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大學者紀昀(公元1724—1805年),字曉嵐。小時候不僅聰慧過人,而且富有同情心,遇有不平之事,總要想方設法助人急難。


    一天,他經過墳場,忽見一位身穿白色孝衣的少婦 跪在一座新墳前哀哀痛哭,那哭聲又悲慘又淒涼,實在讓人難受。曉嵐不由得上前慰問道:“阿姨,您為啥哭得這樣傷心啊?”


    那少婦 見是紀曉嵐,知道他是當地的神童,便向他訴起苦來:“我丈夫剛死,丟下兩個孩子和他70多歲的老母親,叫我這寡婦 怎麽養家活口啊?”說完,淚如泉湧。


    曉嵐忙安慰她道:“別哭,別哭,你到我家來,我為你寫張狀紙,到縣太爺那兒去告。”


    少婦 抹去眼淚,說:“不行,不行。告誰?告誰?”


    “您別急,我自有辦法。”曉嵐說著把她帶回家,很快寫好狀紙。


    縣太爺在大堂接過穿戴重孝衣服的少婦 的狀紙,隻見上麵寫著:“狀告丈夫死得早,留下老的老來少的少。民婦叩問父母官,守著好還是走了好?”


    縣太爺看著看著,皺起了眉頭,捋起了胡 須,陷入了進退兩難的處境裏:說走了好吧,夫死要守節,男人屍骨未寒就嫁人,豈非違背三綱五常,壞了風教?若是傳揚出去,我這頂縣官的烏紗帽都要保不住啊。不行,不行!說守著好吧,豈非明明是向我這個父母官要錢嗎?錢啊,錢!我不明不白將錢給一個窮民婦,雖說是公款,豈不是挖了我的心頭之肉?不行,不行。


    縣太爺在案桌前折騰了許久,得不出個較好的斷案辦法。最後,他腦子裏忽地閃了一下靈光:哎,自己即將任滿了,能否升遷,全靠社會輿論和上司考察哪。何不趁此機會花些錢,出個烈女貞婦,也算我教化有方,為我買個好官聲呢?真是舍得花雞錢,或許將來賺個牛錢呢!


    “天下以孝為重,還是守著好!”縣官說著,便叫差役給少婦 支了10兩紋銀。


    有人覺得曉嵐真神,就問他:“你怎麽寫了一個狀紙就為寡婦 賺得了10兩紋銀?”


    曉嵐笑道:“縣太爺平時很小氣,可他就要任滿了,麵臨著升、遷、平調的利害抉擇,小氣也要變大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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