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培勳聳聳肩,“也不算是什麽決定啦!我隻是想留下來看看,因為那個女孩子……”說到這裏,他不覺露出傻笑,不好意思地抓抓頭發。“你知道,老爸,她很不錯的。”
“怎麽,一見鍾情了?”
“哪是!”於培勳矢口否認。“我是……是……咳咳,好啦!也不算完全是啦!隻有一半吧!她……呃,有點像小念念,臉蛋小小的,鼻子嘴巴都很秀氣,眼睛雖然沒有小念念那樣靈活可愛,但……怎麽說呢?她的眼睛仿佛在下雨,濛濛朧朧的非常吸引人,就像是那種很有氣質的女孩子,你懂吧!老爸?”
“懂、懂,我當然懂,情人眼裏出西施嘛!不過我記得你說過你欣賞的是那種坦率明快的女孩子,怎麽……”“老爸,你自己還不是一樣!”
“……說的也是,可是……算了,你就按照自己所想的去做吧!無論結果如何都是命運給你安排的路,你也隻好順著走下去了。”
“那我怎麽知道我走對了路沒有?”
“很簡單,當你開始痛苦的時候,就該警覺到自己是不是哪裏走錯了。”
於培勳沈默了會兒,匆地綻出笑容。
“換句話說,隻要我開心就好?”
“也可以這麽說吧!”
“太好了,那我就可以做我現在最想做的事囉?”
“什麽事?”
“去約女孩子!”
攝政街是倫敦首屈一指的購物街之一,也是名牌愛好者的天堂,古老、優雅,而且東西昂貴得讓人想吐血,平常時候於培勳是絕對不可能跑到這兒來的,但今天他來了,因為西敏寺大學的校區之一就在這兒。
要查知桑念竹的上課表並不難,不過她會和一大堆男女同學——全都是亞裔人——走在一起,這就不是他能預先查到的事了。
“嗨!於培勳,你怎麽會在這裏?”
幸好李亞梅瞥見他了,否則他一定會呆呆地看著她們離開,再傻傻地跟在她們後麵,像個變態跟蹤狂似的,因為向來都是妞兒來泡他,他從沒有主動去泡妞的經驗。
“我……呃,我隻是經過這兒,所以順便……”對方問英文,他自然也要回英文,這是最基本的社交禮貌,除非他不懂。不過兩者一比,任何人都可以聽得出來他說的是英國上流社會的標準英語,而不是對方那種亞洲雜牌英文。
李亞梅注意到他的眼神老往桑念竹那兒溜過去,立刻得知他的意圖了。
“經過?順便?哇!好老套的爛藉口。”李亞梅兩眼調侃地斜睨他。“昨天你不是說要回台灣了嗎?幹嘛,霧太大飛機停飛了?”
於培勳臉紅了一下。“我……我還有點事,所以暫時不回台灣了。”
“還有事?”視線瞟向桑念竹,唇角掛上戲譫的笑,“是喔!女孩子的事,對吧?”桑念竹的臉也紅了,李亞梅見了似乎很開心。“不過……”挑剔的目光拉回來在於培勳身上繞了一圈。“你就這樣來泡妞,不會太遜了點嗎?”
的確,彬彬有禮的紳士依然是英國的特產,但英國年輕人的思潮也比任何國家更激進、更前衛、更反傳統,遊離於一切事物之上,叛逆的龐克族和迷你裙都是誕生自這塊最講究傳統的土地上,這是不可否認的事實。
延續至二十一世紀的今天,無論言行或穿著,英國年輕人不是很正經就是很瘋狂,要不起碼也會有自己獨特的風格,絕不會像於培勳這樣,隨隨便便一件牛仔褲和二手貨外套就跑出來到處丟人現眼,這隻有兩種人會如此——講求方便的觀光客和窮困的難民。
於培勳當然不是觀光客,更不認為自己是難民,可是他覺得自己穿這樣也沒什麽不對,方便舒適又保暖,完全符合衣物的基本功能,不是嗎?
所以他低眸瞧了自己一下,旋即困惑地反問,“我這樣有什麽不對嗎?”
