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城裏死了得有百萬多人,有無數冤魂,常常會發生詭異的事,沒事別亂看,就當不知道。”
“你都砍過那麽多喪屍了,還怕鬼?”同伴覺得滑稽且好笑。
末世裏的人是不信鬼神的。
他們隻信自己手裏的刀。
那隨處可見的喪屍,躲在草裏虎視眈眈的怪物,與近兩年才出現的,鋪天蓋地的鳥雀,那才是最可怕的東西,在深夜徘徊在夢魘裏,最讓人恐懼的存在。
至於鬼,很久沒聽過的詞匯了。
“你見過女的嗎?”他問。
“見過啊。”同伴說。
“那你見過長發飄飄的女人嗎?”他又問。
“照片上見過。”同伴聳肩。
“你見過在城市深處長發飄飄的女人嗎?”
末世裏的女人,活得和男人差不多,沒有人會留著頭發,不僅麻煩,而且不方便。
同伴愣了一下。
“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等你遇到個鬼打牆就晚了,這裏死過多少人?沒來得及跑出城的又有多少?困死餓死的又有多少,這就是他媽一塊凶地,以前亂葬崗都沒這地方凶。”
他壓低著聲音,回頭看看,極遠處的高樓間已經空無一人了。
這個時候,天邊最後一點光線被黑暗湮滅,夜幕籠罩而來。
“月哥怎麽沒的?莫名其妙就走進一大群喪屍圍著的地方,被堵住了,硬生生給圍死了。都是拾荒老手,哪還有往喪屍群裏鑽的?這就是被索命了,鬼遮眼。”
聽著他的話,同伴莫名感覺到了一絲陰冷。
溫度仿佛都降了幾分。
雜草叢生的殘破街上,屍骨隨處可見,不僅人的,還有喪屍的。
“碰到人不怕,碰到喪屍也不怕,就怕碰見照片裏一樣的人。”他告誡道,“不小心看見了別說出來,就當沒看見。”
在這荒廢了二十多年的死地,看見災難前照片裏一樣的人,那實在太恐怖了。
大概就相當於晚上在故宮裏看見一排宮女提著燈籠走過去一樣。
詭異且可怕。
深夜街頭的喪屍遊蕩著,風吹過,不知道哪裏的店鋪發出哐當的聲音。
夜。
深夜。
林朵朵坐在書房裏——這裏有一張寬大的書桌,書桌上放了幾個手辦,書架上也放了很多書,整整齊齊,幾乎都要放滿了。
那是這棟樓別的屋裏偶爾找出來的,有些舊樓裏留著書,也有喪屍王喜歡的小人兒,都被收起來,放到兩人住的地方。
冬天的時候太冷,她很少來這裏,和白驍休息時,要麽窩在沙發上給喪屍王織毛衣,要麽窩在床上。
如今天氣回暖,她偶爾會進來這裏看看,也沒什麽緣由,隻覺得這裏很好,也許是因為小時候聽過太多次父母講述災難前的事,她對災難前有種別樣的情感。
房間就像她以前拾荒時見過的那些擺設,照著那樣子收拾幹淨了。
林朵朵學著白驍的樣子把腳一抬,搭在桌角,仰靠著椅子,拿一本書捧在手裏。
“是這樣嗎?”
“把腳放下去,像什麽樣子。”
白驍將她的腿推下去放好。
“你就是這樣的。”林朵朵道。
喪屍偶爾也會在這裏坐一下,閉上眼睛,將腿搭上桌子。
她想學那種閑適的姿態,但是怎麽也學不會,可能這隻喪屍比她更適合做人類。
“是嗎?可能因為我長得高,這樣剛好合適,你這樣把腿搭上來,如果穿裙子的話,就會被一覽無餘了。”喪屍王指著她的腿道。林朵朵想了想,道:“那我不穿裙子。”
“總之要好好坐著。”
白驍也不知道,為什麽她坐在這裏就一副女流氓的架勢。
她環顧這個被收拾的整潔的書房。
“災難前的人就是這樣?”
林朵朵問。
“差不多。”白驍道。
林朵朵坐在桌上,左右看看,“還缺什麽?”
