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知道王之渙(公元688—742 年)是唐朝的有名詩人,卻很少人了解他還是個判案如神的清官。


    王之渙在文安縣任上時,曾辦過一個案件:有戶人家,當家人常年在外做生意,家中隻有姑嫂兩人,相依為命,嫂嫂能幹體貼,姑娘溫 柔美麗,日子過得很安定。但在一天晚間,姑娘突然慘死在房中。嫂嫂發現案情,立即呈報縣衙。


    王之渙問那嫂子:“你是怎樣發現案情的?”


    嫂子說:“晚上,我正在磨房推磨,忽聽小泵慘叫救命聲,我就立即奔回臥室,在院內看見一個人影,因為天黑,看不清麵目,隻見他光著上身,我上前抓他,誰知他身強力壯,脊梁又光滑,被他脫身逃走了。”


    王之渙又問:“你們兩個年輕女子在家,難道平素不作防備嗎?”


    “我們飼養了一隻黃狗,但不知甚的,晚上並未聽見狗叫聲。”


    王之渙聞言大怒:“那狗不為主人效力,端的可惡!”


    次日,正值廟會,王之渙決定在廟會上當眾審問惡狗。


    這真是件新鮮事。趕廟會的附近村民聞訊都來觀看王之渙審狗。人越聚越多,整個廟宇都擠滿了。


    此時王之渙吩咐差役把廟門關緊,他把孩子、老人、婦女分批地趕出門外、隻留下百來個青年、壯年男子,這些人你看我望,不知王之渙要幹什麽。


    王之渙一聲斷喝:“都把衣服脫了,麵朝牆站好!”


    那些人不敢違抗,隻得照辦。


    王之渙一個個驗看那些男子的背脊,其中有一男子脊梁上有兩道紅印,他便問道:“你叫什麽名字?”


    “小的叫阿狗。”


    “你與死者可相識?”


    “不..”阿狗支支吾吾,但又不得不實說:“我與她們是街坊鄰居,當然和識。”


    “給我將阿狗拿下,其餘的人都可自行離廟。”


    經過審問,阿狗承認了強奸姑娘、進而將姑娘殺死的罪行。


    王之渙如何在眾多的趕廟會的人中認出罪犯的呢?事後他對提出疑問的人說:“根據案情,這是一起強奸殺人案。那就必定是青壯年作的案。那晚黃狗不叫,說明了作案者是個熟人,再加那人曾被死者嫂嫂遇見,而且在光脊梁上被抓過一把,隻要逐步排除不可能者,那麽具備上述幾個條件的阿狗就必定是凶犯無疑。”


    至於審問黃狗,是王之渙故作聳人之舉,以吸引眾人來趕廟會,可麻痹作案者的心理,使之上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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