裏死了吧。那我怎麽辦!”


    蘭傑歎了口氣,道:“我不會死的,也不會丟下你,這樣好了嗎?”


    “這可是你說的。”


    “嗯。”


    “拉勾。”


    “真是孩子氣。”


    翌日,蘭傑牽著一頭大馬離開了白城。往昔他那匹瘦馬早病死在旅徒裏,他騎著馬一路向西。在中午的時候,和一支馬隊擦肩而過。這支馬隊足有百來號人,他們人人身披鬥蓬,看上去像是遠行的商旅,但在他們身上,蘭傑聞到了死人的味道。


    這些都是亡命之徒。


    不過蘭傑沒有理會他們,他早已沒有管閑事的衝動。盡管這支馬隊看上去是要去白城,不過白城牆高兵廣,一支馬賊能翻起什麽波瀾?


    數日後,蘭傑騎著馬回來。在馬上多了一個包裹,裏麵是黑電的腦袋。把這個腦袋交到獵人工會,蘭傑就可以獲得巨額的獎金,他甚至在考慮重新買個房子。他自己無所謂,但多了一個女兒,那就不同了。


    當翻過一個高坡時,蘭傑怔了下。白城裏竟然飄起黑煙,他連忙策馬狂奔。從外麵看,白城的城牆白皙依舊,但裏麵卻飄起條條黑煙。蘭傑進了城,才發現多處街道被燒毀。


    他捉過一個受傷靠在路邊休息的人,問道:“這是怎麽回事?”


    “是惡風峽的馬賊,他們在白城裏有內應。趁天黑的時候內應殺了城門附近的士兵,把馬賊放了進來。那些天殺的到處打砸搶掠,還捉走了一批人,要求城主在三天裏交錢才肯放人。但城主說了,打死也不會交那筆錢,畢竟捉走的都是西街的窮光蛋。”


    “西街!”蘭傑心髒重重跳了下,他買的房子就在那條街道上。


    蘭傑風一般趕往西街,這裏一片狼藉。他來到自己的房子,在來的路上他多希望房門緊掩,等他敲門時,艾莉絲會探出腦袋,然後責怪他怎麽沒有早些回來。


    然而等他來到時,卻見房門倒在地上,裏麵一個人也沒有。他送給艾莉絲防身的短劍掉在地上,上麵還有一縷血絲。


    四年前的那一幕,仿佛又在眼前重現。蘭傑捧著頭,掉頭就往外跑。


    “不,不!


    ”


    他翻身上馬,朝城門的方向疾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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