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熹微。


    菜農丁七挑著新鮮的一擔鮮嫩的蔬菜前往城內市場。這幾天的收益相當不錯,他哼著小曲,想賣完菜以後去城中的酒樓好好喝上一盅。


    遠遠的,在快要到城郊趙家大宅時,他看見前方道上仆著一個東西,像是個人。他壯著膽子走上前去,嚇了一跳。肩一鬆,蔬菜也滾落了幾顆在地上。


    眼前的確是一男子,腦後有一窟窿,紅白之物布滿了周圍,旁邊的草也倒伏一地。看得出是死後撲騰所致。丁某連滾帶爬,來不及拾掇擔子,連忙進城報案。


    當時的長官是巡撫馬鬆。此時他正端坐椅子上,伸手摸起茶杯,掀了掀茶蓋準備喝茶,衙役杜誌突然進來說有人報案,馬鬆一口茶水噴了上去,茶倒了一地,他罵道:“大清早風風火火,趕早投胎麽?帶報案人去堂前,本官換身衣裳馬上來。”


    不一會,杜誌帶丁七來到。


    “堂下何人,因何報案?”


    “草民丁七,是郊外菜農,今晨進城賣菜,在離城半裏處的趙家大宅附近發現一具男屍。”說完就想走,衙役蔡俊大聲喝道:“衙門之地,豈是你家茅房,想來即來……”丁七打斷他的話:“官老爺,我還要去賣菜呢,我那擔子還在那兒呢。”


    “既然如此,你帶本官去現場,菜若是被人拾去,本官付你菜錢。”


    幾人到了現場後,隻見現場已圍了幾個人。蔡俊大聲道:“眾人回避,馬大人到。”眾人才讓出一條路來。


    馬鬆問丁七可有翻動現場,丁七忙道晦氣之極,那得翻動。說罷四處找尋擔子。擔內蔬菜所剩無幾。馬鬆使個眼色,杜誌立即拿出一些碎銀,對丁七說:“你拿著,這幾日在家呆著不得隨意走動。隨時聽候吩咐,明白沒有?”丁七罵罵咧咧而去。


    死者趴在地上,左手扣入泥中,右手握一小石子,在地上刻有一深痕的“一”字,在“一”字上方,還有一淺痕的一豎,但那一豎比較短,看來是死者竭盡全力了。


    馬問周邊人可曾識得死者,有人說看衣著像城東車老頭的獨子車四。馬於是讓杜誌去請車老頭。


    車老頭一見死屍,痛哭流涕。馬問:“老人家可要瞧仔細了,此人真是汝乎?”


    “老漢賤內已沒十餘年,吾獨自將犬子養大,你說我怎可不認得,犬子昨夜一宿未歸,以往從不曾如此。吾一夜未眠,今日正想外出尋找,衙役便叫老漢前來說有具屍體疑似犬子。此乃犬子昨日所著之衣。可憐的兒啊!”說罷泣不成聲。


    “汝子可曾與誰有瓜葛?”


    “他會和誰有瓜葛,太老實了,所以現在還未娶媳婦。”先前那個人說道。


    仵作正要翻屍體,馬鬆揚手道:“慢,你們看,死者想表達什麽?”


    “觀字的落筆,像是”十“字。那一豎看起來像一撇,又像一捺,也可能是一點。”杜誌道。


    “非也,非也。世間以橫為首筆,豎為次筆之字多矣。如兄台之杜,在下之蔣,馬長官之馬,趙字之趙,死者姓車,車字也如此。所謂一撇,可有姓左之人,一捺,可有名字帶貳者?”


    “哦?那杜兄之意,你我皆可疑,或馬長官也可疑?死者車某自己也可疑,莫非其乃自殺?”


    “夠了!爾等是陪某辦案,非來吵架和胡亂推測。仔細搜索,看有何疑物。”


    “大人,此有一塊帶血之石,與死者腦後窟窿相符”杜俊在草眾中發現一塊石頭。


    “收起來。把屍體翻過來吧。”


    仵作翻過屍身,在屍身懷裏,赫然臥著一隻女子的繡履。


    圍觀的人唧唧喳喳,老漢也是大驚不已,連忙道犬子從未與女子會麵,也從不出入煙脂之地。望大人明察。


    眾人吵吵嚷嚷,但人群中有一婦人,隻說了三個字。僅僅三個字,但在馬鬆聽來,異常清晰。


    馬鬆叫來蔡俊,低頭耳語幾句。蔡俊領命而去。


    馬鬆對圍觀的人說散了吧,讓仵作用白粉圍著死者畫成一個人形。然後對死者之父說,三日之內,必還令公子一個公道。


    不一會兒,蔡俊帶來了一婦人。


    “堂下何人。”


    “民婦黨玲。”


    “黨玲,適才聽汝言‘此履乃…’三字,似有話要說,今日公室之上,可細細與本官道來,如有半點虛假,刑具伺候。”


    “民…民…民婦說。”黨氏驚懼不已,連忙道:“此履乃趙睛之履。已丟失月餘,遍尋不得,不料今日竟在死屍懷中,故而民婦失聲,脫口而出。”


    “汝所言之趙睛,可是在城外築趙宅的趙象山之女?”


