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普森今年四十五歲,自認為是春田鎮的好警官。


    至少在他的警棍和配槍下,沒有一個嫌疑犯會質疑他的判斷力和權威。


    “今天又是美好的一天啊。”


    清晨,他來到了警局,伸了個懶腰,吃起了甜甜圈。


    他固定性地隻會去四英裏之外的dount買甜甜圈,而不是在警局對門的甜甜圈買。


    不是因為四英裏之外的甜甜圈更好吃,而是因為那家店是白人開的,警局對門的甜甜圈店是黑人開的,僅此而已。


    就在他300磅的體重把椅子坐得吱嘎吱嘎亂響的時候,警局的門開了,有人來報案。


    “什麽事?”


    他心滿意足地吃完最後一口巧克力甜甜圈,舔了舔如同臘腸的短胖手指頭,才抬頭看著這個火急火燎,有著濃重黑眼圈的家夥。


    中年男人叫傑克,他一大早就鬼鬼祟祟地背著妻子,偷偷地跑來警局報案。


    “辛普森警官,我懷疑我的妻子撞鬼了。”


    “哦,說來聽聽。”辛普森來了興趣,上半身向前傾,天天吃甜甜圈讓他這身5xl警服都有點緊繃。


    “四個月前我去隔壁州出差,出差了兩個月。回來後我便迫不及待地回到了家,可是妻子看我的眼神卻無比驚恐。


    我是她的丈夫,她為什麽會用那種眼神看我呢?而且她也拒絕了我的親熱。


    我有點懷疑起來,便多加觀察。


    這才發現她的不對勁。她每到白天,就像失去了靈魂一樣,癱軟在床上,睡得很死,直到下午才回來。晚上卻很有精神,而且濃妝豔抹,對著鏡子在化妝,並且總是找借口出去。


    有時候,我比以往早到家裏的時候,能夠看到她衣冠不整,神情有些不自然。我問她什麽她都不肯說。”


    “那你做什麽措施了沒有?”


    “有啊,我特地叫了神父來我們家看看。嘿,結果說來也巧了,您猜怎麽著,神父來我們家都不像是第一次來。


    我們家的擺設和房間布局他都清清楚楚。要不然他怎麽能當神父呢,也是真神了。


    神父一看到我妻子就如臨大敵,說是叫我去隔壁房間蹲著。他要在臥室裏給我的妻子驅魔。


    我妻子在房間裏麵叫了一晚上的“yes,ohmygod,stop”,聽得都嚇人了。


    神父出來的時候他都虛脫了一圈,說明天要繼續降魔。可是他來我家裏降了一周的魔,我妻子叫了一周,我在外頭聽了一周。我妻子的毛病還是沒治好。


    我左想右想這不是個辦法,還是得來找您物理降魔。”


    辛普森警官晃動了下他的身軀,目光從不耐煩變成同情。


    他破天荒地決定立馬出警,麵對妖魔得重拳出擊!


    “砰!”


    格洛克17手槍口處燃起一道青煙,辛普森警官朝天放了一槍,剛剛從中年男人妻子的臥室翻出去的黑影僵住了,最後被迫慢吞吞地轉過身來。


    “馬克神父!虧我那麽相信你,你就是這麽降魔的?”


    中年男子憤怒地大吼,撲了上去。


    辛普森警官勒了勒腰帶,沒有製止。這個中年男人已經夠可憐的了,就讓他發泄一會吧。


    他一向是不相信什麽妖魔鬼怪的,今天的報案就是個很好的例子,一切的一切,無非是有人在裝模做樣罷了。


    辛普森的祖上是一個南方小貴族,據傳聞是什麽巫師,但要是真是什麽巫師的話,南方在內戰的時候怎麽會敗給北方呢?


