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浩是個三流小說家,常給出版社寫一些蹩腳的懸疑小說。現在困擾著他的是出版社扔過來的一個素材:某市郊區公寓的獨居少婦被人強暴後殺於睡房中,警察展開破案調查。出版社讓明浩根據這個背景,發揮想象力補全這個故事的發展順序。但明浩於細枝末節處大肆渲染的功力尚可,構築峰巒突起的主線情節實在非其所長。兩個星期過去了,編輯開始催問寫稿進度,明浩卻隻寫了個開頭。
一晚,煩躁的明浩跑上租住的公寓樓頂,點燃一支煙,火光一明一滅之際,明浩發現有個身影站在樓頂平台的一角,細看過去是一個身材纖弱的女人。女人也意識到有人過來,轉頭朝明浩笑笑。
這一笑卻讓明浩愣了,這女人異常美麗。而這些天來,小說的主線情節尚不明朗,明浩卻在心中將女主角的形象勾勒了個七七八八,此刻看來,與麵前這女人竟有幾分相像。明浩在心中暗笑自己被小說的情節迷了心竅。他大方地走過去與她攀談起來,才知道女人名叫思君,是新近搬來的房客,平時也愛看點小說。
有了共同話題,兩人自然聊得不亦樂乎。明浩還用神秘而略帶調侃的語氣向她說道:你知不知道,你很像我小說裏的女主角,隻可惜現在小說遇到了瓶頸……明浩開始向思君訴說出版社讓他寫小說的事。
兩人聊得越來越投緣,夜深了仍意猶未盡地聊著,分手時思君突然對明浩說:你現在寫的小說能不能讓我看看?既然你說我像女主角,說不定我還能幫你想想故事情節呢,不要小看我哦。
明浩笑了,便留下了思君的電郵地址,約好回去就給她發自己寫的小說。發了電郵之後,明浩照例熬了個無用的通宵,第二天睡到午後起來,打開郵箱一看,居然收到了思君的回複。裏麵有一段不長的話,讀起來甚至有些別扭,可是在明浩眼裏卻如同金子般珍貴,隻看裏麵幾個關鍵詞,富有經驗的明浩已經能組織起小說的主要情節了。顧不上多想,他打開一個文檔,就“劈裏啪啦”地敲打鍵盤寫了起來。
明浩整整在屋裏呆了三天三夜,這三天中他感覺有如神助,所寫的作品與以前相比似乎是完全不一樣的東西,他筆下的故事變得嚴謹而巧妙,有大師的水準了。三天後思君來到他的屋裏,首先映入眼簾的便是明浩一頭鳥窩般的亂發,以及屋子裏無處不在的方便麵包裝袋。思君要求明浩去洗了澡,又溫柔地幫他收拾了雜亂的家,那夜,她留在了明浩的床上,明浩對她十分癡迷。以後的一個月內,明浩白天修改小說的枝節,晚上就與思君纏綿。
小說終於交給出版社了,他們十分滿意,這本書上市後就大賣了,明浩也一躍成為國內最知名的懸疑小說作家。明浩用豐厚的稿酬在市區購買了一處房產,他準備請一個月假,好好地與思君相守,以往由於他白天要寫小說,他們總是在半夜相見。
搬家後的翌日,便有訪客找上門來。來人的身份讓明浩十分吃驚,竟然是警察局的工作人員。聽來者說完來意後,明浩才知道,他在小說中所寫的案件是真有其事,並且就發生在本市,由於根本查不到任何線索,早被束之高閣。那個警察說,我是當時這個案件的調查組成員之一,恰好看到了你的小說。小說中的描述與案發情況幾乎完全一樣。
巧合而已吧,小說與現實中常常有相似之處。明浩笑著解釋說。
開始我也以為是巧合,但對那案子我總不太甘心,於是私底下根據你小說提供的線索去查,居然找到了當年那個凶手留下的凶器和其他證物。而前天,我們剛剛在鄰省抓獲了潛逃多年的疑犯,在我們找到的證據麵前,他已經供認不諱。警察說完揚了揚手中明浩的小說道:犯案經過與你小說裏描寫得簡直一模一樣,我很吃驚。
明浩也十分驚訝。
警察又說,我不知道你是怎樣做到的。你要是不相信可以看看這個,這是一份關於這個真實案件的全部記錄。
送走警察之後,明浩拿起他留下的案件記錄翻看,看到被殺害的女人照片時,他幾乎嚇壞了,她跟思君長得幾乎一模一樣!他拿起電話去撥思君的號,她的電話竟然是空號。而自從那夜,思君再未出現過!
