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3章
穿到民國成為魑魅魍魎之主 作者:弓青瀚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簡初柒往桓慕珩那邊靠了靠,雙腿彎折,頭枕在桓慕珩的肩膀上,像隻依賴撒嬌的貓般眯起眼睛。“因為二哥喜歡七七。”桓慕珩輕聲說,同時手撫了撫簡初柒的頭發。尋常的一句話,簡初柒卻聽得心裏一動。喜歡?二哥對我的喜歡是什麽樣子的?簡初柒抬了抬眼,望著桓慕珩。恰巧,桓慕珩也低下頭,兩人相互對視。簡初柒突然發覺,他似乎距離二哥太近了些,近到彼此呼吸糾纏。而被那雙深邃的眼眸注視著,他仿佛要被吸進去一樣。簡初柒莫名感覺到幹咳,嘴唇幹澀,於是他下意識地伸出舌頭舔了舔。然後,桓慕珩的目光更加幽暗,他緩緩往下就在這時,門外傳來周玉蘭的聲音:“小七,桓少爺,下去吃晚飯了。”“小七,今兒個娘給你做了紅燒肉,還有桓少爺喜歡喝的湯。”周玉蘭聲音輕快,含著欣喜。在這裏,她每天都是快樂的,生活無憂,還脫離了簡家,哪有不高興的。簡初柒回神,慌亂地從桓慕珩懷裏鑽出,道:“哦好,娘,我和二哥這就下來。”奇怪奇怪,有點不太對勁。第58章 “好了,今天的讀書就分享到這裏了,大家還有什麽想說的嗎?”一位女同學收起自己的書本道。華陽大學有讀書社,是專門讓學生交流書籍用的,有了讀書社後,一些珍貴的文本也可以向學校借閱,因此讀書社的人數不算少,今天參與活動的人就有十多個。仔細瞧,桓慕琛居然也在其中。不過他一副閑得無所事事的模樣,仰著頭,癱在椅子上,快要睡著了。他是被朋友林兆拉來參加的,因為讀書社裏有一個林兆想追的女同學,叫餘雪。桓慕琛反正也閑的沒事幹,加入進來倒也沒什麽,畢竟又不需要他自己分享書籍。桓家的三少爺,誰會逼他去讀書分享。聽著別人讀,還能催眠,桓慕琛在這裏睡覺的質量都好上不少。今天讀書分享後,桓慕琛打個哈欠要離開。有人道:“大家先別走,也認識好長時間了,不如趁著閑暇時間我們聚一聚,一起吃頓飯怎麽樣?”“我家就是開飯店的,雖然算不得什麽大飯店,但是味道也不錯,我請大家,如何?”“好啊,不過怎麽能叫你破費,大家一起湊湊錢就行了。”“我同意,都是同窗,聚一聚大家也好更了解一下。”“可吃完飯時間都晚了,我家有門禁……”“那這樣,誰願意去舉個手,沒有空或者不方便的下次再約。”大家都在讀書社相處了不短的時間,因此也願意去吃頓便飯增進增進感情。除了零星幾個沒有舉手的人,剩下的都可以參加。桓慕琛沒舉手,他不想去。林兆拉了拉他:“琛少,陪我去吧。”餘雪性格活潑,愛湊熱鬧,也舉了手。林兆要追她,就也舉手一起去吃飯。桓慕琛:“不去,又不是我追人,陪你參加讀書社就不錯了。”林兆是林家的小兒子,上頭有大哥和二哥,兩人早已參與了林家的生意。林兆算是老來得子,所以全家人都寵著。不過稀奇的是,倒沒把林兆寵成什麽都不會、驕橫跋扈的二世祖,反而林兆的性子是有點溫吞的,做什麽反應都慢半拍,平時人也迷糊,丟三落四,還有一點點輕微的臉盲,不熟悉的時候是不記人的那種,叫林家人很是不放心他一個人在外麵,生怕吃虧。但林家人也沒想到,林兆居然會和桓慕琛交上朋友。這說來卻也有趣得緊,多虧了林兆輕微臉盲的毛病,連桓家的三少爺都沒認出來,在桓慕琛不耐煩時還毫不害怕的要與人做朋友。林兆性格好,有時候被罵也絲毫不介意,一來二去,桓慕琛倒也認下了這個朋友。直到之後林兆才反應過來桓慕琛是桓家的三少爺,反射弧簡直能兜一個大圈子,令桓慕琛無語死了。“我、我不敢和餘雪說話。”林兆小聲道。他這還是第一次喜歡人,初見餘雪時,就覺得她像是一抹陽光灑在他的心房上,連輕微臉盲都治好了。桓慕琛嗤笑:“難不成你要我幫你去告白?小心她到時候喜歡上我。”