    辛普森在美聯的教育體係下沒上過大學,但是基本的思辨能力還是有的。


    祖上唯一傳下來的就是一個銀質十字架項鏈,他戴著這玩意兒不是因為他相信什麽,而是可以昂起頭向別人無形地炫耀自己家族的古老,足足有一百多年曆史呢。


    “滋滋,隔壁印斯茅斯小鎮有一位傷了數人的嫌疑犯出逃,疑似逃到我們小鎮,請協助印斯茅斯遣返該精神病人。”


    對講機裏麵傳來上司的聲音。


    “好嘛,又得幹活。”辛普森長歎了口氣,拍了拍配槍離開了。


    “布萊克先生,請不要表現成這樣子,我們會把你送往安全地方的。”


    辛普森試圖用溫和的語氣安撫住克萊恩,這位從印斯茅斯逃出來的嫌疑犯。


    “不,你不理解,我在那裏看到了什麽,他們在吃人,活生生的人。”布萊克拚命掙紮,努力擺脫手銬的束縛。


    “吃人?你怕不是精神病吧”


    辛普森放棄了,有些嫌棄地看著這位有些臭烘烘的黑人。一個黑人取了一個白人名字,在說一些瘋顛瘋語,誰會相信呢?


    “相信我,不要回去......都是死人,都是活人。”


    辛普森忍不住了,胖乎乎的手掌伸了過去,拍暈了布萊克。


    “好吧,傑克和威廉,讓我們上路吧,今晚得在印斯茅斯過夜了,希望他們給我們準備了免費晚餐。”


    “我希望能有豬肋排和烤牛肉。”


    “哈,但願吧,但是印斯茅斯就是一個靠著礦業支撐起來的小鎮,沒多少錢,說不定就請我們吃點紅薯和玉米。”


    “那他們可太對不起我們一路辛苦把精神病人把他們送回去了。”威廉沉悶地說道。


    辛普森坐在副駕駛位上閉目養神,他突然有一種心慌的感覺。冥冥之中似乎有一種直覺,在提醒他不要前往印斯茅斯。


    他煩躁地扯下銀質十字架項鏈,局裏麵下發的警車空調不是很好,車裏麵有些悶熱。


    三個小時過去了,他們趕到印斯茅斯已經是晚上八點。


    今晚沒有月亮,天上隻有幾顆慘淡的星星。


    鎮裏麵的人氣比自己想得要好的多,照理來說一個資源類型的小鎮是不會有這麽多人口的。


    “這也是好事,說不定晚上我可以找一點樂子。”辛普森哼唧了幾聲,有點興奮。


    “鎮長非常感謝你們的幫忙,邀請你們前往教堂參加今晚的宴會。”


    說話的是一個瘦弱的可以清晰可見胸前肋骨的鎮長秘書。


    “好的,我們可餓壞了,希望能有一頓大餐。”辛普森摩拳擦掌。


    一行人走進了教堂,隨著“吱嘎”一聲,沉重的大門被關上,灰塵欶欶落下。


    教堂裏巨大的壁畫吸引了他們的目光。饒是辛普森不懂藝術,也不得不承認這比他在波士頓那些博物館裏的壁畫都要宏偉,精妙......以及詭秘。


    壁畫裏描繪的人物充滿了瘋狂和畸形—幾乎沒有一個還保留著完整的人類形貌,但幾乎每一個人物又都帶有不同程度的人類特征。


    它們大多用兩足直立、身體前傾,看起來就像一群狗;那仿佛膠皮一樣的皮膚,使人心生厭惡。


    畫上描繪了它們成群結隊地蜂擁在墓地或地道裏,爭奪獵物的樣子。


    讓辛普森不安的是,畫裏麵的獵物是人類。


    “晚宴上沒有吃的?”辛普森回過神,有些疑惑,他隻看到一幫人穿著黑袍子,圍在一個長桌前。


    可是長桌上並沒有任何食物。


    “你們不就是食物嗎?”


    辛普森驚訝轉身,卻看到了讓他徹底驚駭的一麵。


    圍在長桌前的人紛紛轉過頭來,掀開了蓋住頭部的黑袍-畫裏麵的人物活一般地走出來了。


    那尖尖的耳朵、布滿血絲的眼睛、扁平的鼻子、流著口水的嘴或者像狗一樣的臉向他靠近,他可以聞到刺鼻的腥臭味,都快要讓他把早上吃的五個甜甜圈給吐出來了。


    他後悔沒有帶銀質十字架項鏈下來。


    微弱的星光下,長桌上雜亂地擺放著幾具肥胖的屍體,血淋淋地染紅了桌麵,就像一幅絕妙的油畫,殘忍又怪誕地呼應著牆上的壁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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