一晚,煩躁的明浩跑上租住的公寓樓頂,點燃一支煙,火光一明一滅之際,明浩發現有個身影站在樓頂平台的一角,細看過去是一個身材纖弱的女人。女人也意識到有人過來,轉頭朝明浩笑笑。
這一笑卻讓明浩愣了,這女人異常美麗。而這些天來,小說的主線情節尚不明朗,明浩卻在心中將女主角的形象勾勒了個七七八八,此刻看來,與麵前這女人竟有幾分相像。明浩在心中暗笑自己被小說的情節迷了心竅。他大方地走過去與她攀談起來,才知道女人名叫思君,是新近搬來的房客,平時也愛看點小說。
有了共同話題,兩人自然聊得不亦樂乎。明浩還用神秘而略帶調侃的語氣向她說道:你知不知道,你很像我小說裏的女主角,隻可惜現在小說遇到了瓶頸……明浩開始向思君訴說出版社讓他寫小說的事。
兩人聊得越來越投緣,夜深了仍意猶未盡地聊著,分手時思君突然對明浩說:你現在寫的小說能不能讓我看看?既然你說我像女主角,說不定我還能幫你想想故事情節呢,不要小看我哦。
明浩笑了,便留下了思君的電郵地址,約好回去就給她發自己寫的小說。發了電郵之後,明浩照例熬了個無用的通宵,第二天睡到午後起來,打開郵箱一看,居然收到了思君的回複。裏麵有一段不長的話,讀起來甚至有些別扭,可是在明浩眼裏卻如同金子般珍貴,隻看裏麵幾個關鍵詞,富有經驗的明浩已經能組織起小說的主要情節了。顧不上多想,他打開一個文檔,就“劈裏啪啦”地敲打鍵盤寫了起來。
明浩整整在屋裏呆了三天三夜,這三天中他感覺有如神助,所寫的作品與以前相比似乎是完全不一樣的東西,他筆下的故事變得嚴謹而巧妙,有大師的水準了。三天後思君來到他的屋裏,首先映入眼簾的便是明浩一頭鳥窩般的亂發,以及屋子裏無處不在的方便麵包裝袋。思君要求明浩去洗了澡,又溫柔地幫他收拾了雜亂的家,那夜,她留在了明浩的床上,明浩對她十分癡迷。以後的一個月內,明浩白天修改小說的枝節,晚上就與思君纏綿。
小說終於交給出版社了,他們十分滿意,這本書上市後就大賣了,明浩也一躍成為國內最知名的懸疑小說作家。明浩用豐厚的稿酬在市區購買了一處房產,他準備請一個月假,好好地與思君相守,以往由於他白天要寫小說,他們總是在半夜相見。
搬家後的翌日,便有訪客找上門來。來人的身份讓明浩十分吃驚,竟然是警察局的工作人員。聽來者說完來意後,明浩才知道,他在小說中所寫的案件是真有其事,並且就發生在本市,由於根本查不到任何線索,早被束之高閣。那個警察說,我是當時這個案件的調查組成員之一,恰好看到了你的小說。小說中的描述與案發情況幾乎完全一樣。
巧合而已吧,小說與現實中常常有相似之處。明浩笑著解釋說。
開始我也以為是巧合,但對那案子我總不太甘心,於是私底下根據你小說提供的線索去查,居然找到了當年那個凶手留下的凶器和其他證物。而前天,我們剛剛在鄰省抓獲了潛逃多年的疑犯,在我們找到的證據麵前,他已經供認不諱。警察說完揚了揚手中明浩的小說道:犯案經過與你小說裏描寫得簡直一模一樣,我很吃驚。
明浩也十分驚訝。
警察又說,我不知道你是怎樣做到的。你要是不相信可以看看這個,這是一份關於這個真實案件的全部記錄。
送走警察之後,明浩拿起他留下的案件記錄翻看,看到被殺害的女人照片時,他幾乎嚇壞了,她跟思君長得幾乎一模一樣!他拿起電話去撥思君的號,她的電話竟然是空號。而自從那夜,思君再未出現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