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看時間,完全是看太陽在什麽位置,有個大差不差。


    在山裏待了四天,再加上一身的血,李樂身上都快臭了,他現在急切的想回去洗個澡。


    還是考慮不周啊!要是出來的時候多帶一套衣服,也不會這樣了。


    回到家的時候,已經中午,不過李樂並沒有著急做飯吃,而是收拾了一套衣服,就去了澡堂子。


    “老板,洗澡多少錢?”來到澡堂子以後,李樂問道。


    “五百塊錢!”


    澡堂子老板是個胖子,三十多歲,臉上一直都是笑眯眯的,跟個彌陀佛似的。


    “有搓澡修腳沒?”


    胖老板笑眯眯的點點頭說道:“有的。”


    “一共多少錢?”


    “洗澡和搓澡都是五百,修腳一千,一共兩千塊錢。”


    如果是一般人,聽到李樂問,一定會直接告訴他兩千塊錢,但胖老板沒有,而是先告訴他每個項目多少錢,最後才說總數。


    很多人可能會感覺到胖老板太囉嗦,但李樂不會,這對於李樂這個從後世穿越過來的人來說,胖老板這叫明白消費。


    讓你知道錢花哪裏去了,要不然你光知道洗澡是五百,搓澡和修腳分別是多少錢根本不知道。


    “老板,錢我沒有,不過我去山裏打獵,打到了幾隻野雞,我給你一隻野雞怎麽樣?”


    李樂現在兜裏比臉都幹淨,可以說連一百塊錢都沒有,更不要說兩千了。


    所以他隻能這樣辦,一隻野雞肯定不止兩千塊錢,看著李樂這是虧了。


    可是總不能讓他穿著這樣一身衣服,忍受著渾身難受去賣獵物吧!


    所以在過來之前他就想好了,用一隻野雞,換一次洗澡的機會。


    “野雞?”胖老板眼睛一亮,連忙點頭說道:“當然可以。”


    看胖老板這一身肉就知道,他是一個愛吃的人,絕對不可能不答應。


    “謝了老板。”李樂把手裏提的野雞遞了過去。


    胖老板接過野雞以後,又問道:“對了小兄弟,你剛才說你打了幾隻,不知道你是打算自己吃,還是打算賣?”


    “吃肯定是要留下一隻自己吃的,剩下的打算拿出來賣。”李樂道。


    “太好了,這樣小兄弟,剩下的伱都賣給我吧!我給你一萬塊錢一隻。”


    一萬塊錢一隻,說實話,這個價格給的真不低,要知道一斤豬肉也不過才五千塊錢。


    一萬塊錢可以買二斤豬肉了,就算是買老母雞,也可以買一隻了。


    如果是在後世,一隻野雞肯定比一隻老母雞值錢,但是在現在,野雞就不能跟老母雞比了。


    因為野雞沒有多少肉啊!比老母雞可是小多了,也就胖老板這樣的吃貨,才會出這麽高的價格。


    “沒問題啊!我留下來一隻,剩下的五隻賣給你,這樣吧,等我洗完澡,我就回家給你拿來。”


    “好好好。”胖老板笑著點頭。


    現在是中午,澡堂子裏根本就沒有人,李樂舒舒服服的泡了一個澡,又讓師傅給狠狠的搓了一次。


    當然,修腳師傅的手藝那也是真的沒話說。


    當李樂從澡堂子裏出來的時候,感覺到神清氣爽。


    說實話,比後世去洗浴中心舒服多了,那些搓澡修腳的,都是什麽玩意啊!


    現在的這些師傅,那可都是有真本事的人。


    回到家以後,李樂先把換下來的衣服給泡上,然後從空間裏取出五隻野雞提著去了澡堂子。


    “老板,野雞給你送過來了。”李樂在外麵喊道。


    是的!李樂沒有進去,就在門外喊了一聲。


    很快胖老板就出來了,笑眯眯的伸出大拇指對李樂說道:“小兄弟,你是這個。”


    李樂有點不明所以,不就是送過來五隻野雞嗎!幹嘛要對他伸大拇指。


    “給,一共五隻。”李樂把野雞遞過去。


    “我就喜歡小兄弟這說到做到的性格,以後如果還有,盡管給我送過來,有多少我要多少。”


    在胖老板想來,李樂每次進山打獵,也就打個十隻八隻的,留下來一兩隻自己吃,剩下的他完全可以吃下。


    可是他不知道,李樂這次次山,光野雞野兔就打了幾百隻,就這還不算野豬和狼。


    當然,李樂也沒有當真,要說每次給胖老板送個十隻八隻還行,全部給他送來,那都是開玩笑的。


    “行,下次再去,給你留一些。”李樂點頭答應。


    拿到胖老板給的五萬塊錢,李樂就回去了,他要把衣服給洗了,要不然就沒換的了。


    沒辦法,他就兩套衣服,而且也是他僅有的兩套,如果天暖和了,他都沒有衣服穿。


    看來等手裏有錢了,還是先買幾身衣服備著。


    回到家,李樂先把泡好的衣服給洗了,然後燉了一隻野雞,吃飽喝足以後,一隻手提著野雞,一隻手提著野兔,來到了外麵街上。


    隨便找個地方,把野雞野兔放下,擺攤的很多,也沒有什麽好或者不好的位置。


    “剛從山裏打的野雞野兔,瞧一瞧看一看了。”


    李樂在現實世界是一名業務員,對於這種吆喝,沒有一點排斥,甚至還有點興奮。


    李樂的吆喝聲,很快引來一名中年婦女。


    中年婦女先看了看,這才蹲下問道:“同誌,你這野雞怎麽賣?”


    “八千一隻,隨便挑。”


    菜市場一隻老母雞也就一萬塊錢,這野雞比老母雞小了一些,所以李樂賣八千。


    “八千貴了,便宜點。”中年婦女提起一隻說道。


    “這位大姐同誌!我這可是進入深山老林好不容易打的,沒辦法給你便宜。”李樂搖了搖頭說道。


    李樂還不習慣這個年代的稱呼,按照現實世界來稱呼,他應該稱呼大姐,可是按照這個年代稱呼,要喊同誌,所以他就給來了一個中和,大姐同誌。


    “你這位小同誌,按照你的年齡,你要叫我大姨同誌,可不是什麽大姐同誌。”


    “呃!”李樂撓了撓頭,說道:“好的大姐同誌。”


    “噗!”中年婦女笑了,笑完說道:“好了好了,我就不跟你糾結這個了,我要一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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