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湖北鹹寧錢家灣有個巧女叫錢梅窗,因她排行第六,大家叫她錢六姐。


    有一天,一個知縣坐著官轎路過某村,被人擋住了去路。知縣撩起轎簾,見是一個老婦人拉著一個年輕人,跪在麵前,知有冤情,忙下轎詢問起長短來。


    老婦人道:“他是我的親生兒子。他爹爹死得早,是我一把屎一把尿拉扯大的。可是這幾年他被人帶壞了,整天賭博 ,把一個好端端的家弄得光光的。這還不算,竟然偷盜我的陪嫁,一件件輸光了。現在,他又不肯撫養母親,這叫我怎樣活下去呀!”


    知縣一聽大怒道:“我要治他個不孝之罪!”說罷,立即判他兒子每月供養母親3鬥米,20年就是72石,要他一次交 清。


    “小人實在拿不出這麽多米呀!”那個年輕人連連向知縣磕頭求饒。


    “那好,讓我把你這個不孝子送進監獄!”


    在人群中的錢六姐把這一切都看在眼裏,她既恨這個後生不定正道,又擔心他吃了官司,老母親又有誰來贍養呢?靈機一動,有了辦法。走到知縣麵前求情道:“我說呀,知縣大人,這72石米也著實太多了,能不能減少些呢?”


    “你是何人?與這無賴什麽關係?要為他說情呢?”知縣氣衝衝地責問道。


    “民女錢六姐。”她在威風凜凜的知縣麵前毫無膽怯之色。


    知縣早就聽說錢六姐是個才女,就故意把難題給她做:“你說怎麽辦才好呢?”


    “這好辦,”錢六姐胸有成竹地回答、轉過身向老婦人問道:“老媽媽,你兒子生下地的時候,有多重呀?”


    “六斤四兩。”老婦人怔怔地望著這位靈秀漂亮的姑娘,一時摸不清她的用意。


    錢六姐不慌不忙地吟道:


    兒子本是娘身肉,


    十月懷胎娘生育。


    如今兒子不養母。


    割他六斤四兩肉。


    知縣聽了點頭稱好,吩咐衙役趕快備刀,割他六斤四兩肉賠娘,以治他不孝之罪。


    衙役立即撲上去把那後生拿下,剝下衣服,正要動刀割肉。那不孝子嚇得連連磕頭:“老爺,我這身上的肉,割哪塊疼哪塊,萬萬割不得呀!”


    可是知縣令既發出,哪肯輕易收回?那後生眼見這割肉之苦無法避免了,隻得再向老母磕頭呼喊:“母親救救孩兒!”


    老婦人見兒子已經回心轉意,處罰太重,做母親的也心疼,就向知縣求情道:“既然我兒答應養我,老婦就不告他了。”


    知縣見老婦人撤了訴,也不便再頂真起來,擺擺手讓母子倆離開,那後生急忙扶起母親就走。剛走幾步,忽然想到免除這巨額大米和割肉之苦的恩人,急忙回頭去找錢六姐,可是,錢六姐早已離開了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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