“缺個眼鏡。”喪屍找出來一副眼鏡框給她戴上了。
女流氓的氣質一下就沒了,林朵朵瞬間變成了知書達理的斯文禽獸。
事實上市中心沒有那麽恐怖,起碼對於喪屍王來說並不恐怖。
他還會帶這隻人類體驗災難前的生活,那些她隻聽過沒見過的。
“挺有趣。”
林朵朵戴著眼鏡左瞧右瞧,燭光下顯得很文靜。
大概沒有那場浩劫的話,她原本就會是這般模樣。
“你好像很喜歡?”林朵朵看著他的眼神問。
“這讓我在家的時候,偶爾會有生活在沒有喪屍的世界的錯覺。”白驍誠實的回答,很多時候一恍惚,就感覺到他好像還在原本的世界。
但是林朵朵永遠不會有這種感覺,因為她一抬眼麵對的就是喪屍。
出了書房,她端著蠟燭,又來到旁邊存放雜物和喪屍王撿回來的金子的小房間。
“這個小屋原本幹什麽的?”林朵朵問。
“嗯……兒童房吧,如果這家屋主有了孩子,就會在這個房間住。”白驍說。
“原來這樣。”
林朵朵看了看,逛了一圈,又到了旁邊,“這個呢?”
“老人房,以前的人可以活很久很久,那些老人就可以住在這裏,三代同堂。”
大晚上沒什麽睡意,林朵朵和喪屍在屋子裏亂轉,持著蠟燭,最終又在客廳停下來,倒了兩杯紅酒,窩在沙發上,舒服的歎口氣。
柔軟的沙發是她最喜歡的。
這在末世裏並不常見,在末日到來之前,他們試著像以前一樣生活。
不然未免也太遺憾了。
沙發躺上去軟綿綿,整個人窩在這裏,如果夠大的話,讓喪屍也一起躺下,那就比床還舒服。
林朵朵抬腳踩著他結實的胸膛,輕輕按壓著,慢慢往上。
“哥哥。”
“不吃。”喪屍冷漠道。
林朵朵挑了挑眉,也沒繼續。
“你說這家主人如今怎麽樣了?”
“大概死了吧。”白驍說。
光看街上那麽多的喪屍就知道,當初存活的人很少。
林朵朵對這個答案並沒什麽意外,她隻是側著頭,看著牆上一片空白的印痕,那裏原本掛著一張結婚照,是很漂亮的一對人,隻是,那都是二十多年前的事了。
(本章完)
“你都砍過那麽多喪屍了,還怕鬼?”同伴覺得滑稽且好笑。
末世裏的人是不信鬼神的。
他們隻信自己手裏的刀。
那隨處可見的喪屍,躲在草裏虎視眈眈的怪物,與近兩年才出現的,鋪天蓋地的鳥雀,那才是最可怕的東西,在深夜徘徊在夢魘裏,最讓人恐懼的存在。
至於鬼,很久沒聽過的詞匯了。
“你見過女的嗎?”他問。
“見過啊。”同伴說。
“那你見過長發飄飄的女人嗎?”他又問。
“照片上見過。”同伴聳肩。
“你見過在城市深處長發飄飄的女人嗎?”
末世裏的女人,活得和男人差不多,沒有人會留著頭發,不僅麻煩,而且不方便。
同伴愣了一下。
“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等你遇到個鬼打牆就晚了,這裏死過多少人?沒來得及跑出城的又有多少?困死餓死的又有多少,這就是他媽一塊凶地,以前亂葬崗都沒這地方凶。”
他壓低著聲音,回頭看看,極遠處的高樓間已經空無一人了。
這個時候,天邊最後一點光線被黑暗湮滅,夜幕籠罩而來。
“月哥怎麽沒的?莫名其妙就走進一大群喪屍圍著的地方,被堵住了,硬生生給圍死了。都是拾荒老手,哪還有往喪屍群裏鑽的?這就是被索命了,鬼遮眼。”
聽著他的話,同伴莫名感覺到了一絲陰冷。
溫度仿佛都降了幾分。
雜草叢生的殘破街上,屍骨隨處可見,不僅人的,還有喪屍的。
“碰到人不怕,碰到喪屍也不怕,就怕碰見照片裏一樣的人。”他告誡道,“不小心看見了別說出來,就當沒看見。”
在這荒廢了二十多年的死地,看見災難前照片裏一樣的人,那實在太恐怖了。
大概就相當於晚上在故宮裏看見一排宮女提著燈籠走過去一樣。
詭異且可怕。
深夜街頭的喪屍遊蕩著,風吹過,不知道哪裏的店鋪發出哐當的聲音。
夜。
深夜。
林朵朵坐在書房裏——這裏有一張寬大的書桌,書桌上放了幾個手辦,書架上也放了很多書,整整齊齊,幾乎都要放滿了。
那是這棟樓別的屋裏偶爾找出來的,有些舊樓裏留著書,也有喪屍王喜歡的小人兒,都被收起來,放到兩人住的地方。
冬天的時候太冷,她很少來這裏,和白驍休息時,要麽窩在沙發上給喪屍王織毛衣,要麽窩在床上。
如今天氣回暖,她偶爾會進來這裏看看,也沒什麽緣由,隻覺得這裏很好,也許是因為小時候聽過太多次父母講述災難前的事,她對災難前有種別樣的情感。
房間就像她以前拾荒時見過的那些擺設,照著那樣子收拾幹淨了。
林朵朵學著白驍的樣子把腳一抬,搭在桌角,仰靠著椅子,拿一本書捧在手裏。
“是這樣嗎?”
