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縣有個叫胡 成的人,一日與熟人馮安喝酒。喝到半醉,胡 成便吹牛:“不要怕窮,告訴你,百把兩銀子很容易到手的。”馮安不信,因為他知道胡 安家境也不好,胡 成卻一本正經地說:“實話說吧,昨天半道上我碰到一個大商人,我把他殺了推到南山枯井裏了。”馮安笑得氣也喘不過來。胡 成酒後興奮,為證實所言不假,當即拿出妹夫托他置辦田產的一百兩銀子,說:“瞧,這就是那商人的錢。”馮安還是似信非信。


    無巧不成書。第二天那口枯井果真發現一具無頭屍。消息傳開,馮安大驚,怕有幹係,便告官,將昨夜胡 成所言敘述了一番。


    胡 成酒醒對昨夜亂言毫無記憶,莫名其妙地被費縣令派出的差役抓到衙門,當明白事由後,一個勁喊冤,並將真實情況相告。費縣令隻得暫時將胡 成收審,並令不許將屍首從井裏撈出,讓屍體的主家來認屍。


    第二天,有個婦女來認屍,自稱是被害人的妻子,她對費縣令說:“我丈夫姓何,帶了一百兩銀子去經商,被胡 成殺了。”


    費縣令說:“凶手已被抓獲,可屍首沒有頭,你暫且回去,等找到死者的頭,再通知你。”那婦女走後,費縣令當即發出布告,告知這婦女所在鄉的人們都要替她尋找大夫的頭。剛過一天就有一個與她同村的名叫王五的人,回縣裏報告說頭已找到。


    費縣令驗證,果真是死者的頭,就當堂賞給王五一千文銅錢。然後把那婦人傳上詢問道:“有孩子嗎?”她答沒有,又問她:“你丈夫還有什麽親屬?”回答隻有一個堂叔,費縣令慨歎道:“年紀輕輕就守寡,孤苦伶仃怎麽生活?現在凶手已定罪,案子已結,你是年輕婦人,找個合適的人改嫁吧。”


    安慰一通後,命衙役傳諭:“如果有人要取何氏為妻,須經本縣批準。”


    這婦人剛下大堂,馬上有人呈上報告,願娶何氏。此人便是找到人頭的王五。


    費縣令又把那婦人叫到堂上問:“你知道誰是凶手嗎?”


    何氏答:“胡 成。”


    費縣令厲聲說:“不!是你和王五。”兩人嚇壞了,竭力辯解。費縣令對那女人說:”屍體還沒從井裏撈上,你怎麽知道是你丈夫?這說明你早就知他已死,你丈夫死時穿著破爛,家中很窮,哪有一百兩銀子?”轉身又對王五道:“你獻上人頭,是為了早點娶她。”


    兩人聽了麵如土色,隻得如實招供:王五與何氏早有不正當關係,他們合謀害死何氏丈夫時,正巧聽見胡 成對馮安開殺人奪銀的玩笑。真相大白,費縣令下令釋放胡 成。


    費縣令圖案依據


    山東淄川縣費縣令接到一樁案子:有個商人在外出途中遇害,他的妻子上吊自盡。費縣令速趕現場察看,發現商人腰間錢袋內裝有不少銀子,並沒被人動過,他斷定此案不是圖財害命。費縣令先把商人的左右鄰居找來調查,可人們都說商人忠厚善良,並無仇人。幾天下來毫無線索。


    過了半年,此案仍沒破。一日,有幾個人違法被捉到衙門。審問之時,費縣令眼睛忽的一亮,盯住了一個叫周成的漢子身上掛的錢袋。周成莫名其妙,以為縣太爺要搜他的錢袋,便解下呈上。


    費縣令看了看問他:“你家住哪兒?”


    周成答:“周村。”


    費縣令又問:“去年被殺的那個商人是你何人?”


    周成聞言臉色驟變,可嘴上回答不認識。


    費縣令大怒道:“你殺了人還說不認識嗎?來人,大刑伺候!”


    周成聞之魂飛魄散,跪下求饒,果然招供。


    原來,商人的妻子十分貪圖虛榮,一次準備串親戚,向別人借了首飾妝扮得富貴顯赫,從親戚家回來時將首飾裝入布錢袋,不巧失落。她賠不起,又不敢告訴丈夫,急得要死。這天,周成正好撿到這布袋,一瞧上麵的字樣,便知是商人老婆丟的,心中大喜。他早就對此女子的姿色垂涎,想以此要挾她就範。晚上,他探得商人外出不歸,便翻牆越進商人家。天很熱,商人的妻子睡在院裏,他過去便加以調戲,女子驚恐大叫。周成趕緊捂住她的嘴,出示撿到的錢袋和首飾。商人的妻子頓時不敢吭聲,隻得任周成輕薄。事後女子關照就此一次,下不為例。周成不甘,事後多次想前往,偏偏商人長久不外出,無計可施,一怒之下,將商人騙出殺害。商人妻 子聞訊痛哭,覺得有愧便自盡了。


    費縣令查清案情,將周成判處死刑。人們不明白費縣令根據什麽吃準周成是凶犯。


    費縣令笑道:“事情很簡單,我隻是處處留心罷了,當初檢驗屍體時,發現商人裝錢的布袋上繡著一個萬字圖案,而周成的錢袋也繡著同樣圖案。我辨認後發覺此圖案出自一人之手。等我詢問他時,他搪塞應付,神態不正常,這是我斷案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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