白眼一翻,“你啊!就算再窮,追女孩子的時候門麵多少要講究一點吧?”李亞梅率直的批評,“起碼第一次總要先給人家一個好印象嘛!”再額外奉送一個良心的建議。
“怎麽,一見鍾情了?”
“哪是!”於培勳矢口否認。“我是……是……咳咳,好啦!也不算完全是啦!隻有一半吧!她……呃,有點像小念念,臉蛋小小的,鼻子嘴巴都很秀氣,眼睛雖然沒有小念念那樣靈活可愛,但……怎麽說呢?她的眼睛仿佛在下雨,濛濛朧朧的非常吸引人,就像是那種很有氣質的女孩子,你懂吧!老爸?”
“懂、懂,我當然懂,情人眼裏出西施嘛!不過我記得你說過你欣賞的是那種坦率明快的女孩子,怎麽……”“老爸,你自己還不是一樣!”
“……說的也是,可是……算了,你就按照自己所想的去做吧!無論結果如何都是命運給你安排的路,你也隻好順著走下去了。”
“那我怎麽知道我走對了路沒有?”
“很簡單,當你開始痛苦的時候,就該警覺到自己是不是哪裏走錯了。”
於培勳沈默了會兒,匆地綻出笑容。
“換句話說,隻要我開心就好?”
“也可以這麽說吧!”
“太好了,那我就可以做我現在最想做的事囉?”
“什麽事?”
“去約女孩子!”
攝政街是倫敦首屈一指的購物街之一,也是名牌愛好者的天堂,古老、優雅,而且東西昂貴得讓人想吐血,平常時候於培勳是絕對不可能跑到這兒來的,但今天他來了,因為西敏寺大學的校區之一就在這兒。
要查知桑念竹的上課表並不難,不過她會和一大堆男女同學——全都是亞裔人——走在一起,這就不是他能預先查到的事了。
“嗨!於培勳,你怎麽會在這裏?”
幸好李亞梅瞥見他了,否則他一定會呆呆地看著她們離開,再傻傻地跟在她們後麵,像個變態跟蹤狂似的,因為向來都是妞兒來泡他,他從沒有主動去泡妞的經驗。
“我……呃,我隻是經過這兒,所以順便……”對方問英文,他自然也要回英文,這是最基本的社交禮貌,除非他不懂。不過兩者一比,任何人都可以聽得出來他說的是英國上流社會的標準英語,而不是對方那種亞洲雜牌英文。
李亞梅注意到他的眼神老往桑念竹那兒溜過去,立刻得知他的意圖了。
“經過?順便?哇!好老套的爛藉口。”李亞梅兩眼調侃地斜睨他。“昨天你不是說要回台灣了嗎?幹嘛,霧太大飛機停飛了?”
於培勳臉紅了一下。“我……我還有點事,所以暫時不回台灣了。”
“還有事?”視線瞟向桑念竹,唇角掛上戲譫的笑,“是喔!女孩子的事,對吧?”桑念竹的臉也紅了,李亞梅見了似乎很開心。“不過……”挑剔的目光拉回來在於培勳身上繞了一圈。“你就這樣來泡妞,不會太遜了點嗎?”
的確,彬彬有禮的紳士依然是英國的特產,但英國年輕人的思潮也比任何國家更激進、更前衛、更反傳統,遊離於一切事物之上,叛逆的龐克族和迷你裙都是誕生自這塊最講究傳統的土地上,這是不可否認的事實。
延續至二十一世紀的今天,無論言行或穿著,英國年輕人不是很正經就是很瘋狂,要不起碼也會有自己獨特的風格,絕不會像於培勳這樣,隨隨便便一件牛仔褲和二手貨外套就跑出來到處丟人現眼,這隻有兩種人會如此——講求方便的觀光客和窮困的難民。
於培勳當然不是觀光客,更不認為自己是難民,可是他覺得自己穿這樣也沒什麽不對,方便舒適又保暖,完全符合衣物的基本功能,不是嗎?
所以他低眸瞧了自己一下,旋即困惑地反問,“我這樣有什麽不對嗎?”
白眼一翻,“你啊!就算再窮,追女孩子的時候門麵多少要講究一點吧?”李亞梅率直的批評,“起碼第一次總要先給人家一個好印象嘛!”再額外奉送一個良心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