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我讓你自己選,是要我幫他,還是幫公司?”打開車門。“你不要以為現在公司沒事就選他,告訴你,很快就有事了。”
泰德再次抓住正要鑽進車裏的於培勳。“培迪,你不能因為你討厭他就……”“沒錯,我是討厭他!”於培勳又一次甩開他。“不過那是因為他先看不起我,那種……”“但他並不是因為……”“我知道、我知道,他並不是因為我是東方人而看不起我,而是因為我看起來就是一副沒用的樣子,這也太武斷了吧?光憑外表去判斷一個人是最不可靠的,他是警察,應該比誰都清楚啊!”
“我會叫他向你道歉……”
“不用!”
“培迪,”泰德那張臉苦得好像被虐的小媳婦似的。“別這樣嘛,看在我讓你白吃白喝白住了這麽多年的分上,你……”聞言,於培勳終於忍不住失笑。“你可真是無所不用其極啊!泰德,居然拿這種理由來套我。”他搖搖頭。“好吧!看在你讓我白吃白喝白住了‘這麽多年’分上,就再幫你一次,不過就這一次了喔!”
“謝謝、謝謝!”泰德千恩萬謝。“那我們先到維多利亞街……”“不,”於培勳鑽入駕駛座,拉上安全帶。“他已經不在蘇格蘭警場的辦公室,跑到george
inn酒吧的空屋那兒去了。”
“咦?你怎麽知……呃,算了!”
“好,快坐好,我要飆車了!”
“飆車?為什麽?”
“別忘了我還要趕著約會呢!”
二十分鍾後,車子已然飆到了倫敦塔橋附近,一見到麥尼,於培勳就先傲慢的吩咐。
“如果有任何超速紅單,你要幫我解決掉。”然後就逕自進空屋裏去了。
老實說,他真的很不想再見到紅胡子麥尼,因為一見到麥尼就會想到那場未來的婚禮,一想到那場婚禮他就惡心得想吐。如果可以的話,這輩子他都不想再見到麥尼了!
空屋裏,於培勳這邊摸摸、那邊探探,好半晌後,他才轉過身去麵對麥尼。
“怎麽會找不到任何線索,因為凶手把這裏清理得太幹淨了嗎?”
或許是泰德警告過他了,也或許是他真的相當佩服於培勳的能力——因為這間空屋確實有問題,麥尼的眼色表情都已不再有初次見麵時那種輕蔑的存在。
“對,太幹淨了,這兒明明是一間空了將近十年的空屋,無論如何不應該這麽幹淨,附近的人也都說沒有看見過什麽流浪漢或不良少年進來過,而且……”他拿出一支筆。“我們還找到一張空白明信片和這支筆,這支筆的墨水符合寄到蘇格蘭警場那張明信片上的字墨。”
於培勳拿過筆來握了一下,旋即又還回去。“這支筆跟那張明信片一樣,都是寫信之前才在轉角那家雜貨店裏臨時買的,而且他還是戴著麵具,穿著十九世紀的服裝去買,所以你可以問問看,在上個月底,這附近是不是曾經有人舉行過化妝派對之類的聚會,否則他戴著麵具又穿那種衣服去買東西豈不是很怪異。”
走開兩步,他手撫著牆壁。“至於他是……高約五尺八寸左右,重約一百一十磅,滿瘦小的,還有……嗯!他戴的是那種警察搜證時用的手套,進來的時候是用萬能鑰匙,那天晚上還下著傾盆大雨……”他回眸。“倫敦多雨,但傾盆大雨的機會不多,你應該可以查得到吧?”
放下手,“好了,就這樣,其他的你自己去查吧!”語畢,他回身便待離開。
“請再等一下!”麥尼抓住他。
於培勳停住三秒,然後側過臉來露出嘲諷的笑,“我說你怎麽不再懷疑我了,原來你調查過我啊!”他搖搖頭,扒開麥尼的手。“嘖嘖嘖,還調查得真仔細嘛!連我什麽時候交第一個女朋友你都知道。”
麥尼有點尷尬地咳了咳。“那個……你有沒有辦法知道他大約是多大年紀?”
於培勳皺眉,左手再度摸向牆壁,片刻後——“不知道,但是他有一個很奇怪的習慣。”
“什麽習慣?”
緩緩收回手,“我想他平常一定是有戴眼鏡,所以偶爾會下意識想去扶一下眼鏡才發覺他當時並沒有戴眼鏡,也許是剛用雷射手術治愈不久,也或許他戴了隱形眼鏡,我不知道,你自己去挖掘吧!”
“你怎麽知道?”
於培勳微微一笑,不予回答,逕自推開他出去。
“我要去約會啦!”
麥尼注視他離去的方向許久。
“之前我一直都不相信他真有你說的那麽厲害,總認為你所敘述的一切都太過誇張了,但是現在我不得不相信,而且你說的一點兒也不誇張。”
“我已經很保留了。”
“他確實很……怪異。”
“我知道,事實上大家都知道,但是……”泰德輕輕道,“沒有人去問過他,也不會有人去問他,這種事情……”他猶豫了下。“不知道比知道好,不是嗎?”
“你是說他……”麥尼遲疑著。“真的是‘那種人’嗎?”
泰德垂眸,麵無表情。“我不知道你所謂的‘那種人’是哪種人,但是……應該是吧!”
麥尼沈思半晌。“隻有這種說法才能對他的能力有最‘合理’的解釋,不過現在這個不是重點,重點是他所說的我必須盡快去調查,如果還是不行的話,隻好再請他來幫幫忙了。”
再請他來幫忙?!
