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發生在明代的安吉州。一天,有戶富裕的人家娶媳婦,喜事辦得熱熱鬧鬧,親戚朋友成群結隊前來赴宴。這當兒,有個小偷趁人多雜亂時一頭溜進洞房,鑽到了床 底下,想到天黑時偷些值錢的首飾什麽的。沒料到,洞房裏一連三日燈火通明,新房裏也沒斷過人。小偷苦苦捱了三天三夜,餓得他肚皮貼到背上,渴得他喉嚨裏冒煙。他實在受不了,趁新房裏隻有新郎新娘時,爬出來就往外竄。


    新郎新娘見了恐怖地呼叫道:“抓小偷啊!抓小偷啊!”


    這戶人家還有一些幫忙人沒走,見一個陌生人鬼頭鬼腦竄出新房,他身後又傳出呼喊抓小偷的聲音。馬上撲上去,把小偷綁了個結結實實,推推搡搡地告到官府。


    小偷說:“我不是賊,是醫生。”


    縣令喝道:“既是醫生,怎麽躲到人家的新房裏?”


    小偷假裝鎮靜地說:“大人,那新娘子患有特殊的婦女病,出嫁前曾求我跟隨著她,以便隨時上藥。”


    縣令再三審問,小偷對新娘子家的事說得頭頭是道,似乎有根有據。原來,小偷在床 下三天三夜,自然聽了那新婚夫婦的全部的私房話。


    縣令將信將疑,就對原告說,“被告到底是醫生還是小愉;隻有請新娘子上堂來作證了。”


    原告是新郎的父親,他回家一商量、新娘子愛麵子,死活不肯上堂對證。她覺得自己真是太丟人了:一結婚就上堂跟人家打官司,而且被告居然躲在床 底下三天三夜,對她來說,真是奇恥大辱。


    縣官聽說新娘子不肯上堂,就同身邊的一位老吏商量。


    老吏說:“新娘子不肯上堂,是怕丟麵子,這是人之常情。我認為,小偷躲在床 底下,又突然逃出來,不一定認識新娘子。如果請另外一個年輕女人出庭對證,我們就可以看一出好戲了。”


    一會兒,老吏找來一名妓女,讓她穿著結婚禮服,打扮成新娘,用花轎抬到縣府公堂。


    縣令對小偷說:“現在新娘子來了,你敢和她對證嗎?”


    小偷硬著頭皮說:“敢!怎麽不敢!” 縣官叫老吏揭開轎簾,裝扮得很漂亮的妓女從裏麵走了出來。小愉忙上前說:“新娘子,是你叫我跟來治病的,為什麽讓你婆家的人把我當作賊?”


    妓女和在場的人都大笑起來。縣令再一審問,小偷隻好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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