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博平縣城東章家的閨女由父母之 命許配給南鄰李二為妻,還沒正式迎娶,李二忽染瘋病,不懂人事。時常瘋瘋癲癲上街惹事生非,有時候,大白天裏,拿著刀要殺他的老父親。街鄰十分懼怕,擔心發生意外,都勸他父親李進才把兒子鎖起來,不讓到外麵去。李進才無奈,便將兒子鎖於後房,供吃供穿,服侍周到,希望兒子早日康複。不料,如此過了一年,李二的瘋病竟越來越重。


    章家原指望李二早日病愈,見他如此瘋狀,很是不安。章家無兒子。僅此一獨生女,平日愛如珍寶,指望她能養老送終,如今未來女婿病成這個樣子,大失所望,要想退婚,便托人婉言告訴李家。李進才是個通情達理之人,正要檢點出婚帖送還章家,不料妻舅王書貴正巧上門,聞言後很不讚同。他是個老秀才,平素迂腐之氣十足,一番話說得李進才無所適從。王書貴當即寫下狀子,以章家企圖賴婚為由告到縣裏。


    縣令胡 秋潮接過訴狀,隻見上麵寫道:“貞婦不嫁二夫。俗話說得好,一女不受兩家茶,章家女既許配給李家,就應該生為李家婦,死為李家鬼。況且,李二雖病,但還沒有死,活著就離婚,未免有虧倫理,請求查禁。”


    胡 縣令看罷狀子,便派人前往查證。待核實後,當天便傳喚入證到堂,李二瘋子也瘋瘋痢癲地由數十人簇擁而來。


    一到大堂,胡 縣令便一一問過證人,回答都與查證了解的情況吻合。最後,胡 縣令傳李二瘋子,問:“你叫什麽名字?”


    李二咧著嘴道:“我乃玉皇大帝二太子也!”


    眾人皆笑。胡 縣令又指著李進才道:“他是你何人?”


    李二瞪大著眼,一會兒才說:“我不認識他,他是誰?”胡 縣令見此,即命眾人散去,留下王書貴,對他說:“你雖然讀了幾本書,卻不懂得變通的道理,瘋病不比其他疾病,如瞎、聾、殘疾的人,都還能結婚安家,李二昏頭昏腦,連親生父親都不認識,又怎能知道有結發妻子?既不知有人倫常理,又怎能過夫妻生活?況且婦女有‘惡疾’就按照‘七出’的規定辦理,為什麽男子得瘋病,一定要未婚的女子過門守寡?本縣考慮一個變通的辦法斷處此案:章家女對於李二,請等候三年。三年內瘋病謗治,仍為李二的妻子;不好,仍為章家女,或守節、或改嫁,自行處理。”


    王書貴聽了這番話,也就不再固執己見,同意縣令判決。


    不出一年,李二病死,章家女也改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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