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博平縣知縣胡 秋潮上任後,第一次碰上這種怪案子。


    金家莊村民金四在發現妻子張氏跟鄰居高法科通奸後的第五天,殺妻上縣衙自首。胡 知縣再三調查,金四的父親金管也說是兒子殺了媳婦,他家鄰居初泳全建議胡 知縣查明奸情再說。高法科和張氏通奸證據確鑿。胡 知縣帶人驗屍,見張氏屍體遍身刀槍戳出傷痕,胸部脅部被戳得找不到一塊完整皮肉,確似一時氣忿殺死。可胡 知縣心裏老不踏實。


    有一天,胡 知縣的一個遠方朋友來訪,見麵第一句便數落他:“我進貴縣不久,就聽人議論:‘誰說胡 太爺是青天知縣!殺死張家女兒的真正凶手不是正逍遙法外嗎?’”


    胡 知縣馬上拍案驚叫道:“果然如此,差一點判錯!”


    他馬上重審全四,婉言相勸:“我看你不像殺人凶手。你即使殺人,肯定有同謀。按法律,丈夫殺死淫亂的妻子無罪,別人根據本夫請求從旁協助,罪也不大。我已知道誰是同謀了,你要如實供清,否則吃罪不起!”


    金四見勢不妙,忙供認:“鄰居初泳全幫我捉奸,首先提出殺死張氏。我想他肯為朋友兩肋插刀,自己該一人承當,不敢牽連他人。”


    縣官一陣苦笑:“普天之下,哪會真有幫他人殺妻之事?你受人愚弄啦!”


    胡 秋潮馬上提審奸夫高法科,細細盤問:“張氏還跟其他人通奸嗎?”


    高法科想了一會兒,支支吾吾道,“原來還有別人。我去後,她就跟那人斷絕了。但確不知是誰。”


    朗知縣一道命令,初泳全馬上給逮上大堂。縣官對他申斥道:“好狠毒的借刀殺人,你裝什麽人樣!”


    初泳全居然毫不畏懼地問:“證據呢?”


    縣官厲聲嗬責:“原來你證明別人有罪,現在有人證明你行凶!聽清了,你殺張氏有全四為證,與張氏通奸有高法科為證!人證俱在,你賴什麽?”


    初泳全當即心中慌了:“金四原來不知道我與張氏有奸,才肯一人承當。現在知道了實情,能饒我嗎?索性招供,免受刑罰零碎之苦!”


    他當即供認了通奸殺人罪行。一起本夫殺奸婦案變成了奸夫殺奸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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