“把腳放下去,像什麽樣子。”
白驍將她的腿推下去放好。
“你就是這樣的。”林朵朵道。
喪屍偶爾也會在這裏坐一下,閉上眼睛,將腿搭上桌子。
她想學那種閑適的姿態,但是怎麽也學不會,可能這隻喪屍比她更適合做人類。
“是嗎?可能因為我長得高,這樣剛好合適,你這樣把腿搭上來,如果穿裙子的話,就會被一覽無餘了。”喪屍王指著她的腿道。林朵朵想了想,道:“那我不穿裙子。”
“總之要好好坐著。”
白驍也不知道,為什麽她坐在這裏就一副女流氓的架勢。
她環顧這個被收拾的整潔的書房。
“災難前的人就是這樣?”
林朵朵問。
“差不多。”白驍道。
林朵朵坐在桌上,左右看看,“還缺什麽?”
“缺個眼鏡。”喪屍找出來一副眼鏡框給她戴上了。
女流氓的氣質一下就沒了,林朵朵瞬間變成了知書達理的斯文禽獸。
事實上市中心沒有那麽恐怖,起碼對於喪屍王來說並不恐怖。
他還會帶這隻人類體驗災難前的生活,那些她隻聽過沒見過的。
“挺有趣。”
林朵朵戴著眼鏡左瞧右瞧,燭光下顯得很文靜。
大概沒有那場浩劫的話,她原本就會是這般模樣。
“你好像很喜歡?”林朵朵看著他的眼神問。
“這讓我在家的時候,偶爾會有生活在沒有喪屍的世界的錯覺。”白驍誠實的回答,很多時候一恍惚,就感覺到他好像還在原本的世界。
但是林朵朵永遠不會有這種感覺,因為她一抬眼麵對的就是喪屍。
出了書房,她端著蠟燭,又來到旁邊存放雜物和喪屍王撿回來的金子的小房間。
“這個小屋原本幹什麽的?”林朵朵問。
“嗯……兒童房吧,如果這家屋主有了孩子,就會在這個房間住。”白驍說。
“原來這樣。”
林朵朵看了看,逛了一圈,又到了旁邊,“這個呢?”
“老人房,以前的人可以活很久很久,那些老人就可以住在這裏,三代同堂。”
大晚上沒什麽睡意,林朵朵和喪屍在屋子裏亂轉,持著蠟燭,最終又在客廳停下來,倒了兩杯紅酒,窩在沙發上,舒服的歎口氣。
柔軟的沙發是她最喜歡的。
這在末世裏並不常見,在末日到來之前,他們試著像以前一樣生活。
不然未免也太遺憾了。
沙發躺上去軟綿綿,整個人窩在這裏,如果夠大的話,讓喪屍也一起躺下,那就比床還舒服。
林朵朵抬腳踩著他結實的胸膛,輕輕按壓著,慢慢往上。
“哥哥。”
“不吃。”喪屍冷漠道。
林朵朵挑了挑眉,也沒繼續。
“你說這家主人如今怎麽樣了?”
“大概死了吧。”白驍說。
光看街上那麽多的喪屍就知道,當初存活的人很少。
林朵朵對這個答案並沒什麽意外,她隻是側著頭,看著牆上一片空白的印痕,那裏原本掛著一張結婚照,是很漂亮的一對人,隻是,那都是二十多年前的事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