林兆:“這個肯定不用,我、我自己……”兩人正說著,話語中的主人公就走了過來。餘雪有著一頭齊耳短發,模樣清秀漂亮,眼睛很大,性格活潑開朗。她道:“你們在這裏說什麽呢,還不走,對了,桓三少真的不去一起吃飯嗎?”“不去。”桓慕琛道。“哦。”餘雪又看向林兆:“林少爺呢?”“我去。”林兆耳尖泛紅,不敢與餘雪對視。桓慕琛:這小子全家獨寵,到底是怎麽養成這個性格的?林兆最後自己去和大家吃飯了,桓慕琛回家。吃過飯,大約也是喝了點酒的緣故,大家都很興奮,於是便有人提議,不如玩會兒再回去。“好啊,不過玩什麽?你們平常有什麽愛玩的嗎?”有人就把自己愛玩的遊戲分享出來。不過這些遊戲要麽不感興趣、要麽就是不會玩、要麽是沒什麽意思。“那玩什麽?”“誒對了,你們喜歡冒險嗎?”有人道,拿出一張報紙:“要不然我們挨個試一試這上麵的見鬼十法?”“見鬼十法,這是什麽?”“報紙上麵還有這些呢?要是做了,真能見著鬼不成?”“怎麽可能,這世界上根本就沒有鬼,這都是封建迷信,哪家報紙登的?回頭我就投訴去。”“沒錯,大家都是新青年,怎麽能搞封建迷信那些東西呢。”餘雪也看了看報紙,覺得有趣,她道:“還真是湊巧,我們這裏也正好是十個人,要是玩的話,每人試一個辦法,哈哈就當鍛煉膽子了。”“要是不玩,大家就現在回去好了,反正時間不早了,明天還要上學呢。”有人不想就這麽回去:“玩吧玩吧,我特好奇這上麵的方法。”“再者都說是迷信了,這世界上根本沒有鬼,既然如此,那還怕什麽,萬一真引來鬼,咱們一身正氣,難道還怕它們。”“有人想玩嗎?舉手表決……好,少數服從多數,那就玩玩看。”拿出報紙的那人叫小鄭,他道:“既然大家要玩,咱們就先研究研究這上麵的方法。”“我覺得有的是可以排除掉的,比如這一條,懷孕的時候自殺,據說孕婦自殺不成後,會看到一般人看不到的東西,比如鬼。”“咱們這裏沒有孕婦,自然做不成。”“別的呢?”有人問。“這一條,用死人的骨灰混合水塗抹在眼皮上麵就可以看見鬼。”“還有這個,午夜捉迷藏見鬼,要在樹林裏或者墓地附近,抱著一隻黑貓玩捉迷藏,到時候鬼就會加入進來,和我們一起玩,它會擋住其中一個人,讓我們找不到他,直到放開黑貓,讓黑貓帶我們找到鬼,丟掉的那人才會出現。”“這一條是吃死人的祭品飯,還有這一個,去陰氣重的地方拍攝,這些倒是都可以在一個地方完成。”林兆聽著,對做這些事情,心裏有種莫名的害怕。可他看了看別人,沒有人說不玩,也沒有人要退出,於是他便也沒有張嘴。“接著說,其餘的辦法呢?”“別急,聽我往下念唄。”“還有在十字口點燃火盆,然後在午夜時間準備三菜一飯,再拿出一個空碗用筷子不停的敲,到時餓死鬼就會出現來吃你準備的飯菜,但要切記,絕對不能停止敲碗,否則一停下來,餓死鬼就會看見你,來上你的身。”“還有就是彎腰,從雙腿之間往後看,在房間裏打傘,穿在死人身上穿過的壽衣睡覺,在半夜對著鏡子梳頭。”“現在時間距離午夜還早,要不然我們先去墓地吧。”“行,那就去,對了,這裏離我家不遠,我去拿個相機,正好,在房間裏打個傘哈哈。”“那咱們沒有黑貓怎麽辦。”“你們有誰養貓嗎?”“有養,但也不是黑貓啊。”“那要是沒有,就不試這個方法了。”沒多久,他們拿了相機,順便在房間裏打了一下傘,無事發生。一行人更不覺得做這些事情有什麽了,但大家一起去墓地,就有種冒險的刺激感。他們平時都是讀書分享,安靜的文人姿態,少有這種大半夜放肆的情緒滋生、高昂,一時間興奮占據頭腦,腦海裏全是叛逆行為的激動、興致勃勃。年輕人行動迅速,不一會兒就到了一處墓地。這處墓地不算大,規模小,管理自然也不好,沒有人經常打理,地麵長出了雜草,墓地的墓碑擺放也不算多整齊好看,還沒有燈光,漆黑一片,顯得陰森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