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唐(五代時十國之一)時候,金陵(今南京)清涼山上有座廟宇,廟內香火旺盛。鳴鍾擊罄,悠揚蕩穀;鳥啼丹樹,鶴飲石泉。許多年輕和尚跟從著名的佛學大師法眼禪師在此學習 佛法。其中有一個名叫泰欽的小和尚,聰明過人,性格豪放,經常“惹事生非”。


    有一次。泰欽躲到後山燒野雞肉吃,恰巧被寺廟管理者瞧見,被罰麵壁三日。可他仍不思悔過,嘻笑稱道:“酒肉穿腸過,佛祖心中留。”好像他比不吃葷的和尚還尊重佛祖釋迦牟尼。


    這自然引起了眾和尚對他的嫉恨。


    有一天,泰欽私自到山下的集鎮上閑逛,走街穿巷,好不逍遙。慢慢遊到一家門口掛著“三杯倒”旗牌的酒肆,不看則已,一看他的強脾氣就來了,心想:“你說‘三杯倒’,我偏要喝他五杯,看我倒不倒?”


    酒家見泰欽和尚要肉要酒,不免吃驚。因為山上寺廟來打過招呼,凡是和尚來飲酒,一律不準接待。可今兒看在幾個銅錢的麵上,照樣將酒肉端上。


    泰欽自斟自酌,美不可言,幹脆來了個一醉方休,足足喝了十杯酒。


    泰欽喝得酩酊大醉,酒話連篇。竟然還把肚中的汙穢物吐在佛堂上,這下可招來了眾怒。武和尚們持棒槌地,以示抗議;文和尚們聯名上書給法眼禪師,一致要求把這個屢犯戒律、敗壞寺規的“不堪造就者”趕下山去,以正寺規。法眼禪師不忍失掉這一聰慧的弟子,但有心擔保泰欽吧,眾和尚群情激昂,義憤填膺,又怕觸犯眾怒,影響寺廟的秩序。他苦思冥想,終於想出了一個兩全其美的辦法。他對在場的和尚們說:“泰欽觸犯寺規,理應處罰,姑念其學習 刻苦聰穎過人,再給他一次機會。試猜一謎,倘若泰欽不能解,而諸位中任何能解,則按寺規將泰欽逼出山門;倘若諸位中無一人能解,而唯有泰欽能解,那麽仍留他下來,麵壁思過,這樣不知可否?”


    大家見法眼禪師發話,也就同意了。


    法眼禪師接著出一謎語:“老虎脖子上掛著一個金鈴,誰能在不傷老虎的條件下把金鈴摘下來?”


    眾和尚想:“殺死老虎能輕而易舉地解下金鈴,可規定不傷害老虎;不傷害老虎去解金鈴,就會被老虎吃掉。”眾和尚們絞盡腦什、搜索枯腸,結果仍然麵麵相覷,沒有一個人能答得出。


    這時,酒意未消的泰欽卻說:“我能解謎!”


    眾和尚向泰欽投去鄙夷的目光,暗暗嘲笑他:“說你的酒話去吧。”


    泰欽似醉非醉,笑嘻嘻地說:“解鈴還須係鈴人。”


    法眼禪師舒了口氣,說:“泰欽答得對。”


    眾和尚實在泄氣,但法眼禪師有言在先,不便違抗。法眼禪師對泰欽意味深長地重複道:“解鈴還須係鈴人,善哉!善哉!”泰欽也已領悟到法眼禪師的暗示和訓導:自己造成被動局麵要靠自己的努力來改變,自己的缺點錯誤要由自己來改正。


    從此泰欽繼續留在法眼禪師身邊,螢光映雪,潛心研讀經文,成了精通佛學的著名大師——法燈禪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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