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兒隻是獵區,”卡布斯說,並用垂在左耳後的頭巾巾角拭去額頭上的汗水。“你沒注意到都沒有住屋或帳篷嗎?”


    天氣更熱了,幸好自海那邊吹來陣陣清涼的風,稍微紓解了一點燥熱感。


    “獵區?你是說打獵的地方?”歐陽萓莎再度振奮起來。“阿拉威部落的男人幾乎都有獵鷹,你沒有嗎?”


    卡布斯淡淡瞟她一眼。“有。”


    “有?那麽……”眨著烏溜溜的眼,歐陽萓莎渴望地瞅著他,純稚粉嫩的臉上一片期待之色。“你會帶我去看看獵鷹是如何打獵的?”


    “等你學會騎馬再說。”卡布斯輕輕說道,順手替她蒙上頭紗。


    歐陽萓莎不禁皺了皺鼻子。“幹嘛?”


    “很快就會碰上人了。”


    “哦!”唉!這下子不知道又要等到何年何月何日才能重見天日。“咦?那是什麽?”


    “什麽?”


    “那邊啊!看,好像有兩個人在吵架……不,打架!”


    一聽是有人在打架,卡布斯立刻循著她手指的方向望去,發現在樹海靠山壁這邊有一塊稱不上空地,隻是樹木比較稀疏的地方,確有兩個人正在打架,由於距離太遠看不清楚容貌,隻隱約可分辨出是一個年歲不到三十的年輕男人,和一個頭發班白的老年人,後者還披著一件金線鑲紅藍黃邊的白色豪華披風。


    雖然頭發斑白的老人相當壯碩,但年輕男人更有體力,頭發斑白的男人逐漸敗退,而年輕男人的意圖相當明顯──他打算把頭發斑白的老人推下山崖。


    “父親!”卡布斯驚呼,旋即跳下馬去。


    父親?


    “耶?”歐陽萓莎錯愕地看著卡布斯從綁在馬後的包袱裏拿出一把手槍,兩眼更驚訝地連眨了好幾下。


    那是左輪手槍出現之前最流行的轉管手槍,通常是在一個金屬塊上依圓周挖出數個槍膛,每個槍膛內可以裝一發子彈,使用時還要用手把槍管轉到擊發機件的位置上,既不方便又沉重,擊錘抬起時又會影響瞄準,更糟糕的是……


    喀!喀!喀!


    見狀,歐陽萓莎連忙將掛在馬屁股上的背包拿來抱在懷裏,下一刻,卡布斯果然如她所料想般憤怒地丟下手槍,粗魯地將她抓下馬,然後自己跳上馬狂奔而去,歐陽萓莎望著被棄置於地上的轉管手槍,聳聳肩。


    這種博物館級的手槍底火裝置防水性超差,而且一旦點火裝置受到汙染也不能可靠地發火──就像剛剛那樣。


    不過就算真的射擊出去了也沒用,她敢用背包裏那把最新型的貝瑞塔手槍打賭,轉管手槍射出去的彈丸絕對夠不上目標。


    慢條斯理地,歐陽萓莎掏出背包裏的手槍,開保險,雙手持槍,讓視線與槍管保持同一直線,仔細瞄準……


    很好,就是現在,頭發斑白的老人被一拳揍倒在地上喘氣,半個身子驚險萬狀地吊在山崖邊,年輕男人正準備要一腳把對方踢下山崖,但在那之前,他好像有什麽廢話非說不可,擺出一副不可一世的樣子憤怒地說個不停,兩人分得很開,不至於誤傷……


    砰!


    尖銳的槍聲響徹整片山穀,激起林間一片飛鳥亡命飛奔,年輕男人顛躓了一下,然後倒下。


    這是在兩年前那一回度假裏,繼父唯一教會她的事──用槍,她學得很快,也很精,以為這樣會讓弟妹們因佩服而接受她,結果卻是徹徹底底的失敗,當時還想說自己浪費了那麽多時間到底在幹嘛?


    沒想到現在卻因此而救了卡布斯的父親。


    棧道那頭,正在狂奔的馬被槍聲驚嚇人立而起,卡布斯急忙勒住馬韁讓馬鎮定下來,同時往這邊望過來,歐陽萓莎舉起手槍揮兩下,再指指山崖那邊,又比出一根大拇指。


    不曉得他懂了沒有?


    歐陽萓莎暗忖著彎身撿起彈殼,連同手槍一起收回背包裏,再拾起卡布斯的轉管手槍──好重!然後慢吞吞地一步一步往棧道那頭走去。


    總算可以用兩隻腳走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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