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的“潛力股”男人讓我苦不堪言


    ●文/黃婷


    他買新房自作主張並隻寫他的名


    別人都以為,我嫁給楊彬是因為他有錢,其實我2005年認識他時,他在西安一個小鮑司跑銷售,存的錢就隻有10來萬,也沒買房子。而我當時在湖南有年薪10萬的工作,有自己買的小房子,經常出差,走了很多城市。


    但我就看重楊彬聰明好學能言善辯,學電子專業卻自學了很多法律知識,做事很有膽量和野心,也很有計劃。我認定他就是傳說中的潛力股男人。


    我為他辭職來到西安,住在租來的房子裏,臨時找了份工作。而我挑男人的眼光,很快得到了市場驗證。


    2006年,楊彬賭上老本跟朋友合夥代理了幾個電子產品,試水成功,小賺了幾十萬。之後他們盯準項目加大投入,生意做得很順。2007年,我懷孕後就辭了工作,懷孕兩個月時,他告訴我,“買了套房子,準備搬家”。


    當我得知他是在市郊買了幢4層樓的別墅時,驚喜之外更多的是驚嚇。作為他的妻子,他竟然完全不跟我商量沒帶我去看房,就全款買了這麽大的房子。之後,我又得知產權隻有他一個人的名字,但我好友說,婚後財產都是共有的,我也就沒去質問他。


    “他在我懷孕8個月時打我!”


    但自從搬進別墅後,楊彬的脾氣就越來越壞,動不動就為小事發火,我不能有半點頂嘴,否則就會惹火他,有幾次他直接動了手。


    有一次,還是在我懷孕8個月時,我緊張得顧不了他的推搡和落在肩背的拳頭,一直緊緊地護著肚子,而他打過之後還很理直氣壯地說“我很有分寸,都沒打你肚子”。


    他打我最厲害的一次,是把我按到床 上打,我毫無還手之力,整個頭都腫起來,鼻青臉腫,眼睛血絲密布,痛得像要掉出來。我害怕地打了110,直到警察趕來調解勸說,他才平息下來。


    “他不準我交 朋友”


    我在西安沒有朋友,惟一的一個好朋友小別(化名)在湖南,是極好的閨蜜,我有事情就會和她商量。對房子的事和楊彬打我的事,小別憤憤不平,在電話裏聽到我痛哭訴苦,就勸我,說楊彬個性有問題,如果過不下去,可以考慮離婚。


    這事我不小心讓楊彬知道了,他警告我,不準再和小別聯絡。並且打電話給小別說不準再給我打電話,還說不要讓他在西安看到她,否則見她一次揍她一次。楊彬給我的解釋是,沒有真正的好朋友會勸離婚的,這種朋友根本就不能要。


    有一次,我的電話響起,楊彬一看是小別的來電,搶過我的手機就砸了出去。


    小別被他嚇住了,我也被他嚇住了。後來,我和小別就斷了聯係。但自此,楊彬就不準我交 任何朋友,我一旦和誰聯係得稍微頻密一點,就會被他查問,並且會找我沒有帶好孩子、沒有做好家務事這些托辭來罵我。


    “他極度大男人主義”


    我過得非常鬱悶,經常會私底下歇斯底裏地大哭。但不想讓家人知道太多,也沒有朋友可以傾吐,結婚前我很喜歡旅行,我向楊彬告假,想出去走走。


    楊彬當時聽了,什麽話也沒說,我正在慶幸他沒有發脾氣,就聽見他冷冷地說:“你去嘛,你去了我就把孩子送到孤兒院。”別以為他是在說笑,以他的個性,真的有可能做得出來這樣的事情。有一次孩子才幾個月大時,因為吃奶哭吵到他,他就一把把孩子搶過去,我看他動作很粗魯,就心疼地哭了,叫他把孩子給我,他說:“你拖吧,除非你把他的腳拖斷。”


    後來,他把孩子關到二樓的一間小屋,關了兩個多小時,孩子一直哭,嗓子都啞了。我心如刀絞,他陰沉著臉,我也不敢上樓。


    他不準我出去上班,說我不愁吃不愁穿,不好好在家帶孩子,跑出去做什麽。


    他不準我學開車,說我一個女人想東想西的。他在家的時候,我必須在家,隻要我一出門,就會被他罵。


    家裏大大小小的事,都是他說了算,我沒有任何話語權。我的生活習慣也必須依著他,他吃任何菜都要放很成;他不吃的東西就不準我吃,所以家裏沒有一粒大蒜和花椒。


    他還很愛訓人,不僅是對我,還有保姆。我家前後請了有10個保姆,都被他氣走或是嚇走了。 “他讓我簽極不平等產權條約”


    從楊彬跟朋友找準項目合開電子公司開始,他們的發展就一直很順利,到後來,我根本不知道楊彬賺了多少錢,他從來沒讓我知道他有幾張銀行卡,賬上有多少錢,他每月隻給我幾千元(偶爾到萬)的生活用費,包含物業費、水電氣、一家人的生活支出(孩子的部分物品是進口)。在別人眼裏,我也許是個嫁得很不錯的有錢女人,其實我連一般的小白領都不如。


    但是我知道他的公司一定賺了不少,近兩年,他又買了兩套別墅。他同樣的在買之前沒帶我去看過。他說這都是投資,我不用過問這麽多。隻有在買一套別墅時,他帶我去了售房中心。原因是這套別墅他計劃按揭,以我的名義按揭貸款180萬,然而,在購房合同上他附加了協議條款。這套別墅,我隻占1%的產權。我鬼使神差地竟然也簽了字,並且跟他去公證處公證了。


    我問他為什麽要我簽這樣的協議,他說,是怕我跟他離婚。


    “他竟然一直在錢上‘留一手’”


    我確實想過和他離婚,和他一起生活實在太壓抑,完全沒有夫妻的感覺。但在我考慮離婚時,竟然發現他是個比我想像中更為,心機深沉心思縝密的人。


    到現在我才知道,我們家所有的大件支出,買房買車裝修這一類,用的錢竟然都是走的他朋友的銀行賬戶。這就意味著,我們離婚,他串通偽造一個借條,就有可能讓我得不到分文家產的同時,還身負巨債?


    我被僵在了婚姻裏動彈不得,我完全沒想到,他竟然是自我們結婚開始就留了一手,一直步步為營地在防著我。和這樣自私粗暴,完全不可能交 付信任與關愛的男人過日子,還有什麽意思。


    每每看到他在家裏指手畫腳的罵人,和那張冷漠的嘴臉,我就想帶著孩子離開這個家,走得遠遠的,再也不要看到他。


    做過很多次這樣的夢,把他殺了,埋在樓下的後院。有時看到新聞中的命案,我會害怕哪天自己就成為新聞中的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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