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是被誰打死的?”李輝問道。


    “我沒看見。”


    “那你當時在哪?”


    “我遇到了一個熟人,在小區門口說話,它自己跑到綠化帶玩的,等我聽到狗叫聲,趕過來的時候,它已經被人打死了。”李偉娜道。


    “你遛狗為什麽不牽繩?”韓彬道。


    “我這是小狗,泰迪。”


    “別管大小,咬了人都可能會的狂犬病。”韓彬道。


    “我家狗不咬人。”李偉娜道。


    “咬了人就晚了。”


    “大不了打個疫苗針,我出錢。”李偉娜不以為意道。


    “那是錢的事嗎?”韓彬冷聲道。


    “沒拴繩,是我的錯,那也不能打死我的狗呀。”李偉娜道。


    “是呀,狗也是一條命,活活打死太殘忍了。”一個牽著繩遛狗的大爺,圍觀道。


    一些養狗的業主紛紛讚同。


    不養狗的業主,則是冷眼旁觀,露出幸災樂禍的模樣。


    這道不是說他們殘忍,隻是個別的養狗人,行為太不文明。


    這李偉娜就是其中的典型。


    很多業主在小區不敢走夜路,光線較暗,一不小心就踩一腳狗屎,你說氣人不氣人。


    還沒地找人說理,隻能自己慪氣。


    韓彬不反對養狗,但是應該做到文明養狗。


    “最近,你和你的狗,有沒有和人發生過衝突?”韓彬問道。


    “有,我早就懷疑是他幹的了?”李偉娜道。


    “什麽人,為什麽發生衝突?”


    “他叫魏明哲,也是這個小區的業主,前段時間,我家狗不小心咬了他媽一下,他媽住在醫院不肯出來,給我要幾萬塊錢的醫藥費,你說這不是碰瓷嘛。”李偉娜道。


    “咬的重嗎?”


    “小狗,能有多大勁,就咬破了點皮,我給了他五百塊錢打疫苗,不少了吧,可他就是不依不饒。”李偉娜道。


    “有魏明哲聯係方式嗎?”韓彬道。


    “一輩子也忘不了。”李偉娜哼了一句,拿出手機翻找了片刻,道:“138xxxx……”


    韓彬撥打了號碼,對麵傳來一個男子的聲音:“誰呀?”


    “我是警察,你是魏明哲嗎?”韓彬道。


    “是我。”男子應了一聲,道:“你真是警察,不會是騙子吧?”


    “我們正在調查,一起故意損壞私人財物的案件,希望你協助調查。”韓彬道。


    “警察同誌,你是不是搞錯了,我沒偷沒搶,怎麽就損害私人財物了?”魏明哲道。


    “李偉娜你認識嗎?”


    “認識。”


    “她家的狗被人打死了,屍體就在綠化帶,她懷疑是你幹的,請你下樓協助調查。”韓彬道。


    “不過就是死了一條狗,警察也管?”魏明哲道。


    “根據刑法第275條規定,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判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韓彬用法律條文,說明是事情的嚴重性,道:“坦白從寬、抗拒從嚴,你要是協助調查,可以從輕處理。”


    “您等一下,我現在就下去。”魏明哲說著,就掛斷了手機。


    沒幾分鍾,一個男子匆匆跑到了綠化帶。


    李偉娜一看到對方,眼睛就紅了,罵道:“魏明哲,你個王八蛋,為什麽要殺我家仔仔。”


    “我沒殺。”魏明哲道。


    “都給我冷靜點,我們是來處理事的,別鬧事,明白嘛。”韓彬冷著臉。


    韓彬這個刑警,還是幾分威嚴的,李偉娜和魏明哲隻是怒視彼此,沒有進一步的衝突。


    “你就是魏明哲?”韓彬問道。


    “我是。”


    “你跟李偉娜有什麽衝突?”韓彬不會相信李偉娜的一麵之詞。


    她剛剛還說,自家狗不咬人,結果牽出了這檔子事,韓彬怎麽信她?


    “這個女人養狗不牽繩,就讓狗在小區瞎跑,前些日子,我媽去買菜,回來的時候被她家狗攆了,咬了我媽一口,還追著我媽不放,把我媽撲倒摔傷了,在醫院治療了很長時間。”魏明哲道。


    “胡說八道,那麽小狗的,怎麽就撲倒一個大人了。”李偉娜道。


    “我媽今年都七十歲了,腿腳有些不利索,能跟年輕人比?”魏明哲質問道。


    “那也是她自己摔倒的,跟我家仔仔有什麽關係?”李偉娜辯解道。


    “你這個女人怎麽這麽不講理,有你這樣養狗的嗎,咬了人,就丟下幾百塊錢,誰家缺那點錢。”魏明哲惱火道。


    “警察同誌,你看他那凶樣,我家狗肯定是他打死的。”李偉娜道。


    大概的情況,韓彬都了解了,就是一起因為狗引發的衝突。


    雖然不是大事,但已經報了警,肯定是要解決的。


    “魏明哲,你過來,我有幾句話要問你。”韓彬道。


    兩人走到一旁,魏明哲道:“警察同誌,什麽事呀?”


    韓彬觀察了對方一番,道:“狗是你打死的嗎?”


    “不是。”魏明哲眨了眨眼睛。


    “我剛才問過保安,綠化帶沒有攝像頭,沒辦法直接看到打死狗的人,但是綠化帶周圍的路,以及小區的前後門和單元樓都有監控。”韓彬道。


    “如果,打死狗的人是帶著凶器進入綠化帶的,那麽,道路旁邊的監控,很有可能拍到。”


    “您跟我說這些幹嘛?”魏明哲道。


    “打狗不是大事,我猜打死狗的人,也沒太當成一回事,沒準隨手就扔了凶器,要麽扔進垃圾桶,要麽就在綠化帶裏,但是,上麵留下了指紋,還有血跡,隻要一查就能找到打狗人。”韓彬繼續道。


    “我真沒殺狗。”魏明哲又眨了眨眼。


    每個人說謊的時,會有不同的表現。


    有人喜歡摸鼻子,有人會重複問題,還有人一緊張、撒謊就喜歡眨眼。


    魏明哲的表現,讓韓彬更加懷疑。


    韓彬仔細觀察魏明哲,企圖攻破他的心理防線。


    “這件案子有兩種結果,第一種,如果是你做的,你直接交代了,隻要認罪態度好,可以從輕處罰,如果能調解成功,甚至不處罰。”


    “第二種,如果不是你做的,我們調整調查方向,收集證據、查指紋、查監控、驗dna,浪費警力、浪費納稅人的錢,那性質就嚴重了。”


    韓彬目光犀利道:“後果我都講清了,你自己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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