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不許動!”


    包星直接帶人衝了上去,一把抓住孫浩的肩膀。


    孫浩身子一擰,肩膀一滑,繼續跑。


    “刺啦……”孫浩粉紅色的t恤被撕開,後背露出了一塊青色紋身。


    李輝從側麵包抄,一個餓虎撲食,將孫浩壓倒在地。


    其餘的警員也一擁而上,將孫浩控製住。


    韓彬望向一旁的黃毛理發師,“誰是托尼老師,想好了再回答,欺騙警察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別給自己找麻煩。”


    黃毛理發師指著孫浩,“他就是托尼老師。”


    “他真名叫孫浩?”


    “是。”


    李輝將孫浩拽了起來,嗬斥道,“知不知道為什麽抓你?”


    “不知道。”


    “不知道你跑什麽?”


    “我沒跑,我就是幫你們找人。”


    “胡說八道,剛才你同事已經說了,你就是托尼老師,還去哪找人?”


    孫浩辯解,“我還以為你們是來找麻煩的呢。”


    “把他帶走。”韓彬揮揮手,對著一旁的黃毛理發師問,“這個孫浩有沒有什麽特殊愛好?”


    “您指的是什麽?”


    “他喜歡男的還是女的?”


    黃毛理發師摸了摸鼻子,“他……以前應該是喜歡女的,也經常跟一些女客人互動,但最近一段時間有些不大對勁,跟男人接觸的時候會有一些小動作。”


    “什麽小動作?”


    “他剛才還打我屁股了,弄的我挺膩歪。”


    “他什麽時候開始有這種傾向的?”


    “我們是一家連鎖理發店,前段時間公司讓他去泉城學習,等回來之後,我就感覺有些不對勁。”


    “他什麽時候去的泉城?”


    “6月18號左右吧。”


    “他有沒有提過在泉城遇到什麽事?”


    “沒說過。”黃毛理發師露出好奇的神色,“警察同誌,他犯什麽事了?”


    “還在調查中,他住哪?”


    “他就在附近租的房子,對麵那個小區,榮悅花園,1號樓302。”


    “謝謝。”韓彬留下了一張名片,“想起什麽新線索聯係我。”


    ……


    玉華分局審訊室。


    韓彬進了審訊室,沒有理會坐在審訊椅上的孫浩,而是四處打量審訊室。


    很久沒來了。


    孫浩沒耐心了,喊道,“你們放開我,憑什麽抓我?”


    韓彬道,“既然來了,就踏踏實實的坐著,把事情說清楚了,自然可以讓你離開。”


    “我沒什麽好說的。”


    “那我來問。今天淩晨十二點到兩點之間,你在哪?”


    “在家。”


    “幹什麽?”


    “睡覺唄,那個點能做什麽?”


    “誰能給你證明?”


    孫浩哼了一聲,“一個人睡覺還要什麽證明,難不成臥室裏還得安裝個監控?”


    “你認不認識一個叫馬紹凱的人?”


    “不認識。”


    “他是你的客戶,你幫他理過頭發,你們加了微信。”


    “我的客戶多了,每天都有很多人找我理發,他們記得我,我不一定記得他們呀。”


    韓彬拿出一張馬紹凱的照,“看清楚了,認不認識?”


    孫浩拿起照片瞅了一眼,“看著眼熟,不過理發的人那麽多,我也記不清。”


    “最近兩天,你有沒有見過他?這總能記得清楚吧。”


    “沒有。”


    “確定?”


    “確定。”


    “淩晨十二點到兩點之間,你有沒有去過街心公園?”


    “我都說了,我那個時候在睡覺,就在我家床上。”


    韓彬換了個問題,“榮悅花園1號樓302,是不是你家?”


    “你想幹嘛?”


    “回答我,是不是?”


    “是,怎麽了?”


    “我們帶人搜查了你的家,在你的衣櫃裏發現了兩個蘋果手機,是不是你本人的?”


    孫浩神色微變,低頭道,“什麽手機呀,我不知道,那房子是我租的,也沒準是以前的租客留下的。”


    “我們在手機上發現了你的指紋,而且兩個手機都是剛剛被搶的,你的房子都已經租了半年了,怎麽可能是前租客留下的。


    別狡辯了,沒有任何意義。”


    孫浩咬著嘴唇,“你們……是怎麽找到我的?”


    韓彬沒有回答,繼續問,“昨晚,你是不是在街心公園用暴力手段侵fan了馬紹凱?”


    “我就是想跟他開個玩笑,玩玩。”


    “這可不是玩笑,馬紹凱可是被你害慘了,他的手機也被你搶了。”


    “你們怎麽查到我的?”


    “馬紹凱認出你來了。”


    “不可能,當時我頭上戴著絲襪。”


    韓彬轉了轉筆,這個情況隻有受害人和警方知道,足以確定孫浩就是嫌犯。


    “孫浩,你一共侵害過幾個人?”


    孫浩猶豫了一下,沒有回答。


    “警方已經掌握了足夠的證據,你隱瞞也沒有用,隻會加重你的罪名。協助警方調查,是你唯一的出路。”


    “兩個。”


    孫浩歎了一聲,繼續說道,“一個是昨天晚上,還有一個是七月2號,在福明路那邊。”


    “你怎麽盯上馬紹凱的。”


    “昨天晚上大概十一點多吧,我看到他發的朋友圈了,他長得挺帥,我就有想法了嘛。”(前麵時間線bug已修改)


    “描述一下作案經過。”


    “我看到了微信定位,就去了網吧附近,等了沒多久了,就看到他一個人從網吧出來,看樣子應該是喝過酒的,我就跟上去了。


    一直跟到街心公園附近,周圍沒什麽人,我覺得這個地方挺好,就動手了。”


    “你有沒有在泉城做過案?”


    “沒有。”


    “那你知不知道泉城有類似的案件?”


    “知道。”


    “那怎麽知道的。”


    “嗬……因為我也是受害人。”


    “什麽意思?”


    “六月份我去泉城參加培訓,晚上擼串喝酒,結果喝大了,回酒店的路上被人從後麵控製住,然後把我侵害了。”


    “當時你為什麽不報警?”


    “覺得挺丟人唄,沒臉報警,不想讓人看我的笑話。”


    “你怎麽從一個受害人變成了嫌犯?”


    “一開始覺得特別委屈,想著報複,但我也找不到那個家夥。後來想的多了,就感覺和男人……也挺刺激的。


    我當時心情也挺複雜,有報複的心態,有獵奇的想法,稀裏糊塗的做了第一個案子。然後我就發現……怎麽說呢?”


    孫浩自問自答,“突然那扇窗戶就打開了。


    很多東西不去嚐試,你可能一輩子都不知道。”


    就跟臭豆腐一樣,聞著臭,有人往你嘴裏栽一塊,你會覺得惡心。但你多吃幾口就會發現……真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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