泰德愕然張口結舌地望住麥尼大步離去的背影,很想昏倒。
這不是最後一次嗎?
泰德再次抓住正要鑽進車裏的於培勳。“培迪,你不能因為你討厭他就……”“沒錯,我是討厭他!”於培勳又一次甩開他。“不過那是因為他先看不起我,那種……”“但他並不是因為……”“我知道、我知道,他並不是因為我是東方人而看不起我,而是因為我看起來就是一副沒用的樣子,這也太武斷了吧?光憑外表去判斷一個人是最不可靠的,他是警察,應該比誰都清楚啊!”
“我會叫他向你道歉……”
“不用!”
“培迪,”泰德那張臉苦得好像被虐的小媳婦似的。“別這樣嘛,看在我讓你白吃白喝白住了這麽多年的分上,你……”聞言,於培勳終於忍不住失笑。“你可真是無所不用其極啊!泰德,居然拿這種理由來套我。”他搖搖頭。“好吧!看在你讓我白吃白喝白住了‘這麽多年’分上,就再幫你一次,不過就這一次了喔!”
“謝謝、謝謝!”泰德千恩萬謝。“那我們先到維多利亞街……”“不,”於培勳鑽入駕駛座,拉上安全帶。“他已經不在蘇格蘭警場的辦公室,跑到george
inn酒吧的空屋那兒去了。”
“咦?你怎麽知……呃,算了!”
“好,快坐好,我要飆車了!”
“飆車?為什麽?”
“別忘了我還要趕著約會呢!”
二十分鍾後,車子已然飆到了倫敦塔橋附近,一見到麥尼,於培勳就先傲慢的吩咐。
“如果有任何超速紅單,你要幫我解決掉。”然後就逕自進空屋裏去了。
老實說,他真的很不想再見到紅胡子麥尼,因為一見到麥尼就會想到那場未來的婚禮,一想到那場婚禮他就惡心得想吐。如果可以的話,這輩子他都不想再見到麥尼了!
空屋裏,於培勳這邊摸摸、那邊探探,好半晌後,他才轉過身去麵對麥尼。
“怎麽會找不到任何線索,因為凶手把這裏清理得太幹淨了嗎?”
或許是泰德警告過他了,也或許是他真的相當佩服於培勳的能力——因為這間空屋確實有問題,麥尼的眼色表情都已不再有初次見麵時那種輕蔑的存在。
“對,太幹淨了,這兒明明是一間空了將近十年的空屋,無論如何不應該這麽幹淨,附近的人也都說沒有看見過什麽流浪漢或不良少年進來過,而且……”他拿出一支筆。“我們還找到一張空白明信片和這支筆,這支筆的墨水符合寄到蘇格蘭警場那張明信片上的字墨。”
於培勳拿過筆來握了一下,旋即又還回去。“這支筆跟那張明信片一樣,都是寫信之前才在轉角那家雜貨店裏臨時買的,而且他還是戴著麵具,穿著十九世紀的服裝去買,所以你可以問問看,在上個月底,這附近是不是曾經有人舉行過化妝派對之類的聚會,否則他戴著麵具又穿那種衣服去買東西豈不是很怪異。”
走開兩步,他手撫著牆壁。“至於他是……高約五尺八寸左右,重約一百一十磅,滿瘦小的,還有……嗯!他戴的是那種警察搜證時用的手套,進來的時候是用萬能鑰匙,那天晚上還下著傾盆大雨……”他回眸。“倫敦多雨,但傾盆大雨的機會不多,你應該可以查得到吧?”
放下手,“好了,就這樣,其他的你自己去查吧!”語畢,他回身便待離開。
“請再等一下!”麥尼抓住他。
於培勳停住三秒,然後側過臉來露出嘲諷的笑,“我說你怎麽不再懷疑我了,原來你調查過我啊!”他搖搖頭,扒開麥尼的手。“嘖嘖嘖,還調查得真仔細嘛!連我什麽時候交第一個女朋友你都知道。”
麥尼有點尷尬地咳了咳。“那個……你有沒有辦法知道他大約是多大年紀?”
於培勳皺眉,左手再度摸向牆壁,片刻後——“不知道,但是他有一個很奇怪的習慣。”
“什麽習慣?”
緩緩收回手,“我想他平常一定是有戴眼鏡,所以偶爾會下意識想去扶一下眼鏡才發覺他當時並沒有戴眼鏡,也許是剛用雷射手術治愈不久,也或許他戴了隱形眼鏡,我不知道,你自己去挖掘吧!”
“你怎麽知道?”
於培勳微微一笑,不予回答,逕自推開他出去。
“我要去約會啦!”
麥尼注視他離去的方向許久。
“之前我一直都不相信他真有你說的那麽厲害,總認為你所敘述的一切都太過誇張了,但是現在我不得不相信,而且你說的一點兒也不誇張。”
“我已經很保留了。”
“他確實很……怪異。”
“我知道,事實上大家都知道,但是……”泰德輕輕道,“沒有人去問過他,也不會有人去問他,這種事情……”他猶豫了下。“不知道比知道好,不是嗎?”
“你是說他……”麥尼遲疑著。“真的是‘那種人’嗎?”
泰德垂眸,麵無表情。“我不知道你所謂的‘那種人’是哪種人,但是……應該是吧!”
麥尼沈思半晌。“隻有這種說法才能對他的能力有最‘合理’的解釋,不過現在這個不是重點,重點是他所說的我必須盡快去調查,如果還是不行的話,隻好再請他來幫幫忙了。”
再請他來幫忙?!
泰德愕然張口結舌地望住麥尼大步離去的背影,很想昏倒。
這不是最後一次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