    “正是。趙員外年老,家中楷由其正妻梁氏打理。”


    “來人,備轎,去趙家。黨氏隨某一同前往。”


    “這……”


    “有本官在,梁氏又非母老虎,何由懼之?”


    “是。”


    一行人來到趙家。


    馬鬆間園內靠牆處有間房,外有移動活頁窗。心想趙象山怎會如此迷糊,此乃城郊進城必經之地,如此設計房屋,豈不是為盜者提供捷徑麽?


    梁氏早已接到通知,連忙要仆人迎四人在前廳等候。


    梁氏一到,馬鬆問:


    “汝女可曾失繡履一隻?”


    “未有之事。”


    “蔣俊,拿履來。”


    “夫人,此履可曾為令嬡之金蓮?”


    “不然。”


    “趙夫人,令嬡與犬女同齡,常嬉耍一處。老身曾親見此履。”黨氏道。


    黃氏恨恨地睕了黨氏一眼,叫婢女取來另外一隻鞋。


    一看,無論大小式樣繡花皆不差,乃同一雙履無誤。


    “如此,得麻煩兩位跟某去趟衙門了,今早汝家附近發現一具男屍,汝可知曉。”


    “知。”


    “此履正是男屍身上所得。”


    “呀!”黃氏大叫一聲,忙讓婢女端水來要洗手。馬鬆道:“不必了,去某家中洗罷。”


    馬鬆認為此必然是其女與人有私,以履遺人,假托丟失。但一見趙睛,此女彬彬有禮,雖然貌美甚,但舉止端莊,言行謹慎。馬鬆找不出疑點。於是聽取內人之意,留宿母女倆。借口內人張氏要認梁氏為姐。


    是夜,張氏與梁氏相談甚歡。趙睛也稱呼了姨娘,張氏問趙可有婚配,梁言與城東司徒瑜的兒子司徒豐從小訂婚。張說可是城東天運錢莊的幕後掌櫃?梁道果然知府上下都是高手。


    三人喝到大醉。趙睛是女兒家本不想喝,張氏說:“今日是姨高興的日子,難得看到你想起我做姑娘的時候,開心自由自在。現在雖為知府之妻,可夫君公務繁忙,難得有閑暇。”梁氏道可不是嘛,當年嫁給老頭子,我才十五歲,現在犬子趙亨通已經二十六啦。晴兒今年也十四了。和司徒豐從小長大,改天我叫親家柳氏也來妹妹家坐坐。說不定她會羨慕我攀上知府夫人這層厚關係呢。


    “說這麽多,眼淚都來了,我們也像男人一樣,來,幹了。睛兒?”


    “娘,兒喝便是。”


    趙睛一向不沾酒,不一會兒便癱醉。


    “誒。姐姐,今日借外甥女與我一睡,何如?”


    “妹妹這是甚麽話,這還得和姐姐我說麽。當然不成……問題。”


    “那妹妹就先去歇了。小棠小棣,收拾桌子,領趙夫人去休息。”


    “諾。”


    張氏趁趙睛熟睡之際,裭下其褲,細查私一處,儼然處子。起身前往丈夫處,將情況報告給丈夫。馬鬆讓她先不要聲張,明日見機行事。


    馬鬆一夜未眠,現在出現了一個叫司徒豐的男子,莫非死者是想寫個豐字?但下屬也說了,天下以橫為首筆,豎為次筆的字很多。若抓來司徒豐,恐冤枉好人。此案甚為離奇,為今之計,隻得靜觀其變。


    翌日。


    馬喚來趙睛問道:“汝之履何由在死屍懷中?”


    “民女不知。”


    “那失履之處,汝可記得?”


    “乃靠牆有活頁窗之室。月前鄰居女錢氏在吾住處與吾同住,因那幾日母親有病,民女幾宿陪伴母親,錢女在吾室四五日,吾履正失於此時。


    ”來人。喚錢氏入堂。“


    不一會兒,錢氏至。


    馬鬆見此女雖年幼,但眉間有媚態,舉止不似受過良好教育的正經人家。麵有妖冶之神情。


    心裏便有了個底。


    ”汝女可曾許配人家?“


    ”尚未字人。“


    ”這般大的女兒,尚未字人!汝這個母親當的好哇!“


    ”錢女。某問你,據趙睛供詞,月前汝曾居於其家。可有此事?“


    ”有。“


    ”趙睛因母病伴母眠,汝居於其室四五日,此事有無?“


    錢氏望著母親,錢母叱道:”大人問你話你看我作甚,讓你說你便說。“


    ”有此事。“


    ”然則汝居於趙睛之住處。睛之履又於此時丟失,汝必然知此履之下落。本官可有說錯之處?“


    錢女不服,在堂前大罵不止。汙言穢語不絕於耳。


    ”大膽刁女子。“杜誌正要上前掌嘴,馬鬆雖然極怒但也製止了他。


    ”去傳女役。“


    女役前來,扯女往內室,錢女大大耍潑。錢母又叱道吾錢家之麵今日讓汝丟盡矣。錢女方才止住哭聲,但還是掙紮不走。杜誌和蔣俊上前,帶之往內室。


    杜蔣兩人出來了不久,女役帶錢氏出來,對眾人說此女已非處子。


    ”汝之身為何人所破?“


    ”……“


    ”既然不說,休怪本官無情,上刑具。“


    ”快說呀!“此時錢母想在大堂撞死的心大熾。


    ”民女說。“錢女道:”吾買與趙睛之未婚夫婿司徒豐有交。他向吾索履一隻,吾從吾之履敝陋,因而交與趙睛之履。“


    ”汝與司徒豐相識否?“


    ”否!“


    ”既然不識,何得知其為司徒豐!“


    ”他說之。“


    ”細細道來。如有蒙蔽本官之語,刑具無眼。“


    ”那一日,吾與小睛在趙園玩耍,突見兩男子在旁偷窺,吾示意小睛。小腈上前和男子答話,隻見那男子道:‘小生姓司徒,單名一個豐,敢問姑娘姓甚名誰,可有婚約。小生生於酉時一刻。’小睛說吾又不是測字算八字之人,你報八字作甚。那男子說吾見此中有桃園,特來吃桃。


    小睛摘桃遞與兩人。那男子握住小睛手不放,小睛說有人來了,那男子一愣神,小睛就跑開了。“


    ”當時汝在何處。“


    ”樹蔭之中,見小晴走遠,我走出去和那男子說哪來的偷桃小子,借摘桃之機調戲良家婦女,那男子說姐姐取笑了,在下實無。我又說來時報生辰八字,打聽小睛芳名,去時執子之手,不肯鬆開,何說實無。我聽得明白。那男子窘迫,連忙和同伴走了。“


    ”晚上吾聽見有人敲窗,吾問是誰,那人說是日間吃桃人,問吾是不是趙睛,我剛想回答,那人說他是司徒豐。吾也想冒趙睛之名,看看日間男子,便開了窗,兩人歡好三日,那人又言喜歡吾之美足,問吾要隻繡履,吾之履在吾家,於是吾乃借吾之履敝陋,找了隻小睛的鞋給他。“


    ”傳趙睛。“


    趙睛和錢氏所言不差,”那天的確是未婚夫婿帶一陌生人來。因兩人已有五年未見,再見時相互調侃談笑。豐當著他人麵執吾手,我窘而走。後來之事,吾實不知。隻知吾履無故丟失,找尋月餘未果。遂不了了之。“


    司徒豐,趙睛,錢氏。誰是凶手?


    等等,剛才兩人都提到了一個司徒豐的同伴,會是此人麽?


    馬鬆毫無頭緒。


    司徒之司,橫豎可一筆連成,沒必要再重落石子。趙錢兩人身高力氣俱不如死者,也不大可能。但據蔣俊查訪菜農,菜農言並未動屍體,死者最後一筆靠近中間位置。而死者生前曾喝連酒,會不會是醉酒倒地後被人襲殺?


    ”趙睛,錢氏,你們可認識城東車某?“


    ”不認識。“


    ”杜誌蔣俊,隨我去司徒家。“


    ”哎呦嗬!我道是誰,原來是知府大人,馬大人可是要來存銀?“


    ”我來找令公子。“


    ”犬子在外闖禍了麽?“司徒掌櫃對身邊婢女說去請少爺過來。


    ”司徒少爺,現有一人命案與你有關,本官問你,一個月前你是否曾經去過嶽丈家。“


    ”是。“


    ”據你未婚妻趙睛說你和你同伴一起去的。是和誰?“


    ”因為在下和睛兒指腹為婚,前些日子,學堂放假,我和同窗李木去郊外玩,我提議去未婚妻家看看,李木答應了。我去的時候看見她在桃園,我假裝不認識她,和她調侃,她還是像小時候一樣跑開了。後來有個有點胖的女子和我搭話。我和她說了幾句話。“


    ”什麽話?“


    ”不記得了。“


    ”你可曾進未婚妻之閨房?“


    ”未曾。“


    ”帶我去李木家。“


    一路上馬鬆在想,現在終於有點眉目了,會不會是李木假裝是司徒豐,而錢氏又假裝是趙睛,兩人勾搭成奸,恰被車七看見,因而殺之?


    見到李木後,馬鬆對他的長相實在不敢恭維,讓衙役帶上司徒豐和李木前往府堂。


    到了公堂,馬鬆令傳上趙睛及錢氏。


    兩人在此地相逢,趙睛瞪了司徒豐一眼,司徒豐低下頭。


    ”趙睛,你可識得此人?“


    ”有點麵熟,無印象。“


    ”錢氏,你呢?“


    ”不認識。“


    ”汝曾言和你交歡之男子乃司徒豐,他身上可曾有標記?“


    趙睛一聽這話,勃然變色,梁氏連忙捂住其口。


    ”有,他左臂有銅錢般疤痕兩塊,我撫摸了三夜。“


    ”司徒豐,請褪去上衣。“


    ”大人……“


    ”無妨,若無疤痕,汝可自去。“


    司徒豐脫去上衣,臂上無半點疤痕。


    錢氏與趙睛大驚。


    ”李木,需要本官幫忙否?“


    ”大人,我招!“李木道:”那天與司徒豐去其嶽父家,見其妻甚美,夜間我便乘機潛入趙宅,陰往其住處,假托自己是吃桃人司徒豐,與趙睛歡好三日。“


    ”你胡說,我女兒在我房中睡,那幾日在我女兒房中者,乃是堂下錢氏。“梁氏說道。


    ”錢氏,你說你送了一隻繡履給吃桃人,是嗎?“


    ”是。“


    ”李木,繡履何在!“


    ”已丟失。“


    ”荒唐,明明是你殺害車七。把繡履藏於屍中,本官可說錯?“


    ”冤枉大人。小民不曾識得什麽車七。“


    ”那繡履如何丟失。“


    ”其實…“


    ”吞吞吐吐,再不說刑具伺候。“


    ”那繡履借給一同窗好友了。“


    ”姓誰名甚?“


    ”於柘,其父在城中開了珠寶店。“


    ”速傳於柘。“


    ”於柘,本官問你,前日晚間你在何處?“


    ”在朋友家。“


    ”哪個朋友?“


    ”李木。“


    ”你可曾認識一名叫車七的漢子?“


    隻見於柘眼神中一片慌亂,隨即平靜回答:”不認識。“


    ”李木,汝言繡履借與於柘,可曾有假?“


    ”不敢蒙大人!“


    ”於柘,繡履在何處?“


    ”已丟失。“


    ”何處丟失?“


    ”城郊。“


    ”汝睜開眼看看,此乃何物!“


    於拓一見繡履,大驚失色,癱倒在地。


    ”我招。“


    ”前天晚上,我在李木家,李木說他前段時間碰上了個黃花閨女,是司徒豐的未婚妻,我說你好大膽子兄弟妻不放過。李木還說他得到了一隻繡履,我拿來一看,便要他帶我去看,要不我就告訴司徒豐,他拗不過我,我們便一同去了趙宅附近,隻是當時天色尚早。“


    ”後來我打算晚點過去,便要李木借繡履我把玩,李木怕我告密,隻得應承我。“


    ”再後來,我在附近碰上了車七,那家夥見我手裏拿著一隻繡履在趙宅晃悠,便問我什麽事,我沒理他,沒想到他這麽老實也說了句‘原來你這醜童男子也想打趙家女兒的主意呀!要不我替你通告一聲?這樣吧,你把這履給我玩兩天,我就不告訴司徒公子,怎樣?''


    我平生最恨有人說我醜。今又被車七抓住把柄,我隻得把繡履遞過去,他還一個勁地走在前麵奚落我,我怒極,因而撿起一石子砸在他後腦勺上,沒想到用力過猛,腦漿都出來了。我看出事了,連忙回到家。正收拾好東西準備逃走,沒想到你們來了。“


    電光火石之間,馬鬆想到了死者手中石頭劃下的痕跡,他原來是想寫一個”木“字吧。木字加石為柘。凶手是為於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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